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FIFA會籍告急

看板Football作者 (打倒萬惡的美里)時間17年前 (2007/06/30 04:40), 編輯推噓8(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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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yajenhina (打倒萬惡的美里)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台灣FIFA會籍告急 時間: Sat Jun 30 03:54:15 2007 前文恕刪 明天會打去足協繼續問情況 PS明年有挑戰者杯 不希望這種爛事真的發生 -- 看了規章以後,發現 場地沒有解決 很可怕 超出預想的 對於S大很在意的,到底誰說篤定被做掉 很對不起,沒有肯定這門事,就肯定語氣這件事情 我跟您道歉 足協原文也說不算清楚,但中山要封館這件事情若成行 但,不管場地事宜有沒有解決 "都會是造成困擾!" 要辦比賽,最可以用的主場封館(也曾經因為阿里不達的東西讓出主場) FIFA有無規定主場,沒有找到規章(可能是疏忽 如果有板友看到歡迎補上) 那其他體育場也不見得不能用 可是 人家要借你用嗎? 人家有時間借你用嗎? 台灣還有其他符合的嗎?(市立體育場不確定,而且,體育場似乎封了?去年有去看伊朗 比賽 就聽說體育場要改建還是怎樣) 總之 我可以確定 真的符合的 正在蓋 而且每場比賽要決定比賽場地前 FIFA官員難道不需要先到比賽場地去觀察是否有到達標 準? 國家隊落得想比賽還要四處去跟人家張羅場地,說不定FIFA不爽還要算犯規 超糗的! 來看規章吧,感謝anna前輩及alexei板友 第一份 http://www.fifa.com/mm/document/affederation/administration/fifa_disciplinary_code_en_41.pdf 第二份 http://www.fifa.com/mm/document/affederation/federation/statutes_08_2006_en_pdf_52.pdf 規章在這裡 先看第一份 Article 72 Organisation of matches 第72條大意是: 足協有辦比賽的義務 而且要和當地政府主動並有效地合作,這就可以解釋成 中華足協 和台北市政府應該要去 協調 不過,對於足協,台北市政府是相當強勢的,郝市長震怒的話,大家也只能哭哭 不過足協很不會替自己做廣告也是 第二份 9-18條是MEMBERSHIP (P11) Article 14 Suspension 第14條都在講被暫停會籍的事情 以下是翻譯 1.)The Congress is responsible for suspending a Member. FIFA的會員大會負責決定將某會員國停權. The ExecutiveCommittee may, however, suspend a Member that seriously and repeatedly violates its obligations as a Member with immediateeffect. 但是, Executive Comittee(FIFA的最高執行單位) 可將嚴重違反身為會員國所需盡 的義務之會員國停權, 並立即生效. The suspension shall last until the next Congress, unless the Executive Committee has lifted it in the meantime. 除非Executive Comittee 減輕/解除某會員國的停權處分, 這項處分將維持到下次 的會員大會開會. 