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釋憲後第一天..同志登記結婚 遭戶政事務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26 14:46), 7年前編輯推噓26(29331)
留言63則, 3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1 (看更多)
今天不討論法律上應該要怎麼處理好了 板上的推文講好聽一點就是覺得同志太急躁、不要太「得寸進尺」、手段很激烈 都已經給你權利了不管什麼時候可以行使或是用什麼方式實現反正你就乖乖B嘴 你本來就已經是異類了還講話很大聲我就是覺得很討厭 看看推文有多少歧視跟惡意在裡面 如果今天哪一個族群一直在一些公開場域被壓迫越嚴重,反彈的力道就會越大 每一個會走上街頭的社會運動都是在壓迫下產生的反作用力 身為一個主流價值下的異類多辛苦一般人很難理解 而一般人在不能同理的情況下說的話做的事縱使沒有惡意也有可能造成傷害 更別說那些推文根本是惡意滿點 這個族群被壓迫了多久,我們的社會也才願意給一點點法律上的保障 說真的我覺得法律再怎麼進步,人民的價值觀不改變,歧視就是存在 -- 好啦我知道八卦板不接受這種溝通方式要噓就噓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73.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781195.A.476.html

05/26 14:47, , 1F
以前根本沒人壓迫同性戀好嗎?
05/26 14:47, 1F

05/26 14:48, , 2F
台灣壓迫同性戀什麼
05/26 14:48, 2F

05/26 14:48, , 3F
什麼都能說是被壓迫 被歧視 不煩嗎?
05/26 14:48, 3F

05/26 14:49, , 4F
他們會說你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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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49, , 5F
那個耳嚨甲 也說別人在歧視他 是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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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0, , 6F
呃,那些推文就是啊 說真的,不是每個人都心志堅強到人家說什麼都不在意吧 不是要我把那些推文都翻出來吧 然後身障的那位我覺得又是另一件事情就是身障的就業歧視部分 那事實是怎麼樣、有沒有構成身障歧視就不是這一篇要討論的問題 既然那一篇的重心、主要的論點是到底有沒有構成身障的就業歧視 那位身障生是不是同志就不是重點 今天L大把這個也提出來討論,跟同志沒有關係啊 某些鄉民在這件事貼了一個同志的標籤以後就說「同志都怎樣怎樣」 這樣不是壓迫嗎? ※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4:58:40

05/26 14:50, , 7F
不給結婚就是違背憲法,不算剝奪喔?
05/26 14:50, 7F

05/26 14:51, , 8F
意見不合,不如他們意就說騎士,到底誰不溝通啊
05/26 14:51, 8F

05/26 14:52, , 9F
講別人噁心屁精,這叫溝通?沒指名道姓的地圖炮而已
05/26 14:52, 9F

05/26 14:53, , 10F
沒人壓迫同性戀好嗎 只有一堆人狂發歧視文而已 沒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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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3, , 11F
好啦,給你伴侶法接不接受?給你專法接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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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4, , 12F
不給結婚就壓迫 那和尚好可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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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在法律上可以結婚啊 約束和尚不能結婚的是教義好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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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釋憲了 不需要專法阿 又要說釋憲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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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5, , 14F
挺同硬要改民法的父母夫妻男女稱謂,我們異性戀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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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這樣算不算少數霸凌?不然來公投啊,看同意改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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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5, , 16F
這些稱謂是不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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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稱謂都是民俗上的稱謂 重要的是法律上的意義是什麼 法律的文字改變,你在事實上的稱謂有變嗎? 而且很多條文其實講的是「配偶」,這個就是法律上的意義而已 你要怎麼稱呼都可以啊 只是在法律地文字上明確地表示婚姻關係不只有夫妻還有夫夫跟妻妻 要用一個文字去包含各種性傾向跟不同性認同的人的婚姻關係 對你的權利沒有受影響吧?

05/26 14:56, , 17F
恐同邏輯真的很... 和尚是自願不結婚 拿這個來扯 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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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說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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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7, , 19F
講得好像同志最乾淨清純, 言論最沒歧視、惡意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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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7, , 20F
釋憲只說未保障違反平等權,這個只是有不周延之處,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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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7, , 21F
一定要改民法之說?你挺同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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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58, , 22F
為保障平等權就是最為違反人權了 還只有耶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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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03, , 23F
贊成樓樓上F大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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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若要討論法律層面的事,小的淺見 的確沒有說要改民法哦 但是有沒有辦法在不修改民法的情況下 立一個專法是符合平等原則的,這就很講究立法技術了吧 大法官的意思是,立法院要立專法還是修民法給你決定啊,但是不管怎麼修法怎麼立法 都不能違反平等原則 我國的立委有辦法立一個專法又讓人不要覺得[隔離但平等]嗎 ※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5:11:41

