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女大生包廂內喊「想要」!處男「確認3次」勇敢去愛…下場超慘
: 錯就錯在這裡
: 人家都給你幹了,你還要跟人家「平分包廂費」
: 難怪人家愈想愈不對勁
: 沒有買包包給人家就算了,還要AA喔
: 算什麼男人
: 要知道即便當下說好,女生還是有事後提告的權力
: 所以射後不理的啊,幹完還要AA的
: 自求多福
我反而認為 男生這招才高
要不是有line要求平分
就不會套出 女生 用美色相抵的關鍵證詞
我認為 即使今天男生自己付了包廂費
女生回去還是會提告
這時候 男生沒辦法拿出關鍵證詞下
被認定撿屍的機會會很高。
但~~處男畢竟是處男
如果 一開始 女生苦苦哀求的發言有錄影錄音存證
那就天下無敵 還可以討紅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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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證據力還是不如 女生自己發文有用
我猜想 可能處男回家後被朋友提醒 小心仙人跳
然後才想出這招自保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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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ybetodo (42.74.144.82 臺灣), 09/04/2019 09: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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