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人可當國民法官 滿23歲高中學歷就有機會已回收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人人可當國民法官 滿23歲高中學歷就有機會
3.完整新聞內文:
司法院今公佈「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未來被選任參與審判的民眾將是「國民
法官」,只要符合年滿23歲、高中以上學歷、沒有前科等資格,都可能被選任為重大刑案
的國民法官,案件由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坐在一起審理,進行犯罪事實認定、法律
適用、有沒有罪、判多重,而且「票票等值」,評議時,國民法官一票等於職業法官一票
,9票當中只要7票(含)以上認為被告有罪,且其中至少1票是職業法官投的,那麼被告就
會判決有罪。
司法院今天特地在高等法院刑事專一法庭舉行記者會,公布國民法官草案初稿,由刑事廳
長蘇素娥等9人模擬扮演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國民法官制度有7大重點:
1.「能看也能判」:這跟過去推動過的觀審制,完全不同,且以民眾最關心的重大刑事案
件,作為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訴訟當事人不得拒絕。
2.「多元價值」:採用隨機抽選方式,23歲、高中以上的國民都有可能進入法院當法官,
當然,國民法官必須是素人法官,所以法律專業人士等族群,排除在外。
3.「法庭白話」:國民要能進入法院當法官,審判方式必然要有所改變,要用民眾看得清
,聽得懂的方式來審理,才能讓國民意志在審判中充分貫徹。
4.「完全參與」:和法官一起決定有罪無罪,有罪該判多重,社會對國民法官的期待,是
國民能夠擁有與法官有相同的權限,因此國民法官不只參與有罪、無罪的認定,也能參與
決定刑度輕重。
5.「深度交流」:法官與國民充分討論,凝聚共識,雙重把關。法官與國民互相討論,可
增進彼此理解,凝聚共識,進而產生最公正、最適當的裁判結果,為全體國民的權利把關
。此外,透過深刻討論,讓法官親身面對國民的意見,再把這樣的精神回饋到司法系統的
其他案件,也讓國民可以對司法審判產生深刻的認識,再把這樣的精神帶回到社會上,產
生更多對話。
6.「結果可公評」:判決附理由,大家一起來監督。參與法庭的當事人,包括被告、被害
人、代表國家追訴的檢察官,都有權利知道判決依據的理由,以作為決定是否上訴的參考
,也可以供社會大眾檢驗。
7.「安心參加」:有公假、日旅費,個人身分絕對保密。
至於這個草案的推動時程,呂太郎表示,本月將在北、中、南舉行3場公聽會及3場模擬法
庭,月底會將草案會銜給法務部、行政院,希望明年2月能將草案送立法院審查。(丁牧群
/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30/1250732/
5.備註:
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發布記者會新聞稿如下,
司法院版的草案在裡面有比較詳細的說明。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9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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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板 #1OnCsA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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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限制大學學歷啊,
認定事實又不是只有大學學歷以上的人才辦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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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限制年紀啊,
認定事實又不是只有三十歲以上的人才辦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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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裡對此有相關罰則,
你可以自己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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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有包含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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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無罪推定原則,
國民法官不能針對被告進行有罪認定而只能進行無罪認定,
原告方必須要證明被告有罪才行。
※ 編輯: ifulita (220.134.199.101), 11/30/2017 13: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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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告方提出的證據足以說服國民法官被告是有罪的,
而且這證據完全沒有可質疑之處了,
這樣的話才有辦法判被告有罪。
※ 編輯: ifulita (220.134.199.101), 11/30/2017 13: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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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154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 編輯: ifulita (220.134.199.101), 11/30/2017 13: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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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今天檢方起訴的證據夠堅實完全沒有可受質疑之處能夠說服法官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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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fulita (220.134.199.101), 12/02/2017 16: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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