Re: [課業] 法條釋字寫法 MJ
※ 引述《yu1988 (天橋底下說書的)》之銘言:
: 小弟不才
: 今年第一次報考
: 最近閉關遇到撞牆期
: 請問申論題各路強者解題時真的要”一字不漏”的寫出來?
: 萬一真的只記得大概內容怎麼辦?
: 謝謝解惑
例如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 (行政處分的撤銷及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
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在記憶時就是按照要件來理解背誦
1. 撤銷對象為"違法行政處分"
2. 由"原處分機關"及"其上級機關"撤銷
3. 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期間內亦可--->法條未有)
4. 不得撤銷之限制(也就是下列兩款之情形)
這樣的記憶也比較有層次跟邏輯
一字不漏只是浪費你學習的時間罷了,硬要要求的話你背一條的時間 別人可以背三條
而且最好有一定的熟悉程度再開始背,硬背沒幾天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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