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

看板Gossiping作者 (appleman)時間1月前 (2024/10/12 15:15), 編輯推噓1(151477)
留言106則, 31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28/29 (看更多)
: 我不是法律專業 但我真的覺得這個案子 : 為什麼可以這樣搞 真的沒明白 我本來想法跟你差不多,但昨天跟了解法律的朋友討論很久之後才知道,法律不是如你所想 的那樣運作 : 正常的邏輯不是應該是 北檢發現京華城這個案件 有違法的嫌疑 : 針對當初做出京華城案件 20%容積獎勵決策的委員 : 都要先扣押 去查是不是有相關的金流活動 收賄 就是這樣而已不是嗎? 未必如此,因為法官可以心證認為,柯文哲當下有圖利的意圖跟行為,也就是說柯文哲當下 知道京華城違法,並且願意給京華城法以外的圖利待遇 即便京華城自始不違法,或是京華城後面確認合法了,但是柯文哲的心證狀態是在做圖利的 事由,那他最後也可以判有罪 : 更奇怪的是 這個容積獎勵的額度 已經適用好幾個案子(雖然沒有給到20%過) : 但根本沒有行政法院裁示過自定容積獎勵違法 為什麼可以用圖利辦我真沒看懂 : 台灣法律罪刑法定主義 沒有說不行就可以 完全在地方決策的範疇內 : 行為都沒確定是否違法 怎麼用圖利起訴我還真的沒看懂 京華城這個案子實際上的違法與否,在這個案子並不是重點,很多實證主義的人認為,若京 華城不違法,那違法事由自然不存在,那圖利自始無根基定罪 : 更奇怪的是 : 北院可以做出 明顯違法 560%為違法這種 根本不在職權範圍內的認定 : 然後再透過這個認定去羈押別人 : 這不就變成說 : 以後只要認為有犯法嫌疑 都可以隨便羈押別人 : 判決理由只要法官認為 就可以成立 : 如同高虹安的那種判決 : 他可以心證認為高為抄襲就判他誣告 : 他根本就不能具備所謂認定抄襲的資格 : 或是認定行政上違法的行為 就可以這樣搞? 是的這就是法律運作的邏輯 : 台灣法律為什麼可以 這麼 不需要 : 怎麼說 道理和邏輯 : 完全是我覺得 是這樣 可能是 就可以判 : 也太莫名其妙了? 比如假設有個案例如下 假如我看似有闖闖紅燈,警察看到了誤以為我有闖要開單,我請他讓他不要開單,因為我不 認為自己闖紅燈,那她當下可以選擇不開單,但取決於警察當下的心證狀態 1.警察確實認為客觀上我沒有闖紅燈 2.警察只是因為求情就不開單 如果是1.的情況那就沒問題,但如果是2.的話他就是圖利罪,因為他主觀行為上是違法的, 雖然我或許自始客觀上沒有闖紅燈 或者後續調監視器也確實沒闖, 但是警察的行為心證上屬於違法範圍,所以有可能我最後不用繳罰單但警察抓去關 至於要怎麼了解警察的心證狀態,當然是法官認為就好了,就算警察說他客觀上知道了,沒 有闖紅燈行為的發生,那法官也能說他在狡辯 所以我闖紅燈的客觀條件並不是警察的圖利罪構成要件 而是警察明知違法而圖利才會構成圖利罪,我實際上有沒有闖不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23.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8717312.A.56E.html

10/12 15:17, 1月前 , 1F
重點是無法證明"明知違法",如果光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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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7, 1月前 , 2F
廢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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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8, 1月前 , 3F
官心證來認定"明知違法",那就不需要法
10/12 15:18, 3F

10/12 15:18, 1月前 , 4F
官了,也不需要司法考試了,隨便一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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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8, 1月前 , 5F
你就老實講京華城可以一切合法但柯文哲
10/12 15:18, 5F

10/12 15:18, 1月前 , 6F
一定要被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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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7F
若以這種論點那全台都有圖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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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8F
貓阿狗就可以去判了,所有被抓到圖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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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9F
法官心證都不用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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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10F
純推二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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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11F
一定都有明知違法的行為,例如李述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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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12F
這篇根本胡扯,什麼叫做縱然京華城沒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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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13F
法但柯文哲覺得違法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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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14F
了解法律的朋友,勸你絕交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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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19, 1月前 , 15F
巨蛋案的合約及審查權利金結論,又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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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0, 1月前 , 16F
美河市案用假的評估報告,沒有只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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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1, 1月前 , 17F
的心證就能判圖利的,真的這樣搞,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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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1, 1月前 , 18F
者就可以隨意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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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1, 1月前 , 19F
重點在京華城有金流啦,都忽略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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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2, 1月前 , 20F
有想殺人的念頭就犯罪?有想圖利的念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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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2, 1月前 , 21F
犯罪?法律管到腦袋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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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2, 1月前 , 22F
不要拿鏡周刊的報導來講金流好嗎,這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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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2, 1月前 , 23F
跟高虹安誣告案的法官心證一樣 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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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2, 1月前 , 24F
證你有圖利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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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2, 1月前 , 25F
弱智,有金流還玩圖利個屁,直接貪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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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2, 1月前 , 26F
訴了
10/12 15:22, 26F

