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供電吃緊 能源局卻預告竊電將不用被斷電消失
※ 引述《LBJsuck (懶補辣沾母濕)》之銘言:
: 炎炎夏日也是用電暴增的季節!有些民眾為省電費,「奧步」竊電手法層出不窮,對台電來說最有效的嚇阻方法就是「斷電」。但電業法修法今年1月三讀通過,新法規中拿掉多項「斷電」條款,經濟部能源局預告,未來電業要抓竊電戶,再也不能斷電。對此,網友批「這個國家是不是生病了,都在鼓勵人民做違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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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聯合報》報導,「處理竊電規則」原先為只要用戶拒檢,或遭查竊電,便可斷電,但新法規卻全刪光。台電曾盼能保留「斷電條款」,但未被接受。因能源局認為用電是民生基本需求,若只因拒檢就斷電,將牴觸法律保留原則,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 今年一月,台電統計,去年前3季共查獲9720件竊電行為,回溯追償竊電金額4億456萬,估計全年最後統計件數恐超過1萬2000件,金額逾5.5億以上。遭查獲竊電最多縣市以中南部為主,追償金額前5名縣市分別是彰化、高雄、台南、嘉義、桃園。又以非法工廠與養殖業為最多前兩類族群。
: 當時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不滿指出,這是電價結構長期不公所導致!養殖魚業者只是超量用電,卻被台電冠上「竊電」,並不公允。希望經濟部與台電研議一套電費計價辦法,幫小養殖業找出路,不要動輒被貼上「竊電」標籤遭罰款。
: 如今違規用電新法上路,抓到竊電不能斷電了。網友反應「這樣竊電的就安心了」、「不能斷電,這筆錢大概很難收回」。另外,有網友針對前五名竊電縣市發表意見「有神的城市跟幸福城市需要當小偷?」、「當初我反對資進黨來彰化執政,就是怕,違法變合法的風俗」、「南部罰了會掉選票,只好讓非法變合法」、「竊電就竊電,還讓立委找理由。真幸福」、「綠色大票倉,專門搞這種貪小便宜的事情」、「立委笑死人,整天哭爸台電虧損,結果抓竊電還幫護航」、「看這為業者關說就知道背後利益了」。
: (中時電子報)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24001663-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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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預告「處理竊電規則」修正草案
預告修正「處理竊電規則」,名稱並修正為「違規用電處理規則」
第四條受檢查者拒絕接受檢查時,電業得停止供電。
一、本條刪除。
二、用電為民生基本需求,受檢查者拒絕接受檢查時,電業即實施停止供電之處罰
,可能有牴觸法律保留原則及不符合比例原則之疑慮,爰刪除此條
原第六條
修正理由
二、依據本法第五十六條並無停止供電之規定。
倘違規用電者不為該電業之用戶,自無供電之義務;
倘違規用電者為該電業之用戶,則電業可依規定追償損害賠償,
爰刪除「電業查獲竊電後,除依本法停止供電,並移請該員檢察機關偵辦外」之規定,
並酌作文字調整
看起來另外的條文好像真的就補繳不知有沒有比較貴的電費,
也沒另外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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