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廠商板規1-3投票(延後4天)

看板GetMarry作者 (KDD)時間9年前 (2015/07/17 13:50),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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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意見 如果您是認為我是代理性質 所以就不清楚有關買賣性質的看板會出現什麼違規情況 似乎是一種錯誤推論了 上任至今 有不少板友透過私信向板務檢舉 廠商文 分享後私自接單文等等 這部份已陸續在調查 有結果會慢慢去公佈 ptt看板常出現的營利情況 大致上本人還滿了解的 管理ptt營利現象本來就是本人長期在研究的範圍 (如果有權限可以看bm板 就知道我滿常在這議題發言) 所以您說的賣家自徵、廠商文、假心得文 就我所知還有a板買b板賣、套利等等情況 關於本人定位的問題 我一直強調新板主選舉和廠商文資訊是兩大重點 更何況群組長於判決文已明白要求盡快解決 所以我清楚很多人希望給新板主去投票 但投票進行與我是不是代理板主無關係 議題並不會因為誰當板主就有所改變 這一輪投票 只是先確認板友對開放廠商文是不是有強烈必要性 所以才會表達任一選項大於65%才定案 (假設贊成大於65% 表示贊成大於反對二倍人數以上 如果任一方小於65% 表示雙方意見人數在伯仲之間 進行第二輪的討論 會有助於溝通) 請注意 議題定案只是確定未來會朝向那個方向 方向的決定是交由板友投票去決定 板務並沒有決定權 (如果我有決定權 早就直接公告 然後實施 幹麻投票 = =) 所以這部份可能是您誤解了 方向決定後 板規如何去設計 基本上由新板主去決定 板友們提議的 推噓文是一種選項 黑名單作法亦可參考 (設置黑名單區 任何在其中的廠商再發文則一律退文+禁言一定天數) 精華區或置底文把優/劣 廠商公佈出來亦是選項之一 ※ 引述《woomie (烏咪)》之銘言: :   恩@_@ 其實我已經有回推文了, :   但盼望引起更多板友與代理板主KDD看到, :   所以只好回文了。 :   關於代理板主KDD, :   上任之前,即告訴板友他為現任正被罷免的k板主拜託來管板, :   曾有1~2週的觀察本板作為、風氣。 :   (恩,六月底至七月初,最多兩週應該正確吧?) :   而接任代理板主之際,告知大家若選出新任板主、交接完畢, :   即會自動請辭下台。 :   目前板主的招募仍在進行中,KDD板主仍一心想要舉辦廠商資訊投票, :   但我是覺得KDD一開始定位應為"協助舉辦投票幫結婚板選出新任板主 ", :   而非介入板規的調整、罰責制定。 :   相信有看合購板、es板的新人姐妹也知道, :   (我相信KDD板主不知道XD) :   合購板與es板也不定時會出現賣家自徵、廠商文、假心得文, :   這部分是仰賴板主努力、板友共同監督才得以維持看板的清流與資訊真實。 :   而結婚板這個平台不用收錢、能見度高、往來新人眾多, :   也一直是廠商覬覦的一塊大餅。 :   開放了廠商資訊文之後呢,該怎麼去管理、遏止假心得真廣告? :   新的資訊文需付上哪些資訊? :   倘若真的為廣告文,實際上對該po文id與該廠商有何罰則? :   是否開放噓推文讓板友一起監督心得文? : 更何況,請問舉辦投票文中,說贊成必須超過65%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天外一筆。 :   KDD板主, :   您要知道您雖然是本板板主, :   但是是個名不正、言不順的代理板主, :   記得自己的定位,實際僅需要做的事情。 :   結婚板的事情,就留給結婚板的板友自己共同決定,而非您。  :   一點淺見,僅此。 : ※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 原定延長的時間已到了 : : 目前看來只有兩個人發文回應想法與建議 : : 所以若到7/17 中午12:00前無新的回應文的話 : : 預定在7/17 17:00開始進行投票 共五天 : : 題目仍然是先探詢板友贊成/反對是否開放廠商資訊 : : 若是贊成達65%的話 : : 初步先確定暫停執行板規1-3 : : (文中可開放寫出較無爭議的廠商地區、價位、連絡方式) : : 剩餘細節交由新板主去研議 : : 若反對達65%就照舊 : : ----------------------------------以下回應h板友和看法------------------------- : : 感謝h板友的意見 : : 先講一個實務上有困難的點 : :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 : 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 : (一) 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 : 所以業配文部份 : : 當中不實資訊的可能性也大增 : : 就板務建議不應該開放 : : 至於"廠商告知需要PO心得文才能獲得XX優惠的" : : 這就跟fb常有的按讚有優惠相同 : : 是一種對價關係的交換 : : 實際上就是一種廣告或營利行為 : : 這部份很明確牴觸了相關法律和站規了 : : 所以很難開放啦!! : : 回應主題 : : 就板務想法中 : : GetMarry主體絕對是新人 : : 去查閱相關的板規歷史演進中也會發現 : : 早期分享文實際都是畢業後的學長姐發表的 : : 隨著中間開始混雜一些廠商的假分享文後 : : 逐漸增加板規限制 : : 就板主的立場來說 : : 出發點是希望能替新人篩選出不適合的文章 : : 減少被騙的可能性 : : 而從板規著手成了最直接的解決方法 : : 但經過長期的增加條文後 : : 板規1-3卻反過來傷害了新人 : : 因為開放的資訊不夠清楚明白 : : 原而是保護板友的板規 : : 卻成了麻煩的來源 : : 這邊板務想提出幾項思考點 : : 1.