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又是他!華山分屍男找「小燈泡」案律師 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卡卡7788)時間6年前 (2018/06/30 15:42), 6年前編輯推噓3(1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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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n1990 (狄恩院長)》之銘言: : 真的不懂這種新聞用意何在。 : 1. : 什麼叫華山分屍男? : 我們不是很愛喊無罪推定原則, : 怎麼現在有點風聲就先定罪了? : 你說很多證據指向那個人是犯人, : 你看過那些證據嗎? : 你思考過那些證據的來源嗎? : 你懷疑過那些證據的真實性嗎? : 沒有,所以你跟大家一起手指他就是殺人犯。 : 為什麼不可能分屍另有其人, : 他只是幫忙頂罪? : 為什麼不可能他只是被陷害, : 恰好表達能力又不佳或有精神問題, : 無法立即辯駁或表露出一副應該被人懷疑貌? : 這不就是司法制度存在的原因嗎? : 這不就是為什麼每個犯罪嫌疑人, : 都值得有個專業辯護人協助的原因嗎? : 結果,媒體卻像上帝一般, : 指定一個人,叫做犯人, : 配合一個看似合理的故事, : 先讓那個人成為眾矢之的。 : 這跟沒有司法制度的民粹審判有何兩樣? 你有病阿 他自己承認分屍了 還帶警察去找屍塊 警察在牠大同區的家裡找到死者的兩個乳房都冰在冰箱裏面 還在無罪推定? 這種案子頂多討論刑度跟證據能力 事實的部分無庸置疑 難道現場好幾百個人都看見鄭捷殺人 你也要無罪推定? 現場好幾個人看見王景玉砍下小燈泡的頭 那些人全部視力有問題? 又不是月黑風高隔幾百公尺 是光天化日只在身邊一公尺親眼看見自己女兒被斷頭 這種的到底怎麼無罪推定? 義務律師也不可能辯到無罪 頂多討論刑度而已 : 2. : 再來,最不能理解的, : 就是去扯辯護人了。 : 辯護人的角色定位,就是協助當事人, : 管他是天使還是惡魔, : 努力保護他在法律上應有的權利。 : 辯護人不是沒有道德觀,沒有價值判斷, : 而是在他的這一份工作上, : 他的最高價值, : 就是盡可能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 : 拯救一個可能被誣賴的、誤解的可憐的靈魂。 : 縱使是有罪之人因此脫罪, : 錯的也不是那個辯護人, : 而是法律制度, : 為什麼在這樣的法律制度下, : 可以容許一個罪犯因此不用受適當的懲罰。 : 所以,一個辯護人幫許多犯罪嫌疑人辯護, : 而且是有高度嫌疑的人辯護, : so what? : 他犯法嗎?不,他依法協助辯護。 : 他不道德嗎?不,他秉持最高道德進行辯護。 : 所以不論他幫多少窮凶惡極的人辯護, : 他到底何罪之有? : 為何要用這種聳動的標題, : 強調這是一個曾經幫誰辯護的律師? : 用意又是何在? : 至少我不懂這樣做對這個社會有什麼幫助。 重點是辯護人專門接這種案子 接到知名度大開 華山分屍案的變態竟然把法院找的義務律師解除委任 另外自掏腰包出錢委任黃律師 一般人都有法治常識 都知道被告也有人權 只是每次都是某個人出來辯護 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是全世界只剩下這一位律師了嗎? 還是其他律師都是啞巴無法出庭辯護? 愈想愈奇怪! -- → aa52189: 樓下obov我吃屎 11/28 00:26 → obov: o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6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0344520.A.CA9.html

06/30 15:43, 6年前 , 1F
你要跟廢死講邏輯? 你還不如去教狗說中文
06/30 15:43, 1F

06/30 15:43, 6年前 , 2F
乳房沒找到喔 只有找到一塊不知道是不是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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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45, 6年前 , 3F
沒空喇,這個議題已過氣,請關心BB好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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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45, 6年前 , 4F
謝長廷 陳進興 總統候選人 退出政壇 想想就不會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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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46, 6年前 , 5F
律師的意義不就是替辯護人得到最大利益嗎,至於判決怎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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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46, 6年前 , 6F
是法官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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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正義鄭捷怎麼都找不到律師? 牠父母打了好幾天的電話 整個雙北市的律師沒人敢接案 蔡京京弒母案也是 法警打了整個上午的電話 花蓮沒有一個律師願意接受委任 這麼正義 應該搶著接阿? 還有台南地院發生律師被撞死 犯人找了好幾天 整個台南都沒有律師願意接受委任 後來強制辯護 法扶裡面的律師也是能推就推 最後剩下兩個衰鬼推不掉只好硬著頭皮接 反觀對造死者的義務律師團多龐大就不說了

06/30 15:48, 6年前 , 7F
想請誰當律師是他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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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0, 6年前 , 8F
黃律師的知名度的確大開了 很多小律師連法扶案都搶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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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1, 6年前 , 9F
就沒人要接啊 跟敗戰處理投手一樣 正常律師不肯接只好找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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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2, 6年前 , 10F
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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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3, 6年前 , 11F
廢話 無罪推定貫穿整個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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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5, 6年前 , 12F
http://0rz.tw/7MFGA 蘋果這篇就有整理了 他就專接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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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6, 6年前 , 13F
律師就是要這樣走向分工專業 很正常 一個律師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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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6, 6年前 , 14F
怪律師沒用的 現在大環境就是法官傾向輕判 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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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6, 6年前 , 15F
行政甚麼官司都可以打的話才需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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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6, 6年前 , 16F
跟律師關係不大 主要是法律系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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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7, 6年前 , 17F
不如說法扶找他處理吧 總是要給一個交代 至於怎麼判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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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也只能找他 其他律師都認為這是屎缺不接

