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當初通姦除罪化是不是太草率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紅色十月)時間1天前 (2024/10/21 01:32), 1天前編輯推噓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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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ira1990 (這不是來了嗎?)》之銘言: : 當時法律學者說 : 感情不歸法律管、除了刑法還有民法制裁 : 但是既然要和一個人結為夫妻,自己選的也該負責吧 : 不愛了就自己想辦法談好結束掉這段感情 : 通姦除罪化不就是告訴有錢人: 只要有錢,人妻隨我玩、隨我X : 而且民事法官最後衡量情節及雙方背景 : 賠償幾乎不會超過100萬 : 有時候甚至30.40萬而已 : 這樣根本沒辦法保障被綠的一方阿 : 把通姦除罪化是不是太草率了? 其實這是台灣文化很變態的地方啦: 把婚姻當作是一種設定物權的法律行為。 你講的這些東西,全部可以用物權來解釋: 1. 上別人老公/老婆,該處以刑罰 =》 刑法上侵害所有權的犯罪,即竊盜、侵佔、背 信。 2. 主張配偶權 =〉 侵犯他人物權後的損害賠償。 3. 欠債不還,把老婆送給人幹抵債 =》 用益物權的讓與 這個配偶權,還是台灣最先端的女性團體推出的, 相當於伊斯蘭的女人立法說女人附屬於男人的概念。 簡單地說: 就是台灣人的思想只比伊斯蘭、印度好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3.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9445562.A.127.html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79 臺灣), 10/21/2024 01:33:06

10/21 01:33, 1天前 , 1F
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10/21 01:33, 1F
物權行為的設定,及被侵害後的權利主張, 不需要愛!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79 臺灣), 10/21/2024 01:34:35

10/21 01:34, 1天前 , 2F
照你這樣解釋,哪國的婚姻法進步我就問?
10/21 01:34, 2F
比台灣更早把通姦除罪的都比台灣進步。

10/21 01:36, 1天前 , 3F
離婚是什 公同共有分割^^
10/21 01:36, 3F
真的就是啊, 你看婚姻法,不是一整個在講錢?! 從頭到尾都是錢、錢、錢!!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79 臺灣), 10/21/2024 01:39:08

10/21 01:40, 1天前 , 4F
還有貞操權咧 有夠先進
10/21 01:40, 4F
哈哈 好想拿去銀行設質換現金買股票~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79 臺灣), 10/21/2024 01:43:08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79 臺灣), 10/21/2024 01:43:26

10/21 02:22, 1天前 , 5F
感謝黨釋憲修法
10/21 02:22, 5F

10/21 06:31, 1天前 , 6F
變成錢啊
10/21 06:31, 6F

10/21 06:58, 1天前 , 7F
錢!錢!錢!
10/21 06:58, 7F

10/21 06:58, 1天前 , 8F
人兩咖錢四咖,可以多幹兩次
10/21 06:58, 8F
文章代碼(AID): #1d5Jww4d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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