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要幸福一定要性福嗎?

看板Feminism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7年前 (2007/05/08 21:12),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求助] 要幸福一定要性福嗎? 時間: Tue May 8 21:11:44 2007 ※ 引述《wui (百香綠)》之銘言: : 恩,不知道這個問題在這裡問可不可以 : 如果不可以的話,我會自己刪除 : 我想問一下,男女朋友在一起久了一定要有性嗎? : 我會認為男女朋友又不是結婚的,不一定一定要有性吧? : 我不是反對婚前性行為 : 我只是覺得交往久了之後,會覺得「性」好像是一種責任義務 我覺得 感情這種事 慢慢醞釀 反而有味道 所以 婚前 我覺得可以互相愛撫 與自慰 但"不需要"做完全壘 --- 但若婚前做完全壘 就更容易變成一種"義務"的感覺 : 我男友會有意無意的想要告訴我他的需求 : 但我有給不起或是不想給的理由,通常就會吵架收尾。 : 這個困擾我們一段時間了。 : 他覺得我都拒絕他。可是他不懂他每次要求的時候我不能給的心情。 : 兩方好像都有委屈的感覺。 : 想請問有人有一樣的困擾嗎? : 難道男女朋友不能只單純的做心靈上的伴侶嗎? 心靈契合與默契的培養 還有兩性間的溝通 是最重要的! 而還沒真正結婚以前 是不需要做完全壘的 如此 對男 對女 雙方都好 彼此心理壓力也較不會太大 畢竟 最後會不會結婚 誰能打包票?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81.121 (05/08 21:12)

05/09 00:14, , 1F
買車以前要先試車阿XD
05/09 00:14, 1F
文章代碼(AID): #16G7SeNv (Feminism)
文章代碼(AID): #16G7SeNv (Femi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