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明哲:過去在台灣接觸到對於中國有資訊有所偏頗消失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李明哲:過去在台灣接觸到對於中國有資訊有所偏頗
: https://udn.com/news/story/11022/269451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2017-09-11 12:00聯合報 記者杜宗熹╱即時報導
: 針對大陸檢方指控李明哲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一事,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今天在大陸湖
南
: 岳陽中級法院的法庭上承認,已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
的?
: 覆國家政權罪。對此,他也解釋,過去在台灣接觸到對於中國有資訊有所偏頗。而近期
他
: 於中國已有新的認識。
: 根據新浪微博的直播顯示,李明哲在法庭上說,在看守所內時,有一些電視的新聞可以
觀
: 。節目對於中國現行發展有真實完整的介紹,這跟他過去在台灣所接受到的資訊是不一
樣
: 。他對此表示認罪跟悔罪。
: 李明哲辯護律師詢問,是誰安排心得報告?李明哲表示是彭于華,印象中還有其他約30
個
: ,並曾提出對該計畫書做出修改意見。但對於分工,李明哲指出彭于華事前並未對他做
出
: 量。也沒有接到職務任命書、並且沒有參加武漢的會議。
: 李明哲指出,他曾提出過一個意見,因為使用的人數較少,彭于華要成立港澳台的QQ群
並
: 有意義。當時也沒有很強的意願來參加會議,所以就沒有過來參加武漢會議。對於線下
的
: 東開平事件,也沒有進行圍觀。
: 針對辯護律師詢問是否曾經有資助經費一事,李明哲說,從來沒有現金給過彭于華,只
有
: 開設群組時,因為必須是QQ會員,所以開設QQ會員的充值費用是由自己負擔,也沒有實
施
: 梅花計畫。
文組真的很多這種理想化 不食人間煙火
到別人家批評 難道不知會被抓嗎?
門關起來就以為說的話不會被知道
自以為一人能顛覆什麼
兩個字 白目 邏輯有問題
被抓什麼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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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