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普悠瑪18死 尤姓司機「業務過失致死」聲請羈押禁見
共 1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ETToday. 快訊/普悠瑪18死 尤姓司機「業務過失致死」聲請羈押禁見.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普悠瑪號翻覆出軌,造成18人不幸罹難,近百餘人輕重傷,巨大傷亡的肇因引起社會關注,除了檢討發生意外的原因之外,檢警也在調查是否有人為因素釀禍。目前駕駛普悠瑪號的48歲尤姓司機也被列入調查,22日晚間
(還有589個字)
內容預覽:
好奇檢察官到憑哪點理由聲請羈押?.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
(還有324個字)
內容預覽:
我是覺得被羈押的可能性不高. 因為火車出軌,超速是不是主因還要看專業鑑定報告. 報告都還沒出來如何證明司機有超速並導致出軌. 說不好聽一點的,一般人民出車禍. 誰要負肇事責任檢察官、法官也都要看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報告. 才能決定要不要起訴或者判決. 現在出軌的原因是什麼,專業單位都還沒做出鑑定報告.
(還有4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