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竹東少女遭性侵焚屍 最高法院五大理由撤銷死刑!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Τ/taʊ/)時間5年前 (2018/10/30 12:24), 5年前編輯推噓1(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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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邱女頭部受2次撞擊而傷重昏迷,究竟有無存活機會,判決前 : 後理由論述矛盾;其二,原判決未敘明林等人未將邱女送醫,是否和邱女死亡間有因果關 : 係;其三,原判決對於林等人飲用保力達B後的精神狀態,未說明憑據,理由未備;其四 : ,原審認為林等人是基於傷害犯意,導致邱女傷重倒地,又僅因林等人沒將邱女立即送醫 : ,就認定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過於決斷;最後,關於黃曉雲和其他人是否有共同強制性 : 交之犯意聯絡,仍須詳酌,故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小弟法律外行 借文問卦 在陪審制度下 陪審團是否就可以對犯罪者直接做犯罪事實上的認定 我們也就不用再繼續聽這五條 法官幫犯罪者精思細想的開脫之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93.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0873468.A.0C5.html

10/30 12:25, 5年前 , 1F
讓我們繼續檢討法盲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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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5, 5年前 , 2F
你有法官讀書多?法盲快去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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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5, 5年前 , 3F
我只知道當法律系的人被殺時又是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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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嘴臉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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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之前找民眾模擬的狀況 陪審團一開始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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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6, 5年前 , 6F
知道要幹嘛 然後其實還是法官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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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7, 5年前 , 7F
只要上級法院覺得前一審陪審團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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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可以撤銷發回 而且美國聯邦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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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7, 5年前 , 9F
院的陪審團就是那九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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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就算這案子發生在美國 這些犯罪者也不會被判殺人嗎?

10/30 12:27, 5年前 , 10F
理論上是這樣 美國一審就搞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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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7, 5年前 , 11F
陪審團只能判有無罪不能決定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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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8, 5年前 , 12F
而且 一樣米養百樣人 還有民眾因為被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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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8, 5年前 , 13F
不會打到三審還在事實查證不清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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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8, 5年前 , 14F
得好看而改變心意的 民眾那麼多 也不是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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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照你心意想 想得那麼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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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9, 5年前 , 16F
陪審團制量刑還是法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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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9, 5年前 , 17F
陪審團本來就是要法官指引 英美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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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因為美國上訴法院就是法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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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事實審 所以他們覺得事實不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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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發回 台灣高院沒有全部都法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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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0, 5年前 , 21F
這樣 美國量刑有時還會再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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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簡化一下問題好了 極端一點 全台灣人都認為這案子就是殺人 陪審團都一致這樣認定 法官還能講這五條嗎

10/30 12:31, 5年前 , 22F
聯邦最高法院受理是看大法官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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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1, 5年前 , 23F
台灣法律審的是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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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1, 5年前 , 24F
不是你想打就可以打 大法官就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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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1, 5年前 , 25F
哪來法官是陪審團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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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3, 5年前 , 26F
台灣人的水準你還期待陪審團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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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3, 5年前 , 27F
接公投修法把刑法全都修成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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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3, 5年前 , 28F
比較適合台灣的民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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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3, 5年前 , 29F
台灣最高發回法院不是叫假的 雞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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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4, 5年前 , 30F
對於殺人罪是否成立是陪審團表決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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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4, 5年前 , 31F
定的 當然有可能無罪也有可能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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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罪就是無罪 這我知道啊

10/30 12:34, 5年前 , 32F
挑骨頭然後發回叫你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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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台灣法院層級 算體系制度上的問題嗎?

