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允許中天新聞? 鄭南榕主張100%言論已回收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 引述《Antler5566 (鹿茸五六)》之銘言:
: : 就傻逼5毛以為個人自由是沒有限制的, 不知道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 : 當個人自由超越了他人自由、妨礙國家社會安全, 造成社會其他成員財產跟名譽的損失,
: : 可以用法律來限定這些侵害他人自由的行為。
: : 例如不能夠用個人自由為理由在公寓裡生火烤肉, 讓其他人暴露在火災的危險中,
: : 所以我們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限制。
: : 也不能用言論自由為理由, 造謠辱罵別人損害別人名譽, 所以台灣刑法有
: : 公然侮辱罪跟誹謗罪。
: : 同樣的道理,
: : 當一個新聞媒體用假新聞、 或社論假裝成新聞,
: : 打著自由的口號鼓吹反自由的極權制度以及詆毀民主,
: : 最終的目的是要打擊人民對自由、民主、跟法治的信心,
: : 公民也可以用法律來限制: 上述概念也不是很新, 叫做防衛性民主。
: 唉呀 我還以為自己是在習大大的統治下咧
: 原來是在台灣啊.
: 這不就回到半年前大家戰翻的假新聞關三天?
: 照你這論調要不要中時電子報也禁一禁
: 明明中天跟中時電子報是同一間.
: 不然豈不是自相矛盾.
: 大娜娜的問題在於違反罪刑法定主義跟法律明確性原則.
: 板規明定就是刪除, 怎麼可以用鬧板判?
: 今天沒戴安全帽抓到就是罰五百 一個人被抓一百次一樣只能每次罰五百
: 可以用"每次都故意不戴安全帽" 然後用公共危險罪把人抓去關嗎?
: 說什麼貼多次就是鬧板是自由心證?
: 有先公告貼幾次才叫鬧板嗎?
: 你說沒規定要先警告
: 你不先警告誰知道貼了多次之後的罰則從刪除變成水桶?
: 其實就又是個管中閔事件的小翻版而己.
: 看你不爽不發證書是真.
: 當獨董沒迴避違法是假.
: 不然現在台大竟然用了一個違法就職的人在當校長這是怎麼回事?
都不用護航了啦
一個方法最公平
所有媒體記點
兩邊支持者專門抓對面
假新聞被抓包一次扣1分
一季被扣10分的下一季不准貼
然後 有重大台灣價值的新聞 加1分
大家說好不好!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asus ASUS_Z01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3.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056362.A.7DF.html
噓
02/25 09:00,
5年前
, 1F
02/25 09:00, 1F
推
02/25 09:01,
5年前
, 2F
02/25 09:01, 2F
→
02/25 09:02,
5年前
, 3F
02/25 09:02, 3F
→
02/25 09:03,
5年前
, 4F
02/25 09:03, 4F
推
02/25 09:04,
5年前
, 5F
02/25 09:04, 5F
噓
02/25 09:09,
5年前
, 6F
02/25 09:09, 6F
→
02/25 09:26,
5年前
, 7F
02/25 09:26, 7F
推
02/25 09:42,
5年前
, 8F
02/25 09:42, 8F
推
02/25 10:07,
5年前
, 9F
02/25 10:07, 9F
推
02/25 11:03,
5年前
, 10F
02/25 11:03, 10F
→
02/25 11:04,
5年前
, 11F
02/25 11:04, 11F
→
02/25 11:04,
5年前
, 12F
02/25 11:04,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