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

看板Gossiping作者 (長哀滴)時間3年前 (2021/04/07 11:39),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1/43 (看更多)
※ 引述《pipsqueak002 (耶! 好運還沒走~)》之銘言: : 而且其實此份PDF檔案,下面還列了一堆有爭議的事項提出檢討, : 原PO是真的來護航的嗎? 我感覺實際真的狠狠踩了當時的高雄市政府耶.. : 你看這段: : https://imgur.com/undefined
: 高雄市政府受讓受災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後,委任律 : 師提起民事訴訟,向應負賠償責任者請求賠償,其委 : 任律師之酬金以善款支應,是否與法理相符已有可 : 議,竟無視請求權金額多寡,即使個案求償金額未達 : 1萬元,甚至僅數百元,仍以每案1萬元之酬金委任律 : 師進行民事訴訟,於一審判決後,對求償金額未達8 : 千元者,再以約8千元之律師酬金提起上訴,是否妥 : 適,亦遭質疑。另,以「代位求償」之名稱說明「請 : 求權讓與」,除不夠精準外,致招物議,引起災民對 : 政府之不信任感,亦有未當。 : 就求償金額只有數百元,市政府仍然以每案一萬來委任律師進行訴訟, : 不成比例。底下有很多細節列舉不成比例的例子。 這部份當初高雄政黨輪替,藍議員就有翻舊帳追過啦 善款真的很好用呢 —- 另外,代位求償得標的聚賢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怡雯盛傳只是掛名,實際主持的是前高雄巿副巿長許銘春(現為勞動部長),而王怡雯還是時任法制局副局長王世芳姪女,此外得標之一的正邦律師事務所,當時法制局長許乃丹就是正邦出身的律師。  法界人士認為,如果當時代位求償的標案作業是由法制局負責,那麼王世芳就不能參與決策,否則王怡雯所屬的聚賢法律事務所拿到標案,就有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法》之嫌,至於許乃丹已離開正邦許久,應該沒這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49.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766742.A.E7A.html

04/07 11:48, 3年前 , 1F
有關係就沒關係啦 相信政府相信黨好嗎
04/07 11:48, 1F

04/07 11:53, 3年前 , 2F
綠共就是貪 有啥好意外
04/07 11:53, 2F

04/07 18:10, 3年前 , 3F
當時還很多弊案文件封密中,藍營能追多少?
04/07 18:10, 3F
文章代碼(AID): #1WRIbMvw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1 之 43 篇):
文章代碼(AID): #1WRIbMvw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