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職賠償
※ 引述《FlyinDance56 (↖★煞氣a輕舞飛揚☆↘ )》之銘言:
: 這禮拜一到某家銀行報到開始上班
: 今天禮拜四,收到一些人資方面的文件
: (什麼個人資料表、自傳、保密協定、制服申請書那些)
: 其中有一個切結書,如果做不滿一年離職就要賠償在分行的花費及制服費用
: 這些文件要在一周內寄回(下禮拜四前)
: 現在問題來了...
: 我在禮拜天有其他銀行的面試
: 面試結果下禮拜五才會公布,如果上了當然是去那家0.0
: 但如果我先簽了這些文件,又在下禮拜四前寄回
: 如果好運上了要離職的話,不就代表我要賠償制服費用了嗎>"<
: 我個人是想先寫好多押一天,等到禮拜五結果出來再寄回(但又怕這樣逾期會被追討)
: 或者就拖到禮拜三再寄回,如果上了就直接打電話取消這些東西
: 因為他衣服應該不會做那麼快
: (但又擔心簽了就是簽了,白紙黑字你電話口說無憑就是要賠)
: 不曉得各位大大可否提供其他做法,小弟感謝不盡
你還在試用期內
應該不至於要你賠吧!?
不然 萬一主管那天真的叫你走路
難道你也要賠制服費用嗎?其他的花費是指哪些呢?
我個人認為 這種東西拖個幾天 晚點交沒關係
還怕人資吃了你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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