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轟「波波醫生」後門開更大!邱泰源二度強調:會更嚴格管理
: 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胸腔內科主治醫師蘇一峰在臉書指出,十年前醫界當時也
: 為了波波醫師上街頭,國民黨政府被罵一罵後就趕快修法把門檻提高,改成要先國家學歷認
: 證考試通過才能考試,但「十年後還是為了波波醫師上街頭,只是這次可以看到民進黨把波
: 波後門開更大,統統都快速認證,還用人民納稅錢給波波錢去實習。」
: 邱泰源今出席台灣醫學會第117屆總會受訪時被問及此事,他僅簡單回應「我們嚴格管理,
: 會更注重品質。」隨即快步入會場,而在進入會場門前又再度轉身強調「會更嚴格管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bit.ly/3YZPNZa
: 6.備註:
: 波波快速認證+免錢實習-過了
: 一劑4900萬SMA藥-過了
: 慢性疾病原廠藥-砍了
: 一劑1億的要也在評估中將要納入健保給付
: 沒有什麼能阻止台灣進步
有點搞不清楚具體後門內容開了哪些
所以蘇醫師講的具體修法開後門是指111年5月30日
那次的修法嗎??
https://tinyurl.com/ysw58kdz
理由 一、原條文列為第一項,並修正如下:
(一)基於維護國民健康安全及國內之醫療品質,確保於國外完成醫學養成教育
而欲在我國行醫者,亦具備相當程度之臨床實作經驗,爰修正原條文規範順序,
於序文明定持國外學歷報考國內醫師考試者,不區分其取得學歷之國家或地區,
應一律先通過教育部學歷甄試,始得參加考選部辦理之醫師考試。
(二)考量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
等九大國家或地區醫學院、校之醫學教育有其一定之品質,爰維持持該等國家或
地區之學歷免經教育部學歷甄試規定,並改列為序文但書,另將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十三條規定修畢全程學業取得畢業證書之要件併為規範,以臻明確。
(三)現行九大國家或地區醫師養成,多數係於進入專科醫師訓練前,
尚須接受二年期畢業後一般醫學臨床訓練,再接受該國家或地區專科醫師訓練三年
至六年。是以,為延攬國外優秀醫療人員至我國執業,並促進國內醫療技術發展,
在前揭國家或地區具備實際執行臨床醫療業務五年以上者,已具備一般醫學獨立
執業之能力,得免經學歷甄試,逕參加考選部辦理之醫師考試,爰但書增訂第一款規定
;另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已於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進入前揭國家或地區之
醫學院、校就讀者,增訂為但書第二款。
二、現行考選部對於醫師資格考試之規定,分為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後
,始能應第二階段考試,且第二階段考試之應考資格,必須具備第一階段考試及格、
畢業證書及通過臨床實作訓練考評(包括臨床技能測驗),爰增訂第二項。
三、為管理臨床實作適應訓練之品質及維護分發作業之公平性,增訂第三項明定
臨床實作適應訓練之科別、期間、每年接受申請訓練人數、教學醫院名單、訓練容額、
選配分發相關事項、成績評定及格基準等事項,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法規命令之
辦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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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動或許沒有意義,但你還是非做不可。
這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讓你成為不會被世界改變的那個人.
– 甘地(Mahatma Gand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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