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謝龍介要1名大法官認領3個死囚回去輔導
反廢死的意義有三點,
第一,對於被害者家屬的補償;
第二,避免犯人再犯的可能性;
第三,重刑達到嚇阻的作用。
支持廢死的基本上兩點,
第一,可教化;
第二,可能有冤獄。
對於受害者家屬跟可教化,
我覺得可以放在一起看,
假如受害者家屬可以原諒加害者,
那我想在今天也不太可能判處死刑,
所以對於受害者家屬既然無法補償,
就算加害者再怎麼能教化,
對受害者家屬都是持續的傷害,
那可否教化又有什麼意義。
台灣再犯率又偏高,
基本上只有終身監禁跟死刑可以杜絕,
但偏偏台灣又沒有終身監禁,
今天殺一個又不會死,
出了社會又不被社會所接受,
最簡單的就是當殺手,反正爛命一條。
很多支持廢死都覺得死刑嚇阻力道有限,
真正的瘋子根本不管你什麼刑,
我認同阿,但是死刑本來就不是嚇阻瘋子用的,
是嚇阻那些頭腦清楚知道殺人不會死的人,
現在死刑沒有嚇阻作用不就是因為現在不會執行。
至於冤獄,我只能說現在科技那麼進步,
要判死刑基本上不是像圖利罪那樣隨便凹都可以。
支持廢死的其實就是聖母,
把你們愛心拿去給流浪狗還比較實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0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8282377.A.F05.html
→
10/07 14:27,
1月前
, 1F
10/07 14:27, 1F
→
10/07 14:28,
1月前
, 2F
10/07 14:28, 2F
→
10/07 14:29,
1月前
, 3F
10/07 14:29, 3F
噓
10/07 14:30,
1月前
, 4F
10/07 14:30, 4F
推
10/07 14:33,
1月前
, 5F
10/07 14:33, 5F
→
10/07 14:33,
1月前
, 6F
10/07 14:33, 6F
→
10/07 14:33,
1月前
, 7F
10/07 14:33, 7F
→
10/07 15:56,
1月前
, 8F
10/07 15:56, 8F
→
10/07 17:48,
1月前
, 9F
10/07 17:48, 9F
→
10/07 17:49,
1月前
, 10F
10/07 17:49, 10F
→
10/07 17:49,
1月前
, 11F
10/07 17:49, 11F
→
10/07 19:52,
1月前
, 12F
10/07 19:52, 12F
→
10/07 19:52,
1月前
, 13F
10/07 19:52,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
新聞
539
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