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匪良心發現 自首偷車牌搶劫害車主含冤入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UNT)時間6年前 (2018/09/27 15:10), 編輯推噓5(5010)
留言15則, 8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引述《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之銘言: : 這事情最可怕的不是一個倒楣鬼無辜被關半年。 : 更可怕的是整個台灣檢調單位的無能與顢頇,你或我 都有一天可能是文章中的主角 : 想想 在沒有直接證據下 沒有指紋 沒有監視畫面 沒有任何推論下 : 你就被『心證』入獄了!! 如果是一樣的情況,但不是搶手機,而是揮刀殺了三、四個人 這樣不是倒楣無辜被關半年,而是被判死刑定讞 在沒有直接證據下 沒有指紋 沒有監視畫面 沒有任何推論下 就被心證判死刑了 這樣才恐怖吧? 不過還好台灣很難執行死刑,也算是一種預防抓錯人的措施 肯定就是因為很了解台灣的檢調系統所以不輕易執行死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31.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8032230.A.AAC.html

09/27 15:11, 6年前 , 1F
徐自強就是這樣啊...
09/27 15:11, 1F

09/27 15:12, 6年前 , 2F
用車牌逮人入罪,只能說台灣檢警調法官
09/27 15:12, 2F

09/27 15:12, 6年前 , 3F
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嗎?那個搶匪犯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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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12, 6年前 , 4F
不是去偷車牌偷車來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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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13, 6年前 , 5F
台灣司法到了2018還是一樣的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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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還一堆垃圾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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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15, 6年前 , 7F
該想的是改進司法系統而非廢除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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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17, 6年前 , 8F
台灣真是搶匪竊盜犯的天堂啊,這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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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17, 6年前 , 9F
犯只要犯案前偷個車牌掛,檢警法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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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17, 6年前 , 10F
往原車主身上咬住,一口斷定犯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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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17, 6年前 , 11F
正罪犯永遠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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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23, 6年前 , 12F
可能司法機關覺得心證達到相當理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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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25, 6年前 , 13F
很難執行死刑有屁用 你能出去找證據洗白?
09/27 15:25, 13F

09/27 15:25, 6年前 , 14F
還是會有好心人還是檢察官幫你找?
09/27 15:25, 14F

09/27 16:00, 6年前 , 15F
之前還有車牌錯誤,車主自學法才翻案的
09/27 16:00,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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