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伊拉克男絞殺岳父母奪子 抓回台受審機會渺茫
不知道他妻子,也就是該女兒現在在做什麼?好像都沒有女方的消息。
就好萊塢電影演的,這種通常是找人就地處理,很少有在審判的。
該女兒沒有地表最強老爸也敢嫁給來歷不明的伊拉克人?
看來應該只能找美國借海豹部隊或者僱傭兵去伊拉克抓人了。
伊拉克本身也是很亂的。
※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銘言:
: ※ 引述《y2k500077 (野雲)》之銘言:
: : 一旦逃出國 不是逍遙法外就是被輕判
: : 還有那個港男殺港女事件
: : 板上還不少人認為 不是殺台灣人 輕判沒差 別引渡回台
: : 真的是 令人擔憂未來 台灣司法的國際形象
: 哪有什麼該擔憂?
: 正常就是如此
: 各國法律 本來就有 犯案所在地、受害者國籍 的順序
: 港男犯案所在地是台灣
: 台灣當然可以抓他
: 但是抓之前 已經被他逃出去
: 然後香港跟台灣之間 又沒有引渡措施
: 那就是不能引渡
: 依照受害者國籍 當然就不是台灣管了
: 像肯亞詐騙案
: 犯案地在肯亞
: 但肯亞沒有電信詐騙罪
: 所以依受國者國籍 就是中國審
: 而這篇伊拉克的問題
: 犯案地在台灣 台灣可以審
: 可是台灣被他逃了 台灣跟伊拉克 又無法引渡伊拉克人
: 那即使受害者國籍是台灣
: 無法引渡就是無法引渡
: 只能請伊拉克政府自己審 或看他們要不要引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49.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6764624.A.707.html
→
05/02 10:38,
5年前
, 1F
05/02 10:38, 1F
推
05/02 10:38,
5年前
, 2F
05/02 10:38, 2F
推
05/02 10:43,
5年前
, 3F
05/02 10:43, 3F
→
05/02 10:53,
5年前
, 4F
05/02 10:53, 4F
→
05/02 11:15,
5年前
, 5F
05/02 11:15, 5F
→
05/02 12:47,
5年前
, 6F
05/02 12:47, 6F
推
05/02 13:15,
5年前
, 7F
05/02 13:15,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