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動部認定熊貓跟ubereats是僱傭契約已刪文
※ 引述《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報)》之銘言:
: ※ 引述《qunmie (冬涼夏暖)》之銘言:
: : 原文吃光,政府對已經成形的產業,常常是政策補貼,開放專法,甚至開後門,而對
新
: : 態產業卻是陳舊的法規枷鎖套牢,無限阻攔。
: 看了幾年下來 UBER AIRBNB 和現在的PANDA
: 其實商業模式都是一樣的:
: 提供網路平台媒合顧客與原本不成氣候的小商家 去取代既有的成熟實體平台
: 這種產業對gdp沒幫助 因為不過是左手換右手而已
: 更好笑的是 這些新創根本都是國外來的
: 試問 給國外賺一手對台灣gdp有啥幫助?
: 又新型態的平台製造的社會成本 這些國外平台根本都不付
: 那麼 要他們何用?
: 總之 不要一直假借新創之名行製造外部社會成本獲利之實
台灣有成熟的外送機制?
airbnb你說有旅館我就算了
現在外送也是搶成熟產業??
你真的覺得你的論述沒有問題?
覺青都這種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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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32.19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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