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未禮讓行人釀1死1傷 駕駛重判1年2月徒刑已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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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牌計程車清晨在狹窄路段飆速90,撞死老翁,判10個月(未和解)
2.三寶婦人開得利卡,我客戶清晨出去慢跑,過斑馬線被撞成植物人,判6個月,得易科
罰金(未和解)
有人會說,你可以民事求償阿
來來來
1.白牌計程車司機有前科,在監獄執行中,名下無任何財產,執行個毛
2.得利卡婦人名下無任何財產,連車都是別人的,今年執行第三年一樣連根毛都執行不到
台灣法律94讚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未禮讓行人釀1死1傷 駕駛重判1年2月徒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謝姓男子駕駛小客車,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晚間行經台南市北區大興街與該街九十
六
: 巷口,左轉時撞上行經路口的侯姓夫妻,造成妻死、夫重創。雖然謝男自首,但案發後
,
: 謝未賠償受害人家屬及和解,台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重判謝一年二月徒刑。
: 判決指出,謝男疏於注意,駕車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時,未暫停讓行人先通過、還跨越
雙
: 黃線搶先左轉,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的侯姓男子與其薛姓妻子,造成侯男頭部損傷、胸
部
: 挫傷等多處重創,薛女傷重不治。
: 一審法官調查及依據市府車禍鑑定報告,認定謝男涉過失致死,過失程度甚重,造成被
害
: 人家屬難以彌補的傷害,且案發後迄今未賠償被害人家屬及和解,因此判謝男一年二月
有
: 期徒刑,還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88403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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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4.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6913714.A.41C.html
※ 編輯: fantazy00077 (49.216.44.207 臺灣), 06/16/2023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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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