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台灣國護照貼紙小編被查水表消失
※ 引述《o012 ()》之銘言:
: 整篇都不知道你在共殺洨
: 刑160是公訴罪
: 有人舉發 檢察官不得不辦
: 辦了半天 認為沒違法
重點是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不是因為沒違法,而是因為當事人臉書PO圖的時間點在國外,而刑法160不是最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根據刑法第7條所以才不起訴的。
照這邏輯來看,若是當事人在國內(事實上也有一堆國內的人貼貼紙在護照上),檢察官就很可能會起訴了。
而且刑法160還不只是中華民國國徽國旗,第二項「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中華民國最不造神了呵呵,幹你國民黨。
: 所以送你張不起訴書
: 沒想到這也能拿出來自慰?
: 說自己被查水表 會不會太好笑?
: 自己打這篇又臭又長的廢文時有沒有像肥宅打妹妹文時
: 邊打邊發出科科聲得意的笑?
: 應該是有
: 像你這種反向操作根本就是KMT的隱式打手
: 先把台灣司法鬥臭 接著KMT下台後司法沒公信力就誰也辦不了
: 別以為眼睛雪亮的鄉民們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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