10/12 15:23, 1月前 , 27F
介於闖與沒闖的狀態 究竟有沒有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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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3, 1月前 , 28F
那警察發動攔查依據為何?
10/12 15:23, 28F

10/12 15:23, 1月前 , 29F
反串要講欸
10/12 15:23, 29F

10/12 15:24, 1月前 , 30F
拿交通違規來類比並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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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5, 1月前 , 31F
都有人承認行賄了,這個還裝不知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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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5, 1月前 , 32F
那我就問真有人行賄的話,還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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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5, 1月前 , 33F
那個法律人會大辣辣說法官心證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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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5, 1月前 , 34F
只憑思想來心證犯罪,在以前叫做思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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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6, 1月前 , 35F
又叫政治犯捏,你要確定捏
10/12 15:26, 35F

10/12 15:27, 1月前 , 36F
心證可以這樣判,那罵三字經的全部可以強
10/12 15:27, 36F

10/12 15:27, 1月前 , 37F
姦罪抓起來關了...
10/12 15:27, 37F

10/12 15:27, 1月前 , 38F
難怪其他國家已廢除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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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29, 1月前 , 39F
:@oxoxx 所以現在還在忙什麼?直接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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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7 則推文
10/12 15:45, 1月前 , 67F
要詰問,透過詰問確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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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6, 1月前 , 68F
並且拼死不讓這案進行政法院 讓它硬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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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6, 1月前 , 69F
只是 這種行為本身才更像有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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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7, 1月前 , 70F
犯圖利罪的根本是這群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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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7, 1月前 , 71F
"明知違法"只是一半 不法利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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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8, 1月前 , 72F
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果然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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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8, 1月前 , 73F
寫這麼多錯誤的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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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9, 1月前 , 74F
我也希望法院不要是如此腐敗,因為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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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9, 1月前 , 75F
就是一切都是心證,法官只採用自己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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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9, 1月前 , 76F
證詞,其他辯解一律不接受,那臺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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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9, 1月前 , 77F
真的是爛到爆,但整個司法界會暴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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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9, 1月前 , 78F
不會,因為司法就是站在執政者這邊去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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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9, 1月前 , 79F
加之罪何患無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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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50, 1月前 , 80F
"心證"不能這樣胡亂擴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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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50, 1月前 , 81F
連構成要件都有問題用心證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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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52, 1月前 , 82F
現代科技進步,可以庭審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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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00, 1月前 , 83F
從目前的羈押跟扣押,就可以看出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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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00, 1月前 , 84F
離譜態度與標準,莫可奈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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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02, 1月前 , 85F
所以要爭取影片錄像紀錄整個審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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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02, 1月前 , 86F
特別是詰問與心證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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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02, 1月前 , 87F
搞不好以後是告本案檢察官跟法官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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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03, 1月前 , 88F
10/12 16:03, 88F

10/12 16:17, 1月前 , 89F
好奇問 如果京華城合法何來的法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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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17, 1月前 , 90F
侵犯 圖利是不處罰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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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21, 1月前 , 91F
蠻有趣的文章用錯誤的論述討論錯誤
10/12 16:21, 91F

10/12 16:21, 1月前 , 92F
10/12 16:21, 92F

10/12 16:30, 1月前 , 93F
北院現在事實就很荒謬呀
10/12 16:30, 93F

10/12 16:48, 1月前 , 94F
不由法官來認定是否違法,不然由當事人嗎?
10/12 16:48, 94F

10/12 17:15, 1月前 , 95F
你講的太複雜了啦 簡單講 柯文哲=有罪
10/12 17:15, 95F

10/12 17:18, 1月前 , 96F
個人覺得你解釋起來反而更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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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7:28, 1月前 , 97F
??
10/12 17:28, 97F

10/12 17:29, 1月前 , 98F
能說的讓人看不懂也很厲害
10/12 17:29, 98F

10/12 19:16, 1月前 , 99F
你的法律朋友在哪間高就 說出來讓大家
10/12 19:16, 99F

10/12 19:16, 1月前 , 100F
避雷一下
10/12 19:16, 100F

10/12 20:16, 1月前 , 101F
樓上不懂實務不要出來丟臉XD
10/12 20:16, 101F

10/12 20:17, 1月前 , 102F
別人都舉實例出來了,你的實例在哪?
10/12 20:17, 102F

10/12 21:52, 1月前 , 103F
所以無罪推定原則是騙人的吧
10/12 21:52, 103F

10/12 21:58, 1月前 , 104F
要心證那要律師幹嘛,就乾脆有錢判生
10/12 21:58, 104F

10/12 21:58, 1月前 , 105F
無錢判死好了
10/12 21:58, 105F

10/12 22:34, 1月前 , 106F
那個不懂法的才不要出來丟臉吧
10/12 22:34, 106F
文章代碼(AID): #1d2Y80L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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