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機車族會挺同婚應修民法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2/04 02:39), 7年前編輯推噓5(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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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c (吸塵器)》之銘言: : 機車族雖可以在上道路上行駛 : 但相對於汽車有多多限制 : " : 快車道禁行機車、機車須兩段式左轉 : 沒錯,你有用路權,但很抱歉,你不能有完整的路權 : 這麼做是在保護你的安全,保障你們 : 機車是肉包鐵,出事情傷亡比較嚴重 : 現在至少你可以騎機車在路上,沒有因為安全因素禁止你上路 : 你應該要懂得知足 : 如果你想享有完整用路權,請配合開汽車上路 : 沒錢不是原本早就在開車的人的錯 : 但身為開車者很樂見快車道沒有機車跟我們搶資源 : 相信所有開車者都會這麼想,在慢車道時也會這麼想 : " : 如果把這套論述套用到同性戀專法上: : " : 專法可以讓你們這些同性戀可以結婚,你們應該要懂得知足 : 如果你們要享有完整的婚姻保障,請跟異性結婚 : 你是不是同性戀又不是異性戀的錯 : 但身為異性戀,會樂見同性婚姻者不會跟異性婚姻搶國家資源 : 相信所有異性婚姻者都會這麼想,不只在婚姻層面 : 在社會層面也是 : " : 有沒有機車限制跟同婚專法很像的八卦? : 還是現行的機車限制只是同婚專法的結果? 追根究柢就是人權的問題 有人權才有保障 當你沒人權,除非你很有錢,不然你在社會上的地位基本上就是條爛抹布 同性婚姻爭取的是對伴侶的保障 伴侶對自己的保障 要求不多 跟現在異性婚姻一樣就好 行為一樣 一樣的行為人 本來就不應該有所區別 在台灣社會潛意識中 汽車跟機車 不只是交通工具 更是一種地位的象徵 騎機車就可悲? 開車就好棒棒? 另外還有交通問題與機車的不當聯想所造成的刻板印象 會讓很多人沒辦法把這套邏輯套在交通問題上 從表面看來交通會死人 同性婚姻不會 理論上因為性向認同而被排擠 而失去生命的人 一個都不應該出現 但它確實曾在這社會上發生過 甚至可能現在正在發生 我稱機車討路權這件事為交通平權運動 交通平權牽扯到的生命更多 同性婚姻擁護者說「立專法就是歧視」 我認同這句話 機車因為立了專法而受的荼毒已經夠多了 多到讓很多人已經不認為這是荼毒 是機車的本命 那條專法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當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已經明文指出汽車包含機車 卻又出現 99 條限制機車行駛範圍時 這就是一種歧視 以制度面來說 同樣經過國家認證的考照制度拿到的駕照 機車駕駛執照的駕駛人卻不能 使用眾多特定道路 而且是毫無邏輯與根據的限制 今天車禍死了人 因為騎機車車禍受傷程度較嚴重 所以就禁止機車行駛 而不是檢討發生車禍的原因 並且藉此教育其他用路人 別讓亡者白白犧牲 機車被剝奪的不只是行駛的權利 被剝奪的是人民選擇交通工具的權利 被剝奪的是機車騎士在路上該受到的應有的尊重 個人行為不應該放大到讓整個族群承擔 甚至用來當做剝奪權利的理由 「為了你的安全 不要騎車比較好」 「為了你的安全 不要出櫃比較好」 我今天騎車的安全與否 一部分是自己守法 但更大一部分是需要其他用路人守法 我今天是同性戀 是否被歧視是根據除了我以外的其他人的想法 不是我自己歧視自己 在人權議題上總是有誇張的無限上綱、滑坡理論不停不停的出現 說來也矛盾 挖掘問題時不追根究柢 卻又容易抓錯重點鑽牛角尖 這個社會快被僵化的教育制度種出來的果給掐死了 -- 改善交通 從根本下手 新考照制度 需要你我一起連署 請支持道路交通安全升級提案 https://traffic.keeping.wor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65.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0790359.A.7F1.html ※ 編輯: bency (182.235.165.135), 12/04/2016 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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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大家的安全,應該禁止外地人在台北行駛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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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都騎山豬沒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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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歧視超嚴重 異性歧視同性 四輪歧視兩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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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連兩輪都會歧視兩輪 這也是我們很不樂見的情況 ※ 編輯: bency (182.235.165.135), 12/04/2016 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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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男人歧視女人,有錢人歧視窮人,高級外省人歧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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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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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四輪沒騎過兩輪,所以兩輪有什麼情況,四輪會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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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輪終生就四輪嗎?有時候一樣變回兩輪,所以怎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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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類比的不是有沒有使用過、親身經歷過 而是面對的輿論、面對的反對論點 那些本來就不應該受到限制的基本權利 在過去的環境跟教育方式 已經內化成「那本來就 不可以」的心態 在我看來 反對者一直都不了解問題的根源在於「個人」 而不是某特定 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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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的確有可能沒騎過二輪就開四輪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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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而已,腳踏車、機車多少都會碰過,至於有專屬司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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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ncy (182.235.165.135), 12/04/2016 02: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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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輩子可能連駕照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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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論有問題,不能把事情歸咎到個人身上,因為不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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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條文,都是因為有"個人"才會去做規範,不然交通法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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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廢除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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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違規完全是個人行為,為什麼機車這個交通工具要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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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講的是,因為有親身經歷,所以看到很多論點都會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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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笑,像重機最守法不超速,連騎重機的人自己都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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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速(笑)的回應,兩輪也都知道,機車(白牌)不超速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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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可能。所以把責任歸咎到個人身上,只會覺得被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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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就交通工具一起說 你說的這些套在任何在路上跑的交通工具都成立 不要只針對機車 再說台灣政府對於速限根本在亂搞 訂出連腳踏車都會超速的速限到底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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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以前就談過了,用故意違規的方式去證明自己很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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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觀感根本好不起來。倒不如直接要求加重刑責,這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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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感可以用來當立法基礎的話 那汽車早就該消失在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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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多人支持。重機自己要求超速金額提高到一次15000,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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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反而願意開放,因為很多人想看那些人怎死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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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機車肇事率跟死亡率都低於汽車 看到機車死亡率高的數據都是拿車禍後的數據 而來的 大家會覺得機車不守法 單純是因為機車數量多 所以曝光率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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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後來大家都守法,最後重機就很自然而然的在國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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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更正一下,不只兩輪,四輪也當過兩輪,所以除了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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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外,有使用交通工具,幾乎都知道不超速(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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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說真的,機車和同婚根本不能類比,用這論點太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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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阿 對於「通過後的影響都是想像出來的」這點倒是一模一樣 ※ 編輯: bency (182.235.165.135), 12/04/2016 03: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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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跟同婚為何不能類比? 都是人權啊,有事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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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在屁觀感的喔…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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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8:26, , 28F
從開放重機開始到現在,觀感一直都是假議題好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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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Gn5NVn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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