為什麼我們要限制廠商文 : : 2.有沒有新的作法可取代1-3,也能達到同樣效果 : : 3.板主只能刪除掉違規文章,最後廠商的選擇還是在新人 : : 在板務的認知中 : : gm的主體永遠是新人 : : 而廠商應處於被動的角色 : : 即便新人在畢業後會再換另一批新的人 : : 而廠商仍舊待在gm : : 但不變的是 : : 新人若在結婚過程中有疑問 可以發表[問題] : : 新人若在結婚過程中有情緒想抒發 可以發表[心情] : : 畢業後可以發表[分享] 來和新人們分享過程中的想法、決定、成果 : : 這個看板是為了新人所存在的 : : 那麼廠商可以在新人有疑問發表見解 : : 新人有需求時 提供協助 : : 這才是大家所樂見的"雙贏"關係 : : 而不樂見的 是廠商主動發佈廣告 : : 廠商混雜在其中的假分享文 : : 因此 : : 當廠商逾越了被動角色時 : : 板務才應該出面管理 : : 而就我所理解的板規1-3 : : 其實是板主管板超強工具 : : 板務也主動了 : : 傷害了板面使用者的方便性 : : 這絕非是好情況 : : 在板務想法中 1-3應改成執法的正當性 : : 也就是有相當的證據或明確的檢舉是廠商文時 : : 板務才出面要求檢視 : : 宴客照片、成果照、身份文件等等確切調查 : : 以釐清是否是廠商文 : : 而非預設皆是廠商發的文 : : 作了過多的限制 : : 這是當初我替kkob板主寫的簡化板規中關於分享文部份 : : 可以給大家參考 : : [分享]  張貼籌備婚禮過程之心得、婚紗照分享、贈送、推薦/反推 籌辦婚禮 : : 時之廠商均屬此類。 : : *若有推薦新秘、婚攝/錄、婚紗、婚佈廠商之打算,請附上照片或網路 : : 相簿連結。 : : *新人發表文章,如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的情形,需要在文章開頭完 : : 整說明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的內容 : : *文章中可附上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網址等必要資訊。若對廠商有疑問或想 : : 連絡,請一律以站內信或推文問答 : : *為求真實分享資訊,經查證為假分享真廣告或營利則文章退回並視情況 : : 禁言三個月到10年。 : : *板主有權視況要求提供新人身份的調查(如喜帖、繳費單等),若在期限內無 : : 法提供,則文章刪除且該使用者日後發表的分享文一律退文。) : : *蜜月旅遊文分享1人限定2篇。第三篇起退文+禁言2個月。 : : *分享婚禮廠商文同個婚禮廠商、同類性質分享最多2篇文章第三篇起退文 : : +禁言2個月。 : : 最後,身為板務人員應該要清楚一件事 : : 能做的事 最多只能刪文、管秩序等等 : : 再來就只能交由新人們自己去選擇 : : 只有最適合的廠商 : : 沒有最好的廠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7.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37112245.A.969.html

07/17 15:51, , 1F
你真的很難溝通……
07/17 15:51, 1F

07/17 17:01, , 2F
XDDDDDDDD
07/17 17:01, 2F

07/17 17:20, , 3F
或許KDD代理版主認為自己很了解。但了解不了解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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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7:20, , 4F
不是重點,希望選出新版主再來表決版規變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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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7:20, , 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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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3:08, , 6F
"這一輪投票只是先確認對開放廠商文是不是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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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3:09, , 7F
的本身性質在我看來就很沒必要@@~也認為由新板主上
07/17 23:09, 7F

07/17 23:09, , 8F
任後直接與板眾溝通為好~畢竟代理板主又不是新板主
07/17 23:09, 8F

07/17 23:10, , 9F
怎會知道新板主想怎麼做,就別浪費時間弄這些了
07/17 23:10, 9F
文章代碼(AID): #1Lg9Urbf (Get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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