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降低違規!交通大隊:未來整條北宜公路都是區間測速 重機達人火大
※ 引述《Kitakami (公主連結特約工讀生)》之銘言:
: 要降低違規!交通大隊:未來整條北宜公路都是區間測速 重機達人火大
: ETtoday東森新聞雲
: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 北宜公路19K-23.1K自去年4月實施區間測速,至今未發生死亡車禍,新北交通大隊表示,
: 未來整條北宜都會實施區間測速!屆時實際偵測19K-56K,採多點、分段方式偵測,預計
: 10月底建置完成;重機達人得知此事深感遺憾,「北宜車禍主因多半是逆向超車,因為速
: 限40真的太低,持續限速意義不大」
: 據了解,新北市府實施區間測速後,北宜公路月平均違規數從7018件降低至43件,降幅達
: 99%,且事故減少54%。交通大隊大隊長鄭永裕指出,宜蘭縣也預計在北宜宜蘭段建置區間
: 測速,未來整條公路都會實施。規劃109年度將既有偵測路段由23K延伸至56K(新北宜蘭
: 交界),規劃新增7桿(23K-56K),加原有的2桿(19K -23K)共9桿,分為8段。
: 重機達人氣憤解釋,北宜速限僅40,再搭配科技執法會有其他問題產生!像有騎士為了反
: 制,會從起點開始飆速,到終點折返來回衝,不然就是到空地休息耗時間,最後再駛離測
: 速終點。重機達人推測,北宜全線區間測速,兩旁空地將來還可能成為「休息站」,會有
: 人藉此營利炒作。
: 重機達人還說,先前台61西濱彰化段區間測速器就出包,機器也無任何第三方機構檢驗,
: 建置的公信力何在?未來汽機車駕駛可能還有其他反制方式,希望政府知道,光是抓超速
: 不能解決車禍問題,北宜的車禍肇因往往是前方車速過慢,後方車輛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
: 導致…
: 交通大隊解釋,分析北宜公路車禍,107年至今的車禍肇因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共272
: 件,至於橫跨雙黃線切道、違規超車部分,自107年至今總共僅5件。
: 交通大隊表示,目前的確還需要尋找第三方的檢測機關,對機器計時的部分進行複驗,但
: 就現階段的測試情況,機器是正常運作無誤的;目前區間測速是優先取締嚴重超速車輛,
: 以北宜為例,速限是40公里,需超速20公里以上才會開罰,設置區間測速的原意在於提醒
: 民眾小心駕駛,目前的成效也確實是好的。
: 網友認為,「直接宣布區間測速路段一律只能下車用牽的,不准任何車輛發動行駛就好了
: 啦!」、「警察又在想怎麼挖錢了」、「帶種就禁止機械動力車輛進入啦,保證從此零事
: 故。會摔的不管你怎麼限速他都能找到地方摔啦」、「根本沒經過檢驗合格的東西!」
: ETtoday東森新聞雲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28/1702083.htm
: --------
: 二輪愛好者集體崩潰
: 崩崩崩崩崩
因為超速從來不是交通事故肇事主因啊
會靠北是因為所有政府機關都拿這個理由搞錢啊
因為你所支付的罰單費用要用在交通秩序層面
然後罰單越多設備就越多
反正只要說你超速違規壞壞飆車族就是了
然後以前可以掰十次車禍九次快混過去
現在刁民會去翻DATA混不過去
然後就硬幹了
公權力被當垃圾看剛好啊
無效的solution跑幾次都是無效啊
那硬幹甚麼意思?
花錢啊
解決不了呢?
花更多的錢~促進內需咩
光是從利益導向去猜測
就有交通工程、公務員升遷退休、車輛產業、民代政績的交錯
你要簡約又有效的解決方案
當然裝死不出啊
台灣的公路交通理所當然從沒好過
正常國家在郊區的速限都巡航導向
在台灣常常在郊區蓋出巡航導向的道路
然後設置學區的速限
再跟你說你超速壞壞要罰錢
啊你刁民就像這則新聞一樣帶風向壓你
總之呢
只要談到公路交通安全
作為台灣統治當局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不管各級政府機關講甚麼
絕對不能信任他們
他們只有滿坑滿谷的惡意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16.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171766.A.67D.html
推
04/29 22:50,
4年前
, 1F
04/29 22:50, 1F
噓
04/29 22:53,
4年前
, 2F
04/29 22:53, 2F
→
04/29 22:53,
4年前
, 3F
04/29 22:53, 3F
→
04/29 22:53,
4年前
, 4F
04/29 22:53, 4F
→
04/29 22:56,
4年前
, 5F
04/29 22:56, 5F
→
04/29 22:56,
4年前
, 6F
04/29 22:56, 6F
→
04/29 22:56,
4年前
, 7F
04/29 22:56, 7F
推
04/29 23:07,
4年前
, 8F
04/29 23:07, 8F
推
04/29 23:08,
4年前
, 9F
04/29 23:08, 9F
噓
04/29 23:22,
4年前
, 10F
04/29 23:22, 10F
→
04/29 23:23,
4年前
, 11F
04/29 23:23, 11F
→
04/29 23:26,
4年前
, 12F
04/29 23:26, 12F
→
04/29 23:28,
4年前
, 13F
04/29 23:28, 13F
→
04/29 23:36,
4年前
, 14F
04/29 23:36, 14F
→
04/29 23:37,
4年前
, 15F
04/29 23:37, 15F
→
04/29 23:54,
4年前
, 16F
04/29 23:54, 16F
推
04/30 02:19,
4年前
, 17F
04/30 02:19, 17F
→
04/30 02:19,
4年前
, 18F
04/30 02:19, 18F
→
04/30 02:19,
4年前
, 19F
04/30 02:19, 19F
噓
04/30 02:50,
4年前
, 20F
04/30 02:50, 20F
→
04/30 02:51,
4年前
, 21F
04/30 02:51, 21F
→
04/30 02:53,
4年前
, 22F
04/30 02:53, 22F
→
04/30 02:55,
4年前
, 23F
04/30 02:55, 23F
→
04/30 02:57,
4年前
, 24F
04/30 02:57, 24F
噓
04/30 03:02,
4年前
, 25F
04/30 03:02, 25F
→
04/30 03:03,
4年前
, 26F
04/30 03:03, 26F
→
04/30 03:04,
4年前
, 27F
04/30 03:04, 27F
→
05/06 13:51,
4年前
, 28F
05/06 13:51,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