05/26 15:08, , 24F
你這篇把同性戀換成重機騎士也通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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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發摟到重機騎士所以不清楚事實脈絡

05/26 15:10, , 25F
原住民表示:平等權啦 結果加分都加原住民 怪了 不是要
05/26 15:10, 25F

05/26 15:10, , 26F
平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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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11, , 27F
我想法跟 Filthy1218 近似,並不希望稱謂被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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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5:18:09 ※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5:21:24

05/26 15:20, , 28F
那篇新聞我看到的是訴願癱瘓行政機關的惡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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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好了,在這兩年的空窗期同志結婚的權利狀態如何是未知的 因為釋憲本身也是法律,而行政機關有依法行政的義務 是一個催促行政機關表態的方式 我個人認為也是同志平權運動的一部分(跟上街頭比起來是比較平和的手段)

05/26 15:21,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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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5:24:34

05/26 15:22, , 30F
如果人家不希望動 就不要硬要改 就另外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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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有癱瘓行政機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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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23, , 32F
覺得 能理解 訴願是權利 想要早點結婚 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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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限制訴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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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講的是,不管是什麼社會運動都是給予尊重(就連萌萌的場子也是) 再從運動的訴求裡面去看實體的主張是否合理 你可以選擇不關心、覺得不關你的事,但是不能主張「別人不可以去爭取權利」 ※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5:34:52

05/26 15:27, ,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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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38, , 35F
你這樣等於扭曲多數異性戀的需求,我們希望使用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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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男女就叫傳統上的稱謂,就算是好了,我們不想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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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39, , 37F
憑什麼漠視我們的需求,就你們挺同的稱謂才是稱謂嗎?
05/26 15:39, 37F
可是異性戀稱謂不需要也不會改啊 現行法裡面有不少條文都是用配偶來稱呼婚姻關係的當事人 我找一篇草案跟現行條文比較 民法1000條 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 登記。(第一項) 修正草案是 配偶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他方之姓,並向戶政機關 登記。 原來的條文就已經有在用配偶這個詞了 法律上婚姻的當事人本來就叫做配偶,其實技術上也只是法律上用語統一 再以「父母」為例,法條裡常常使用到,世俗上我們也是這樣稱呼 但是「雙親」也常常在世俗上用到,假設修法使用「雙親」這個字 只是賦予一個法律上的意義去含括各種家長,也包含異性戀的「父母」在內 而且也不會影響到我日常生活如何稱呼父母 大概是這樣 ※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5:51:04

05/26 15:39, , 38F
來公投啊,憑什麼你們說改就要改,說改就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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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1, , 39F
什麼叫「隔離又平等」?專法叫岐視?根本挺同在耍脾氣
05/26 15:41, 39F
隔離且平等就以當初美國的種族隔離為例 黑人白人都可以上學,但是黑人就去黑人學校 這個要請你自己估狗一下 不要什麼都要人家教,我會很累

05/26 15:42, , 40F
如果不想改稱謂的話 找選區立委講的 陳情抗議的 要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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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2, , 41F
音大才有力量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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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3, , 42F
農保法公保法 勞保法 兒少法,這些專法有什麼7480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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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4, , 43F
只是守備範圍變大 父母夫妻男女還不是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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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4, , 44F
專法哪裏有什麼"隔離"的說法?哪派法律學者提出的?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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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習慣 不想改 也不能勉強人家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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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4, , 46F
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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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5, , 47F
以後星際通婚 加個外星人是不是還要再崩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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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5:56:38

05/26 15:52, , 48F
心理有病要看醫生 不是強迫別人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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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s大您覺得是哪個人的哪一件事有病我比較好回覆你 ※ 編輯: lackofjoke (61.230.73.72), 05/26/2017 15:57:44

05/26 15:57, , 49F
有人要幫肥宅朋友們說話嗎QAQ 被壓迫的好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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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6:00, , 50F
中肯。
05/26 16:00, 50F

05/26 16:06, , 51F
05/26 16:06, 51F

05/26 16:10, , 52F
推耐心溝通
05/26 16:10, 52F

05/26 16:18, , 53F
謝謝你這麼認真回覆那些來亂的
05/26 16:18, 53F

05/26 17:11, , 54F
都解釋了還想怎麼 不就一群法盲甲愛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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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13, , 55F
訴願基本也是錯的 現行合法的東西要改要用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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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33, , 56F
廢話,自以為是,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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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33, , 57F
永遠是一副XXXXXXXXXXX的態度,難怪上帝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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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38, , 58F
有些人一直扯稱謂 那法律上你的妻子叫作配偶 你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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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38, , 59F
就最好出去都只准跟別人講「這是我配偶」呵呵
05/26 17:38, 59F

05/26 17:42, , 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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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9:11, , 61F
05/26 19:11, 61F

05/27 00:56, , 62F
呂秋遠洗臉某族群專法就是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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