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欠罰單1萬8房被法拍賤賣老母到官署下跪無用!執行官強悍說:公益執行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不是想幫這家人說話,
: 但從社會成本的角度來看,
: 這家人肯定會淪落到更弱勢的境地,
: 然後我們就要動用社會資源去補助他們,
: 包括中低收入補助等等。
: 這個概念大概是這樣,
: 他們拒繳1.8萬,
: 國家拍賣他們的房子、把1.8萬拿回來,
: 然後在未來的日子付出
: 18萬、180萬、甚至更高的社會福利支出與其他隱性成本。
: 而真正獲益的只有買下法拍屋的那位,
: 其他皆輸。
: ---
從社會成本角度來看
這家人也很有可能不知道「中低收入補助」可以幫助到他們
社會最底層的人們,平時沒事應該不會去看「社福補助」有多少
政府如有心要做社福這塊,主動性不足
沒什麼人願意去關心社會角落,他們躲在角落別礙事就好
從整體利益衡量,你如果有權控制整件事的始末發展
是否依然採取現行法律程序而不做任何調整
: 當然, 這個案子木已成舟、沒救了,
: 但也許我們都沒有注意到問題的根源,
: 就是我們現在的送達規定是否合理?
: 送到戶籍地有人簽收就算送達,
: 其實多年以來造成的類似案件沒有少過,
: 而且簽收者根本沒有任何義務,
: 所有責任風險由當事人承擔,
: 這對當事人是否公平,
: 這樣的設計是不是該檢討了?
: 也許這才是我們應該要思考的問題
法律人會關心問題的根源?
會想解決改善問題的不多,更多的是強調現行法制的完善
掛號可以寄11次,郵次送11次的成本跟選擇考慮以其他方式代替
掛號3次無法送達,依然持續寄送,不思改採其他方式
法律上的送達定義,難道只是為了讓執法人員易於完成送達程序
至於是否能讓欲送達對象更有機會接收到訊息則不是考慮重點
程序已盡,依法行政沒有問題
當有人提出討論時
就睡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10.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7150605.A.C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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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社會福利照護主動性不足,底層的人有幾成知道有福利可申請
政府主動提出社會福利政策很好,但希望社會福利更能落實於有需要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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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不足問題是因為現行制度執行成效不彰,抑或真因案件過多致法務人員
負擔過重的問題,你應該是向有權者提出建議,而非僅是站在高台指揮最輕鬆
我相信你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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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子還是可以申請中低收,要看不動產認定金額,有符合還是會給
我知道的原因是因為 我夠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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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他們到案後,跟他們說
你的父母我會幫你養
你的妻小我會幫你照顧
你出獄後的工作我幫你找
你安心投案,所有的問題都能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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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審核中低收真的很積極,讓窮人有點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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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申請打電話給社會局或問鄉公所,社會補助真的很多
可是真正有需要幫助的可能又因為不懂,你叫他們看完那些文字
跟著文字照著做,是很困難的,主動開放資訊政府
你告訴我名字,各機關資料一調,你符合,免申請,我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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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詢問專家學者還有科技大老,應該會有比傳統掛號方式更具
價值的替代方案或原方式保留併新方案執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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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的說法
很多有錢欠稅大戶多是如此,沒錢的也有人這樣
也有一些人覺得提出質疑就是在幫人賴皮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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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多笑笑也算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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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具有證明力的問題,是法律條文規定賦予,當時訂定賦予法律條文具有證明力
的原因為何?隨著時空科技生活型態的轉變,掛號方式理應有相同可以替代的方式
,很多人用法學術語提出質疑,你要怎麼證明,你要怎麼...??難道只會把問題
的球丟回給原提出者,要求原提出者提出,什麼時候台灣法界的素養變成只會踢球
給對方,自己沒能力提出?要求不是法界的提出問題的解答方案,不是很可笑?
法界本身專才這麼多,我不信沒有法界專才的能人無法解決改善此一問題
應該是要不要的問題,而非能不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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