2.)A suspension shall be confirmed at the next Congress by a threequarter majority of the votes taken. = 停權將在 Congress會議招開並取得 3/4 的同意票數後正式實施. If it is not confirmed, the suspension is automatically lifted. = 若未通過, 則停權處分自動解除. 3.) A suspended Member shall lose its membership rights. = 遭停權的會員國將不得享有會員國應享有的權益. 辦比賽 參加比賽 會議 投票權 全掰, 什麼都不能做 Other Members may not entertain sporting contact with a suspended Member. = 其他會員國不得與此遭停權的會員國從事任何足球活動相關的接觸. The Disciplinary Committee may impose further sanctions. = 紀律委員會 可事後提出制裁. 4.) Members which do not participate in at least two of all FIFA competitions over a period of four consecutive years shall be suspended from voting at the Congress until they have fulfilled their obligations in this respect. 在連續四年未參與至少兩次FIFA主辦的比賽之會員國, 不得在會員大會中擁有投票權 直到履行此義務為止. 雖說客場也算,可是比賽是主客場制,踢完客場 要主場不幸我們沒有夠比賽規格的場地拿來辦 白搭 等於比賽沒完成! 就有機會被開刀,因為我們沒盡辦比賽的義務(規章一) 有機會被暫停會籍(第3點第一段) 就不能投票 比賽 參加會議,若是不能參加會議的中間 有人提出,被做掉我們fifa會籍,那時就走向了最糟的狀況(第二段) 找誰求救? 我們被踢出國際組織,有一個國家會高興的不得了 要拉攏做掉我們的會員票對他們來說很難嗎? 很難的話我們今天就不會在聯合國外了! 之後要重申請 還要經過會員國同意 會不會有人搞鬼 真的不知道 好,以上我說的有機會 中山發生這種事情,就是有機會會變成這麼慘 我們從1954年是FIFA會員,中國是1931年就開始是會員 不過千萬別在下面推文說 足球那麼爛沒差 真要嚴格,台灣有運動發展健全是世界強國嗎? 今天管他是什麼球,如果發生這種事情,都是傷害 互酸或落井下石來對待一個比你弱勢的運動迷可以得到什麼嗎? 台灣不要再在任何國際組織、賽事(會議 甚至是民間交流)中缺席了好嗎? 我希望台灣的所有人,有更多如同期待王建民比賽的樂子 下課下班、我們進球場去看棒球足球籃球 不管什麼運動,都希望在台灣有蓬勃發展 不是整天看誰恨死他叫他那種人去自殺之類的無聊事情 好吧來個八卦(心虛) 好吧,我曾經在臨江街肯德基前看過潘若迪 本人跟電視一模一樣 只是沒穿成那樣誇張就是了 跟他聊天的女性似乎是他朋友 只是 從外貌看起來 都很有潘的氣質(毛) -- ─┬─┬─████◣ ┌─┬─┬┬─┬─╭────────────╮██ ┴┬ ┴┬ ├─ ◢██◣┴┬你偷吃, 鄭先生有看到。 ─┴ ┬┴◢◤□︵□ ├┬ ╰────────────╯◢◤ ─┬ ┴┬ □︵□┬┴┬┴┬┴┬─┬┴┬ made by ┴┬─┬┴ ├┬┴ )◤▅┴┬┴┬┴┬┴┬┴┬┴ orz ┴┬┴┬┴┬◢◤ ├┴┬ ◣◤┬┴─┴┬┴─┴┬┴┬ ⊙Ptt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1.94 ※ 編輯: yajenhina 來自: 61.230.131.94 (06/30 03:56)

