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房思琪為什麼不是16歲被上而是13歲?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30 08:59), 7年前編輯推噓3(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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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mour13 (鎧甲)》之銘言: : 既然她要把自己的故事寫進書裏 : 幹嘛幫自己的初體驗時間提早三年 : 我想有幾種理由如下 : 1.女人希望永保年輕,所以-3歲 : 2.怕上高中還是處女丟臉,所以提早報 : 3.寫16歲性交無罪,不夠聳動 : 4.她16歲心智年齡是13 : 5.其他 : 大概是什麼原因 : 有文學專家能說明嗎 你怎麼知道她是16歲性交的?腦補?觀落陰? 根據採訪的內容來看,她說自己是高二時精神病發作, 這時間點恰好跟父母聲明稿中的8、9年前吻合, 所以大概有三種可能性, 一、她在高二以前的某時點就跟書中的老師發生關係,只是高二才病發, 父母口中8、9年前的誘姦,是指事情被家長發現、察覺的時候 二、如她父母所說,她是在17歲左右跟老師發生關係,並在同一年迅速得病, 兩人關係應該十分短暫,要不不太可能一年內走完劇情 三、林女得病的主因不是老師,她是先得病之後才跟老師有關係,只是這老師讓她病情惡 化 明明有這麼多可能,有些人一直叫別人不要腦補、不要把小說當證據, 但腦補最爽的卻是他們自己,自助餐果然好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09.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513940.A.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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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腦補怎麼靠小雞雞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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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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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未滿16可以直接吉而不是哀怨地在婚禮說支持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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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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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你為什麼要認為別人一定會吉? ※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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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未滿16 現在他已經被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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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發病,那麼13歲到高二的期間,等於蘊釀一段時間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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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不可能突然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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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去補國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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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會?我同學國中就去吳岳聽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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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去補習他爸媽最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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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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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告早告了 就是告了也是自己女兒通姦 才沒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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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被性侵 不用等父母告 檢調直接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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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 女方未滿16 男方成年的話 這條並不是告訴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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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檢查官知道一定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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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為什麼覺得人家一定要說出來啊?腦補的嗎? 沒說檢察官怎麼辦案? 性騷擾、性侵害、未成年性交不願意報警的多的是好嗎? ※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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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做愛是非告訴乃論喔,檢調可以直接介入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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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聲明公布的話,檢調現在已經可以動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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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在腦補什麼啊? 為什麼你覺得別人一定要告知檢方? 我有說她是13歲性交還是怎樣嗎? 不是列了很多可能性? 某些人叫別人不要腦補前還是先刮自己的鬍子吧 ※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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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如果他父母不發聲明的話才是這樣啊 可是已經發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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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人死了是吉什麼?如果她是未成年性交證據早沒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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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檢調要直接告的話,是叫陳某人自己去自首嗎?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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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是要怎麼知道有人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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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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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聲明啥?不知所云的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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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個啊, 反正現在就都沒啥證據, 可是就有兩群人不是斷定是16歲發生關係,就是堅持是13歲,通天眼膩, 更可笑的是有一方嗆另一方別靠小說腦補,自己倒是補最爽 ※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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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姦惟一能說明的是發生性行為 而不是強制性交罪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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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勢性交有可能但是無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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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告知檢方啊,父母那聲明只要有提到13歲被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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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早沒了是你說的嗎? 還是你查的 ?你在腦補證據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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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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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個"7,8年前被誘姦"的說法,檢調就可以介入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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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父母都已經把誘姦講出口了,結果不講妳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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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怪誰??怪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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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幹嘛腦補我去查資料啊? 就說了,為什麼要腦補父母一定想吉? 父母說8、9年前的誘姦你很相信,不願意正視其他可能 但如果父母說了13歲你會信嗎? 父母不是說書中的事真實發生在林女身上,這時候書中說主角13歲發生性關係你就不信了 ? 哇,好自助餐的相信喔? 沒怪鄉民啊,我只怪叫別人不要腦補自己卻爽補的人 ※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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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 現在誰在怪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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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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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父母想不想的問題,而是檢方有責進行調查蒐證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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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如果是13歲發生關係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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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如果真是13歲發生性關係,父母有可能完全不想要司法介入,所以不說出年紀 ※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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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說詞是能算證據的 小說我記得是連證據都不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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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書證) 證據效力很低或幾乎沒有 有效力的是日記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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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作者有說小說是自述也可以 可是不是 本來就是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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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有效的說詞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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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你也是在腦補各種可能性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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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都說有可能啊,我可沒斬釘截鐵的斷定呢 ※ 編輯: plusonezero (114.25.209.79), 04/30/2017 0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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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任何證據 就像在寫小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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