10/30 12:35, 5年前 , 33F
像辛普森案事實在一審就搞定了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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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5, 5年前 , 34F
在上級審還在吵 美國就是這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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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 就這件案子 我希望是能像這樣就解決

10/30 12:36, 5年前 , 35F
是訴訟制度的問題 台灣一二審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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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6, 5年前 , 36F
事實審 問題是像犯案時精神狀態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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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7, 5年前 , 37F
隔那麼久根本就無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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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7, 5年前 , 38F
聯邦最高院確實不會每個案子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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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7, 5年前 , 39F
只有那些他們覺得有重大法律問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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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7, 5年前 , 40F
會收 巡迴上訴法院也很會發回啊 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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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37, 5年前 , 41F
些案子還有發回到幾乎地區法院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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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是認為 就算在美國 這例案子也是一樣情況嗎? 因為你講得都是可能怎樣

10/30 12:37, 5年前 , 42F
法官都判過一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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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0, 5年前 , 43F
辛普森案是因為陪審團給無罪才那快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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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問台灣目前這案例 在陪審團一致認定殺人事實時 是否就沒有法官這些話

10/30 12:42, 5年前 , 44F
陪審團裁決有罪 你法官要不要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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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3, 5年前 , 45F
結果還是一樣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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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可能卡量刑嗎?

10/30 12:44, 5年前 , 46F
陪審團給有罪 法官還可以依法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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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4, 5年前 , 47F
當然不是 美國訴訟一樣曠日廢時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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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5, 5年前 , 48F
台灣近年通過速審法 重大案件也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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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6, 5年前 , 49F
年限的審理時限 不會有蘇建和案那種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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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6, 5年前 , 50F
到老審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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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意審理是不是況日廢時 陪審團認定有罪 法官如果沒有辦法引用法條推翻 是否可以自己去想些理由來推翻

10/30 12:47, 5年前 , 51F
美國要快就是認罪協商 台灣有部分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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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8, 5年前 , 52F
美國法制連量刑都能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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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能理解 電視劇也看過很多

10/30 12:52, 5年前 , 53F
實際情況陪審團制度是要審更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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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53, 5年前 , 54F
法官原則當然要接受陪審團認定 當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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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53, 5年前 , 55F
例外法定情況可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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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台灣這少女的案例 如果陪審團一致認定殺人 現在法官能否以上述這五條推翻殺人的事實認定

10/30 12:59, 5年前 , 56F
可以 因為那是最高法院上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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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59, 5年前 , 57F
美國上訴到州最高法院 還可以上訴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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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00, 5年前 , 58F
最高法院 雙軌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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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謝謝

10/30 13:05, 5年前 , 59F
陪審制就是替代法官認定事實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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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08, 5年前 , 60F
就是因為一審解決事實 檢察官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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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09, 5年前 , 61F
吃飽沒事一直上訴 所有事實證據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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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09, 5年前 , 62F
定案 台灣就是每審都還在吵事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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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10, 5年前 , 63F
才會搞到最後變成一團漿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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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11, 5年前 , 64F
聯邦法院對案件不一定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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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12, 5年前 , 65F
所以不是必然的雙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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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理解成 如果這起少女殺人案是在一審 就被陪審團認定殺人犯罪事實 就沒有後面這些事了嗎?

10/30 14:43, 5年前 , 66F
恐怕綜合以上意見,檢方、警方跟律師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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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43, 5年前 , 67F
事實與取證的不確實、不扎實,才導致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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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43, 5年前 , 68F
訴訟程序都是在針對事實如何而吵,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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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43, 5年前 , 69F
反而不一定有關係。
10/30 14:43, 69F

10/30 14:44, 5年前 , 70F
律師要幫助當事人提出證據來抗辯,所以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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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44, 5年前 , 71F
律師也列出
10/30 14:44, 71F
變因設太多了 根本沒法討論 我是想借由這案例了解 當你講得這一切都是完備的狀態下 陪審團已經一致認定罪犯有殺人事實 法官還能有多少影響而已 ※ 編輯: turbomons (111.248.193.31), 10/30/2018 15:25:59

10/30 20:30, 5年前 , 72F
陪審團認定被告犯殺人罪,然後法官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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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0:31, 5年前 , 73F
垃圾殺人犯一樣不必死
10/30 20:31, 73F

10/30 23:39, 5年前 , 74F
許多國家陪審團是可以"建議"法官從重量刑的
10/30 23:39, 74F

10/30 23:40, 5年前 , 75F
法官可以不甩 甚至推翻陪審團決議重組陪審
10/30 23:40, 75F

10/30 23:41, 5年前 , 76F
團 但是年度的司法聽證會很難看
10/30 23:41, 7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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