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84歲回收老婦「綠燈」走斑馬線過馬路 遭消失
※ 引述《asstitle (ass)》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89360
: 婦人小跑闖紅燈 斑馬線上遭撞死
: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走斑馬線闖紅燈出車禍,到底誰該負責?
: 基隆市一名擔任清潔工的63歲黃姓婦人,昨日晚間11點多下班,
: 走路經過仁五路、精一路交叉口的斑馬線上時,
: 疑因發現自己闖紅燈,心急之下小跑步衝過馬路。
: 21歲何姓騎士見狀煞車不及,整台車朝黃婦撞下去,兩人均倒地,
: 何男趕緊起身查看黃女的傷勢,但黃頭部著地,已不省人事。
: 119到場趕緊將她送醫急救,搶救至今天凌晨2點仍宣告不治,
: 何男則身受輕傷,並無大礙。
: 基隆市警局交通隊交安組組長李文雄表示,這是本年度第4起死亡車禍,
: 也是第2起行人違規而致死的車禍,巧合的是,兩起車禍都在同一個路段發生,
: 相隔不到50公尺,且都是婦人闖紅燈而釀成悲劇,警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
: 將何男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 李文雄指出,有網友傳出「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的說法,
: 其實應是「駕駛看到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應禮讓」,
: 換句話說,若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因闖紅燈而造成駕駛人「來不及反應」或「未看到」,
: 則行人亦應負肇事責任;
: 而駕駛人看到斑馬線上有人,卻未減速,反而想繞過他,若因此發生車禍的話,
: 駕駛的就要負擔絕大部分的責任。
: 李員呼籲,行人穿越馬路一定要遵守號誌,
: 並走人行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因為行人並無堅硬的外殼保護,
: 只要一與車子碰撞,往往死傷嚴重;而駕駛人行經路口亦需減速,
: 注意是否有行人穿越,方可將意外機率降到最低。
本來想說不甩你讓你去撞死人就算了。
不過看你在那邊拿鴻京當馬涼還沾沾自喜
實在看不下去
第一點,你舉的兩個案例根本不一樣
你舉的案例是突然衝出來的中年女子
所以在判決上可適用於無法反應
84歲老婦是推著手推車慢慢過馬路,而手推車在前
若是突然闖出,理應是手推車被撞擊,而不是老婦被撞擊
所以老婦突然使用手推車加速的機率根本很小
第二點,雨天視線不佳,車速本來就該慢,過路口減速這種常識根本就是小學生一年級課
本的教材,單元名稱叫做馬路如虎口,要是連這點都不知道,我建議你駕照拿去燒來取暖
比較合乎經濟效應
第三點
你提到防衛性駕駛,雨天老婦推著體積不小的手推車,緩慢過馬路,假設駕駛本身車速慢
會煞不住?都已經過馬路過一半了會看不到?
車速+雨天應慢行+過路口應減速+手推車可視面積大+推車亮藍色烤漆+行人通通過斑馬線應
禮讓+市區限速
這些因素可以完全無視,在那邊跳針,你也可以算是古往今來第一人了
老婦闖紅燈,依照比例原則,研究生可以降低部分賠償金,但是整體他還是會輸到脫褲,
這就是結論
戰三寶可以啦,但是拿根本不同情境來戰,你是在搞笑嗎?
自己都知道雨天視線不佳,過路口還不減速,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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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思念磨成了細沙
混入真心的骨灰中
燒結成對妳的愛
然後一槌狠狠的打碎,把這一切都送到風中,不再提起,不再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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