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
※ 引述《pipsqueak002 (耶! 好運還沒走~)》之銘言:
: 而且其實此份PDF檔案,下面還列了一堆有爭議的事項提出檢討,
: 原PO是真的來護航的嗎? 我感覺實際真的狠狠踩了當時的高雄市政府耶..
: 你看這段:
: https://imgur.com/undefined
: 高雄市政府受讓受災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後,委任律
: 師提起民事訴訟,向應負賠償責任者請求賠償,其委
: 任律師之酬金以善款支應,是否與法理相符已有可
: 議,竟無視請求權金額多寡,即使個案求償金額未達
: 1萬元,甚至僅數百元,仍以每案1萬元之酬金委任律
: 師進行民事訴訟,於一審判決後,對求償金額未達8
: 千元者,再以約8千元之律師酬金提起上訴,是否妥
: 適,亦遭質疑。另,以「代位求償」之名稱說明「請
: 求權讓與」,除不夠精準外,致招物議,引起災民對
: 政府之不信任感,亦有未當。
: 就求償金額只有數百元,市政府仍然以每案一萬來委任律師進行訴訟,
: 不成比例。底下有很多細節列舉不成比例的例子。
這部份當初高雄政黨輪替,藍議員就有翻舊帳追過啦
善款真的很好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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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代位求償得標的聚賢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怡雯盛傳只是掛名,實際主持的是前高雄巿副巿長許銘春(現為勞動部長),而王怡雯還是時任法制局副局長王世芳姪女,此外得標之一的正邦律師事務所,當時法制局長許乃丹就是正邦出身的律師。
法界人士認為,如果當時代位求償的標案作業是由法制局負責,那麼王世芳就不能參與決策,否則王怡雯所屬的聚賢法律事務所拿到標案,就有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法》之嫌,至於許乃丹已離開正邦許久,應該沒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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