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弒母剁頭12樓丟下 更一審大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已刪文
: 不是針對台灣法律 各國法律判決都是如此
: 不然怎麼會有強弱的律師的分別 不就代表這判決是可以用一些角度去改變結果
: 拿同樣的變因 參數 條件 餵程式3次
: 結果程式跑出三種不同的結果
: 請問這個程式還能用嗎 教授還不噴爆你叫你程式重寫
: 不同人判同樣態的案件 拿不同函示判例 結果不一樣
: 不就代表從以前到現在就是隨法官心情在判
: 請夠強的律師勝算就會比較高
: 不就代表法律邏輯就是笑話 嘴砲爭點看誰比較會唬爛
因為現實中沒有一樣的案件 最多只有相似的案件
所以當然不具再現性
一個人殺夫 跟他爽就殺還是被家暴隱忍許久才殺
結果一樣過程不同 判決當然不相同
你去看法律系考題
各位鄉民可能知道李茂生 我2008去旁聽過他刑總 期末考題是
1.甲乙丙丁為一專業殺手集團,甲為首腦。一日甲接到a的請托,希望以1000萬的價碼殺
掉前妻x與小白臉y二人。甲心想價碼難得,想也沒想就答應下來。平常這個殺手集團內
部分工如下:甲負責對外接洽案子跟策畫殺人行動,乙為神槍手負責執行,丙負責情報
調查與現場指揮,丁則負責雜物與教通工具調度。結果案子一接回來馬上分配 給丙進
行情搜,數日後發現,x竟然是丁朝思幕想的初戀情人。
討論暗殺行動當天,丁得知此事,心中百般無耐實在不願意親眼見到初戀情人死在自己
兄弟槍下,所以便向大家提意停止這次活動不要殺x了。乙一聽此言勃然大怒吼道:〔人
無信就是畜生,你要陷大哥於不義嗎?〕。甲不愧是組織的大哥,知道此事便向丁表示
〔這次活動是箭在弦上。停不下來了。但是大哥能體會你的心情,這次就算放你個假吧
讓你休息修息也好。這次就讓乙丙二人去即可。〕。結果在大家高喊「大哥是對的!」
二人走出,在丙鎖定目標後,躲在高樓的乙瞄準xy的腦袋連開兩槍,結果二人就當場倒
在血泊之中。
又過三日之後發現,原來乙丙當日所殺的男子並非y,而是其雙胞胎兄弟z,乙丙心想,
這消息曝光還得了,實在有所專業殺手集團的威名。所以當葉鳩摸到y的家中,把y也宰
了。
根據上述題目,請問a甲乙丙丁刑責如何?
你說這樣案例有沒有可能重現? 很難
但現實上卻是每天上演
想要用一個程式 輸入變因就跑出結果?
那就是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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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大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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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