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警員托腮慢慢來 單親媽下跪救不回愛女外孫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06 01:26), 7年前編輯推噓8(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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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做完筆錄才叫報案 只要一報案就是報案 報假案需負上刑責 在個資法通過後 台南有沒有發生過自殺或疑似綁架案件 家屬緊急向警方要求調手機定位 當然有 一年不下十件 個資法第16條寫的很清楚 若自殺或疑似綁架案件等案件 套用第三項或第四項甚至第六項 任一項之規定 警方可立即不受個資法限制 向電信公司調閱個資 若事後證實是報假案 則以相關刑責追究 但不能因可能報假案 而堅持做完筆錄才能進一步處理報案 個資法在修法時 立委諸公已經有想到緊急時 能否不受限個資法因素 才會列入這幾項條 文 為什麼這位警察堅持要做完筆錄才行? 一定是被上級長官機車過 要求做完筆錄才能辦案 員警才會這樣搞民眾 個資法第16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 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 引述《leaderweb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警員托腮慢慢來 單親媽下跪救不回愛女外孫 : 3.完整新聞內文: : 有暖警也有冷漠的警察!台南一名單親媽媽指控,因為員警消極的處理案件態度,導致 : 一次失去兩位摯愛,又讓她人生陷入谷底。 : 這名58歲的單親媽媽年輕時就和老公離婚,獨自扶養兩名女兒長大,直到前陣子大女兒 : 嫁,隔年生下外孫,單親媽媽以為自己苦盡甘來,準備享福了,但沒想到大女兒疑似因 : 產後憂鬱症,前後自殺過三次,去年11月6日晚上,平時都會到卡拉OK幫忙的大女兒, : 間到了還沒見到人,還說要帶著1歲大的外孫外出,單親媽媽當下覺得不對勁,開始撥 : 女兒電話,但女兒不接也不回,母女連心,單親媽拉著小女兒去派出所報案。 : http://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7/07/05/961499-XXL.jpg
: ▲單親媽下跪求警察定位女兒手機,但警員搬出個資法。 : 晚上九點五十分,抵達派出所,單親媽媽先告知警員女兒可能要自殺了,但警員堅持要 : 完筆錄,直到深夜23時10分,才通知電信公司定位,當時她在警所哭泣、對警員下跪, : 來的是警員拖腮,態度輕浮的幫她作筆錄,單親媽媽除了下跪,也曾淚流滿面的拜託警 : 快一點,但警員竟然酸回:「不是每台電腦都很快」,從報案到通知電信公司定位耗時 1 : 個多小時,當警消抵達大女兒的車旁邊時,愛女跟外孫已喪命。 : http://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7/07/05/961498-XXL.jpg
: ▲單親媽指控,當他要求警員加快速度時,警員就像這樣托腮做筆錄。 : 這名單親媽媽回想,當時抵達案發現場時,車子裡面的木炭燒得正旺,而不是已經燒成 : ,讓她至今都相信,如果警員把人命當成一回事,早點手機定位,而不是先做筆錄,就 : 救回兩條命,不過當時警方對外都宣稱,是因為個資法不得不謹慎,但除了這個理由之 : ,警員當下托腮,酸回電腦慢,這些細節都讓人認為,根本不把人命當一回事!雙北市 : 曾有自殺案例,靠即時靠手機定位搶救成功,如果再多一點同理心,跟行動力,或許, : 能搶救回母女性命。市警局澄清,目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強調員警作法合乎受理報案 : 流程,有態度不佳的問題也已經祭出懲處。 : http://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7/07/05/961635-XXL.jpg
: ▲過世母子。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69473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14.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275573.A.0D3.html ※ 編輯: jiern (223.141.214.233), 07/06/2017 0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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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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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柯南出動嘍,各個都最懂法律最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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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條有寫清楚 那警察只能自己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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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ern (223.141.214.233), 07/06/2017 0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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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貼太多字 警察看字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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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有那條規定做完筆錄才叫報案 要做完才能進一步處理 要是改天我被綁架 突然有機會打電話報案 要求警方定位發話位置來救我 以這警察思維 不就要求我需要到 警局完成筆錄制作 警方才能追蹤我發話位置 ※ 編輯: jiern (223.141.214.233), 07/06/2017 0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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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 打前面幾篇的臉 也太過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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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喔 你以為一句話電信公司就讓你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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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從立案到電信公司(夜班)回報 要幾分鐘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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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這個jie大大專業 前面幾篇可能警專生在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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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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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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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妳文章內容 就知道你是內行人 有別於某些半瓶水響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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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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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綁架 跟你報他人自殺 完全不一樣 你也可以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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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意思是 建議這則新聞家屬 應該要打電話給警方 稱家人被綁架 警方才會緊急調發話地點去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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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調資料 要查資料 一定都有一套緊急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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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ern (223.141.214.233), 07/06/2017 01: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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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堆藉口 要推 要拖 是什麼原因我不去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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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定位 跟 要求第三者手機定位是兩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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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要調資料 要查資料 一定都有一套緊急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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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殺或疑似綁架案件等案件 這段話 看清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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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報假案的刑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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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什麼都不懂得外行人 根本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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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試看看阿 最好大家都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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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者看起來的確是差很多 還是對你而言都一樣 那就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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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也沒寫“不能”先做完筆錄再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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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討債公司用這招騙警察找人 誰要負責 到時候沒依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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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警察擔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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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靠上面修改標準程序不要再讓基層的擔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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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條是指政府機關手上有的個資 最好有衛星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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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是自家事,警察當然不急囉,看不少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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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引用的法條沒規定電信公司要多久回復阿 一小時也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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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如果你假告某人疑似自殺,當下沒有造成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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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損害,想上刑責恐怕有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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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ern (223.141.214.233), 07/06/2017 01: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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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如果警察沒走sop,被告未盡詳查而洩漏個資,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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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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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員警也不熟這個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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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連公子被綁架,一通電話馬上定位了,連到警局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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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啊 誰叫你老百姓 真的便宜行事 出事了你能幫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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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是說可以啦 實際上 內部怎要求的 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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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同意你說民間企業比公務員更在意觀感這種已經有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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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文章的深度就這樣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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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他人 主體要分清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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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喔 家暴畜生 暴力討債會怕報假案的刑責耶 你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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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說有刑法就不會家暴和暴力討債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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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針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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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8:22, , 46F
推 一堆外行人說外行話的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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