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機車族會挺同婚應修民法嗎?消失
※ 引述《Vac (吸塵器)》之銘言:
: 機車族雖可以在上道路上行駛
: 但相對於汽車有多多限制
: "
: 快車道禁行機車、機車須兩段式左轉
: 沒錯,你有用路權,但很抱歉,你不能有完整的路權
: 這麼做是在保護你的安全,保障你們
: 機車是肉包鐵,出事情傷亡比較嚴重
: 現在至少你可以騎機車在路上,沒有因為安全因素禁止你上路
: 你應該要懂得知足
: 如果你想享有完整用路權,請配合開汽車上路
: 沒錢不是原本早就在開車的人的錯
: 但身為開車者很樂見快車道沒有機車跟我們搶資源
: 相信所有開車者都會這麼想,在慢車道時也會這麼想
: "
: 如果把這套論述套用到同性戀專法上:
: "
: 專法可以讓你們這些同性戀可以結婚,你們應該要懂得知足
: 如果你們要享有完整的婚姻保障,請跟異性結婚
: 你是不是同性戀又不是異性戀的錯
: 但身為異性戀,會樂見同性婚姻者不會跟異性婚姻搶國家資源
: 相信所有異性婚姻者都會這麼想,不只在婚姻層面
: 在社會層面也是
: "
: 有沒有機車限制跟同婚專法很像的八卦?
: 還是現行的機車限制只是同婚專法的結果?
追根究柢就是人權的問題
有人權才有保障
當你沒人權,除非你很有錢,不然你在社會上的地位基本上就是條爛抹布
同性婚姻爭取的是對伴侶的保障 伴侶對自己的保障
要求不多 跟現在異性婚姻一樣就好
行為一樣 一樣的行為人 本來就不應該有所區別
在台灣社會潛意識中 汽車跟機車 不只是交通工具 更是一種地位的象徵
騎機車就可悲? 開車就好棒棒?
另外還有交通問題與機車的不當聯想所造成的刻板印象
會讓很多人沒辦法把這套邏輯套在交通問題上
從表面看來交通會死人 同性婚姻不會
理論上因為性向認同而被排擠 而失去生命的人 一個都不應該出現
但它確實曾在這社會上發生過 甚至可能現在正在發生
我稱機車討路權這件事為交通平權運動 交通平權牽扯到的生命更多
同性婚姻擁護者說「立專法就是歧視」 我認同這句話
機車因為立了專法而受的荼毒已經夠多了 多到讓很多人已經不認為這是荼毒
是機車的本命 那條專法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當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已經明文指出汽車包含機車
卻又出現 99 條限制機車行駛範圍時 這就是一種歧視
以制度面來說 同樣經過國家認證的考照制度拿到的駕照 機車駕駛執照的駕駛人卻不能
使用眾多特定道路 而且是毫無邏輯與根據的限制 今天車禍死了人
因為騎機車車禍受傷程度較嚴重 所以就禁止機車行駛 而不是檢討發生車禍的原因
並且藉此教育其他用路人 別讓亡者白白犧牲
機車被剝奪的不只是行駛的權利
被剝奪的是人民選擇交通工具的權利
被剝奪的是機車騎士在路上該受到的應有的尊重
個人行為不應該放大到讓整個族群承擔 甚至用來當做剝奪權利的理由
「為了你的安全 不要騎車比較好」
「為了你的安全 不要出櫃比較好」
我今天騎車的安全與否 一部分是自己守法 但更大一部分是需要其他用路人守法
我今天是同性戀 是否被歧視是根據除了我以外的其他人的想法 不是我自己歧視自己
在人權議題上總是有誇張的無限上綱、滑坡理論不停不停的出現
說來也矛盾 挖掘問題時不追根究柢 卻又容易抓錯重點鑽牛角尖
這個社會快被僵化的教育制度種出來的果給掐死了
--
改善交通 從根本下手
新考照制度 需要你我一起連署
請支持道路交通安全升級提案 https://traffic.keeping.wor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65.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0790359.A.7F1.html
※ 編輯: bency (182.235.165.135), 12/04/2016 02:41:10
推
12/04 02:40, , 1F
12/04 02:40, 1F
→
12/04 02:42, , 2F
12/04 02:42, 2F
推
12/04 02:48, , 3F
12/04 02:48, 3F
事實上連兩輪都會歧視兩輪 這也是我們很不樂見的情況
※ 編輯: bency (182.235.165.135), 12/04/2016 02:51:16
推
12/04 02:51, , 4F
12/04 02:51, 4F
→
12/04 02:51, , 5F
12/04 02:51, 5F
→
12/04 02:52, , 6F
12/04 02:52, 6F
→
12/04 02:53, , 7F
12/04 02:53, 7F
要類比的不是有沒有使用過、親身經歷過 而是面對的輿論、面對的反對論點
那些本來就不應該受到限制的基本權利 在過去的環境跟教育方式 已經內化成「那本來就
不可以」的心態 在我看來 反對者一直都不了解問題的根源在於「個人」 而不是某特定
族群
推
12/04 02:53, , 8F
12/04 02:53, 8F
→
12/04 02:55, , 9F
12/04 02:55, 9F
※ 編輯: bency (182.235.165.135), 12/04/2016 02:58:50
→
12/04 02:55, , 10F
12/04 02:55, 10F
→
12/04 03:04, , 11F
12/04 03:04, 11F
→
12/04 03:04, , 12F
12/04 03:04, 12F
→
12/04 03:05, , 13F
12/04 03:05, 13F
但違規完全是個人行為,為什麼機車這個交通工具要受到限制?
→
12/04 03:05, , 14F
12/04 03:05, 14F
→
12/04 03:06, , 15F
12/04 03:06, 15F
→
12/04 03:06, , 16F
12/04 03:06, 16F
→
12/04 03:07, , 17F
12/04 03:07, 17F
要說就交通工具一起說 你說的這些套在任何在路上跑的交通工具都成立
不要只針對機車
再說台灣政府對於速限根本在亂搞 訂出連腳踏車都會超速的速限到底有什麼意義?
→
12/04 03:08, , 18F
12/04 03:08, 18F
→
12/04 03:09, , 19F
12/04 03:09, 19F
觀感可以用來當立法基礎的話 那汽車早就該消失在路上了。
→
12/04 03:09, , 20F
12/04 03:09, 20F
→
12/04 03:09, , 21F
12/04 03:09, 21F
事實上 機車肇事率跟死亡率都低於汽車 看到機車死亡率高的數據都是拿車禍後的數據
而來的
大家會覺得機車不守法 單純是因為機車數量多 所以曝光率高而已
→
12/04 03:10, , 22F
12/04 03:10, 22F
→
12/04 03:11, , 23F
12/04 03:11, 23F
→
12/04 03:11, , 24F
12/04 03:11, 24F
→
12/04 03:12, , 25F
12/04 03:12, 25F
不會阿 對於「通過後的影響都是想像出來的」這點倒是一模一樣
※ 編輯: bency (182.235.165.135), 12/04/2016 03:19:12
推
12/04 08:24, , 26F
12/04 08:24, 26F
→
12/04 08:24, , 27F
12/04 08:24, 27F
→
12/04 08:26, , 28F
12/04 08:26,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