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台灣人很鄉愿的八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30 13:0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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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tiondill (Bruence)》之銘言: : ※ 引述《bonela (Chen Wei 薇)》之銘言: : : 為什麼台灣人總是那麼鄉愿 現在包圍分局是什麼意思阿? : : 想用民粹影響未來法官的判決? : : 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 : :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 此為「無罪推定原則」 : : 也就是說 先不論龔姓男子是不是真的有 思覺失調症 : : 現在他在法律上根本還不能算有罪 甚至地位上是無罪的!!! : : 誰再鄉愿看看 只是被我們法律人看笑話而已 : : 是不是大部份台灣人都沒有法學素養 總是很鄉愿? : 我是很好奇 你念的是哪一間學校的法律係 : 居然念完法律以後,會認為一個當街砍人的人, : 還可以用"無罪推定原則", : 你說台灣人是鄉愿,我說你是"法匠" : 就跟014 賴4如 一樣說無罪,有多麼令人可笑 : 別以為你念過法律就很有法律素養 : 法律是人定的,而人是不完美的生物 : 一個不完美的生物所定出來的法,你要期望他會百分百之百的無缺現,那永遠是不可能的 : 你不過是一個懂法知法,但失去自我判斷的法律人而已 : 難怪,愛因斯坦會說: 專家不過是訓練有素的狗 : 你這位法律"專家 " : I don't know how to explain any more for this. 法律不是在保障基本人權嗎?! 我今天只看到一位小女孩在路上無緣無故的被砍頭 (沒錯被砍頭,我還以為ISIS來到台灣了) 然後呢,可愛的台灣法律,認為所有犯罪嫌疑人應該要有他的基本人權 所以,必須透過 什麼叫做三審制的東西 (聽說有時後還可以非常上訴), 來判定他(犯罪嫌疑人)有沒有罪,並藉此保護他(犯罪嫌疑人)的人權。 那這小女孩的人權,誰來保護呢?!!!! 你這法律"專家"認為證據必須要由法官來判定, 不可以因為眾人說他有罪就有罪 (或者說三人成虎) 你說的沒錯,這樣在很多案件確實不妥,但是今天他殺人的證據, 只要是智力測驗正常的人,都知道他就是殘忍的殺人(過去式), 難道這還需要法院花個兩三年,來判他有沒有殺人嗎?!!!! 看看鄭捷現在還活著好好的,就知道台灣的法院有多麼令人失望。 當然你可能又會說,怎樣才叫智力測驗正常的人, 如果你一個念了這麼多書的人,會分不清楚的話, 我就不知道該說是你太笨,還是台灣教育太失敗, 教出你這個無法獨立思考的法律"專家"。 或許你又會說,嫌疑犯可能有精神病罪不至死,如果速審速決,恐怕會誤判。 所以那個小女孩就要因為一個精神病失去她自己的生命?!!!!! 你(犯罪嫌疑人) 精神有問題沒去看醫生治療,今天出了人命, 你才在靠妖說我(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你說法律應該要保障他嗎?!!!!! 又誰來保障那個小女孩呢,要他(殺人嫌疑犯)賠錢,他賠的起嗎?!!!! 這是台灣法律BUG中的BUG,而你這個法律"專家", 不去思考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卻說台灣人鄉愿。 最後,你說不能因為一個人破壞法治,我說你是不知變通,不懂實事求是 也是讓你成為所謂的法律"專家", 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128.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314123.A.5CA.html

03/30 13:05, , 1F
就不要殺到政治人物就好
03/30 13:05, 1F

03/30 13:17, , 2F
就是非常時期 非常手段
03/30 13:17, 2F
文章代碼(AID): #1M-rtBNA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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