06/30 15:57, 6年前 , 18F
整個師生氣氛就是廢死進步 嚴刑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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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7, 6年前 , 19F
又不是那種顛倒黑白的商業律師 不如說他逆轉率還滿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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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8, 6年前 , 20F
不要亂用專有名詞==無罪推定是未經審判確定前推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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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5:58, 6年前 , 21F
你那邊已經審判結束的話,順便報世界盃明牌給大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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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鄭捷你還能無罪推定 我真是服了你 開庭時法官早就心證 怎麼可能無罪推定~

06/30 16:03, 6年前 , 22F
你講的蔡京京與鄭潔也是落到黃致豪頭上 什麼狀況很明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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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京當庭氣走兩位律師 罵律師不專業人又胖又醜 當庭解除委任 這種的也只有黃致豪敢接~

06/30 16:04, 6年前 , 23F
那應該是指引文吧 你講的是判決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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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4, 6年前 , 24F
你還反過來懷疑他? 賺錢律師才不接這種死定了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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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5, 6年前 , 25F
法律不可能讓重案被告沒有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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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6, 6年前 , 26F
沒律師跑不完程序 最後直接指派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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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8, 6年前 , 27F
無罪推定就是指法律上宣判才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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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8, 6年前 , 28F
自首還是現行犯什麼的,難道就不用宣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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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8, 6年前 , 29F
那不代表他就無罪,就是程序上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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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8, 6年前 , 30F
一般人要直接說他是犯人當然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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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8, 6年前 , 31F
但作為新聞媒體不應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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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說這個律師專接這個也太扯,難不成他不接其他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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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8, 6年前 , 33F
只能說他不挑,大家不敢接他照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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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08, 6年前 , 34F
這樣也要被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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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12, 6年前 , 35F
這律師家暴案也接啊,還是法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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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6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06/30 17:59, 6年前 , 62F
你自己貼的影片不就是在說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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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59, 6年前 , 63F
說頂罪的又沒在說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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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59, 6年前 , 64F
你邏輯是不是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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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59, 6年前 , 65F
你怎麼知道分屍案不是頂罪,不要再一直跳針鄭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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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2, 6年前 , 66F
知道屍塊就一定至少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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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2, 6年前 , 67F
當律師接案一定是為了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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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2, 6年前 , 68F
你真的邏輯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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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6, 6年前 , 69F
還有一開始你嗆的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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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6, 6年前 , 70F
要討論的無罪推定根本不是你現在自己解釋的這麼high這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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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6, 6年前 , 7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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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6, 6年前 , 72F
新聞媒體在宣判之前就是不應該直接用犯人這種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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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9:03, 6年前 , 73F
請問一下之前補教老師陳星的案件 該怎麼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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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02, 6年前 , 74F
邏輯死去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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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13, 6年前 , 75F
提陳星是故意又想戰台女還是戰騎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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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13, 6年前 , 76F
根本沒有討論的意思何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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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14, 6年前 , 77F
不管哪一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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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14, 6年前 , 78F
宣判之前就亂下標題的新聞媒體就是垃圾是沒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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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18, 6年前 , 79F
舉不同案例 聽聽看原po會怎麼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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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25, 6年前 , 80F
結果原po沒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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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38, 6年前 , 81F
原po不跳針鄭捷好像就不知道怎麼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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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40, 6年前 , 82F
所以才想說開個新案例來說看看 不然一直跳不出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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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33, 6年前 , 83F
陳興本來就是無辜的阿 我要回應什麼?
06/30 23:33, 83F

07/01 08:53, 6年前 , 84F
看來你認同陳的案件應該以無罪推定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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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8:54, 6年前 , 85F
再來的問題是 無罪推定原則 既然是“原則” 代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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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8:55, 6年前 , 86F
案件我們也應該用一樣的標準去審查 總不能A案件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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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8:56, 6年前 , 87F
以犯人有罪為前提去審查 B案件我們已犯人無罪去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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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8:57, 6年前 , 88F
不同案件用不同態度 這樣的就不能稱為原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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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47, 6年前 , 89F
既然是原則就有例外,像鄭捷那種幾百個人都看見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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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47, 6年前 , 90F
新聞播出來,法官的心證早就形成,怎麼無罪推定?
07/01 23:47, 90F

07/01 23:48, 6年前 , 91F
陳的案子是一出來我就知道無罪了,我還跟74團筆戰~
07/01 23:48, 91F

07/01 23:48, 6年前 , 92F
74團不知道16歲就有性自主權
07/01 23:48, 92F

07/02 02:17, 6年前 , 93F
所以你又要跳針鄭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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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17, 6年前 , 94F
我上面問你的你半個字都沒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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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17, 6年前 , 95F
是找不到跳針的點就不知道怎麼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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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53, 6年前 , 96F
鄭捷案也不是例外吧 假如鄭捷案法檢再提出告訴時 沒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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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54, 6年前 , 97F
供證據 法官能判有罪嗎? 另外陳案假如有決定性證據
07/02 11:54, 97F

07/02 11:55, 6年前 , 98F
法官會判無罪嗎? 重點是法檢能提供的證據跟起訴罪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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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56, 6年前 , 99F
否合吧 沒證據的部分 就無罪推定 還要看蒐證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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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9:45, 6年前 , 100F
整篇只會跳針 其實什麼都不懂
07/03 19:45, 100F

07/09 13:49, 6年前 , 101F
跳針的不知道是誰 鄭捷恰恰就能打臉法匠
07/09 13:49, 1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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