06/30 03:56,
有修到推文的話先對不起喔
06/30 03:56

06/30 03:58,
沒有場地辦比賽FIFA不會坐視不管的
06/30 03:58

06/30 03:57,
還是沒看到沒有符合FIFA規格的國家主場將導致喪失會籍.....
06/30 03:57

06/30 03:58,
FIFA會協助至第三國舉行
06/30 03:58

06/30 03:59,
我第一篇回文就舉例歐錦賽有小國家到西班牙辦主場比賽
06/30 03:59

06/30 04:00,
所以我幾乎可以斷定沒主場不等於被廢會籍
06/30 04:00

06/30 04:00,
並不會 但是停權有可能導致喪失會籍
06/30 04:00

06/30 04:00,
如果Article 72可以解釋成無主場,那你直接拿Article 13就打
06/30 04:00

06/30 04:00,
我的文章意思在於 並不如足協文章片面這樣子 但 都是很
06/30 04:00

06/30 04:01,
原來我翻錯了 = =a
06/30 04:01

06/30 04:01,
死中華足協的會籍了...
06/30 04:01

06/30 04:01,
麻煩的事情 幹什麼要一個花博會害國家隊沒場地 第三國
06/30 04:01

06/30 04:03,
足協不見得有錢把代表隊送出去
06/30 04:03

06/30 04:03,
主客場比賽是分開算兩場比賽 為何會有比賽未完成之說
06/30 04:03

06/30 04:03,
未來四年能保證台灣都不會協辦任何足球比賽嗎?
06/30 04:03

06/30 04:06,
給樓上 最近就有國家級比賽了喔
06/30 04:06

06/30 04:07,
所以更需要國際規格的場地阿!!(不要跟我說正在蓋)
06/30 04:07

06/30 04:07,
到第三國舉辦 我不覺得足協必須承擔場地費
06/30 04:07

06/30 04:08,
正在蓋的,就算趕工完成,比賽前的場勘不保證一定會過
06/30 04:08

06/30 04:08,
再說歐洲那種超級小國都能到西班牙半了
06/30 04:08

06/30 04:08,
72條是指"足協"該跟當地政府主動且有效的合作
06/30 04:08

06/30 04:08,
正在蓋的不會事了這種事急急完工的
06/30 04:08

06/30 04:09,
臺北市體育場(田徑場)整建統包工程 http://0rz.tw/b62KN
06/30 04:09

06/30 04:09,
我們又不是歐洲....=_=也沒跟其他亞洲國家直接邦交國吧?
06/30 04:09

06/30 04:08,
未完成比賽是我筆誤 但 第三國 代表隊不用坐飛機?
06/30 04:08

06/30 04:09,
可是沒有規定地方政府一定要配合!
06/30 04:09

06/30 04:10,
也沒有訂定足協在主動合作失敗後的罰則!
06/30 04:10

06/30 04:10,
所以足協要跟台北市政府周旋,球迷也該發起球迷的力量阿
06/30 04:10

06/30 04:10,
吃 住 一行22人 要多少錢?足協預算少的可憐!
06/30 04:10

06/30 04:11,
所以72條不能構成被停權的理由!
06/30 04:11

06/30 04:10,
高雄巨蛋!高雄巨蛋!高雄巨蛋!台灣不是沒場地啦 昏倒
06/30 04:10

06/30 04:11,
臺北市體育場(田徑場)3D景觀模擬 http://0rz.tw/fb2OA
06/30 04:11

06/30 04:11,
跟是不是歐洲沒關係 跟是不是邦交國也沒關係
06/30 04:11

06/30 04:11,
而且它是說四年內 表示到2011年以前有就好了!
06/30 04:11

06/30 04:12,
說會被停權根本就是誇大不實 杞人憂天
06/30 04:12

06/30 04:12,
高雄巨蛋還沒好
06/30 04:12

06/30 04:12,
這種事FIFA不可能放任不管 有可能他們會直接指派
06/30 04:12

06/30 04:13,
沒前坐飛機 一個國家的足協不可能這麼扯
06/30 04:13

06/30 04:13,
不然前幾個禮拜我們怎麼去澳門比賽的?
06/30 04:13

06/30 04:14,
我是指 當真的都必須去第三國時
06/30 04:14

06/30 04:16,
行政院給的預算一年不到一千萬啊
06/30 04:16

06/30 04:16,
那去澳門當主場阿 有人規定第三國不能在東亞喔
06/30 04:16

06/30 04:17,
還是你又假設族協會故意刁難弄個很遠的地方
06/30 04:17

06/30 04:16,
別再幫足協開脫了,隨便放話,將政治之手伸進足球來操弄
06/30 04:16

06/30 04:18,
沒幫誰 只想說說問題的嚴重性 誰在刁難不清楚
06/30 04:18

06/30 04:21,
重點是並沒因此被禁賽或是停權,足協的說法太過了
06/30 04:21

06/30 04:22,
我的文章一開頭就有說足協說太過 有人因為足球戰績不好
06/30 04:22

06/30 04:23,
傷他的眼一直該
06/30 04:23

06/30 04:36,
對足協不滿的,請自己打電話去足協要求足協修改聲明道歉
06/30 04:36

06/30 04:37,
支持球場的球迷,也去找管道要求不要濫用球場,各走各的吧
06/30 04:37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1.94

