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廣告] 我要出租房子,在新店 (已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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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期限固定三十天,低消NT$300,VIP規格是 NT$600/月
如果要各式花樣,例如提升點閱率,擺放首頁。
就是依消費價錢,例如你購買提升點閱率的裝備,就是再加150元 (15天 or 30天)。
花邊標題,再加一百元 (15天 or 30天)
三十天內的上架期限,就是上架期限,你提早成交也可以成交下架,不過下架就
不能在上架囉,除非再買三十天。
當然你可以使用關閉的選項(這樣就搜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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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0:04,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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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抽成算仲介,有相關法律條例 (要立案要聲請),591只是平台,只能收平台服務
相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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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2:36,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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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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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得就是,591滿貴的 (但只要真的有效,那金額跟收租相比真的又滿小的),
主要是不得不用 (如果真心要出粗)。簡單來說,因為資訊量都壟斷在那邊了,
以前還有崔媽媽 (少維護了)。
我刊登591之後,電話量爆增 (當然跟房屋條件好不好也有關係)
如果有意刊登591的,我建議買低消就好,那些額外裝備其實用處不大
"因為大家都買一樣的東西,那等於是說一點都不特別了XD" 。
還是把條件回歸在會搜尋的人就會搜尋,自身的房屋條件,設備,地點打清楚一點
這就好了。
在題外話就是
其實我房屋是在PTT租出去的 XD 是鄉民
所以其實591沒有幫助到我,但資訊量真的很大,來電來看房的真的霹靂多 Orz
※ 編輯: FantasyNova 來自: 220.134.21.133 (07/27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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