06/30 04:40, , 1F
臨杯字字嘔心瀝血 偏偏有人看不懂
06/30 04:40, 1F

06/30 04:44, , 2F
我昏了 想說在戰啥 原來是在戰足協政治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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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4:44, , 3F
完全忘了足協主席是誰 辛苦原p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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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4:54, , 4F
有必要轉回這裡嗎?這件事的主題本來就是在停權上
06/30 04:54, 4F

06/30 04:54, , 5F
應該要先釐清是否會真的被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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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題討論主場的消失是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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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4:57, , 7F
樓上誤會了 問題可不只停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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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4:57, , 8F
包括台北市政府行政計畫的合法性 行政處分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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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4:58, , 9F
緊接而來的救濟 行政訴訟和強制執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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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4:58, , 10F
FIFA規章的翻譯解讀和實務操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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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4:59, , 11F
台灣的外交困境 和東亞足球合作的問題 都可能成為後續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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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4:59, , 12F
不管足協訴求為何 台北市政府這一決定確實有可能造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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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5:00, , 13F
恩 後續影響的確很大 問題是根本不可能被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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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5:00, , 14F
其中的檢驗不是在板上嘴砲那麼簡單 更別說後續效應
06/30 05:00, 14F

06/30 05:01, , 15F
他是說有可能被停權 但是侵害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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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5:00, , 16F
所以目前只在於台灣沒有其他合格場地能及時拿來辦比賽
06/30 05:00, 16F

06/30 05:02, , 17F
我個人覺得北市政策太莽撞錯誤 但足協亂造謠也犯錯誤
06/30 05:02, 17F

06/30 05:02, , 18F
未來有合格場地的計畫 但是堪不堪用 過不過關還未知
06/30 05:02, 18F

06/30 05:03, , 19F
如果足協這算造謠的話 那麼我們每天都在看造謠節目了
06/30 05:03, 19F

06/30 05:04, , 20F
足協也急了吧,這樣他們慘斃了...肯定被罵死
06/30 05:04, 20F

06/30 05:04, , 21F
花會可以辦在"任何"地方 何必封閉"唯一"的合格足球場?
06/30 05:04, 21F

06/30 05:04, , 22F
基本上被停權一是大家可以不用操心(這是足協亂說)
06/30 05:04, 22F

06/30 05:05, , 23F
他們其實也沒錯,總是得做最壞的假設
06/30 05:05, 23F

06/30 05:05, , 24F
問題是沒有場地 應趕快想出應對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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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5:05, , 25F
我不認為台北市政府這一個行政行為合乎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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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5:06, , 26F
北市府很早就想把球場給搞掉,弄什麼藝文特區之類的
06/30 05:06, 26F

06/30 05:06, , 27F
兒童樂園之前也說也要搬阿
06/30 05:06, 27F

06/30 05:06, , 28F
可以的話我滿希望能有中南部縣市體育場能合格的
06/30 05:06, 28F

06/30 05:06, , 29F
只是還沒有機會,如果這個真的成了,兒童樂園應該也會順勢
06/30 05:06, 29F

06/30 05:12, , 30F
看了一下 規章似乎給委員會很大的停權裁量權(這要看實務)
06/30 05:12, 30F

06/30 05:12, , 31F
所以如果北市府不管足協又擺爛的話 是有可能被停權
06/30 05:12, 31F

06/30 05:14, , 32F
畢竟把中華台北踢出去對國際社會來說很簡單
06/30 05:14, 32F

06/30 05:23, , 33F
這件事情在決策過程,足協有被知會過嗎?
06/30 05:23, 33F

06/30 11:25, , 34F
剛剛有在八卦版回了一篇..
06/30 11:25, 34F

06/30 13:19, , 35F
就說了足協講的太超過 抓著這點一直該 你不無聊啊 去
06/30 13:19, 35F

06/30 13:20, , 36F
足協說啊
06/30 13:20, 36F

06/30 13:59, , 37F
原PO的用心 跟那些鄉民沒事在發神經~
06/30 13:59, 37F

06/30 15:12, , 38F
我是說YA很辛苦啦 別理那些鄉民
06/30 15:12,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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