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柯建銘追加自訴馬英九洩密 北院判不受理消失
※ 引述《twflash (.....)》之銘言:
: 我早就說過
: 蔡英文拖延司法改革
: 司法改革籌備會一堆外省人還有馬英九打手
: 蔡碧玉簽結馬英九所有案子
: 邱太三卻找她當司法官訓練所所長
: 還有司法改革委員會門面窗口
: 我跟你實話 蔡英文鐵了心不動司法這一塊
: 所以改革都是假的
: 你黨產會討黨產也是演戲
: 我當初就說過 司法改革不改 司法官不檢討
: 討甚麼黨產??
: 果然產黨全部敗訴!!!!!
: 蔡英文是綠皮藍骨 還有甚麼不清楚的嗎??
: 你看馬英九民調節節高升
: 小馬哥旋風已經起來了!!!!!!
: ※ 引述《wkch6217 (葡萄汁)》之銘言:
: : yahoo奇摩新聞-2016年12月19日
: : 司法關說案,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日前向法院提追加自訴,指控前總統馬英九
: : 涉嫌洩密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台北地院認為於法
: : 不合,今天作出不受理判決。
: : 看來之前有人說過法院疑似是某黨開的.....
: : 這說法恐怕不是說假的...?
: : 不知大家觀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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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柯建銘因特偵組查關說案,對前總統馬英九提案自訴,台北地院今年11月8日開庭時
,柯認為馬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的案情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秘書長羅智
強,對馬提追加自訴;台北地院調查,柯早於2013年11月5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出檢舉,由
檢察官偵查,今天對柯追加起訴判決自訴不受理。
不受理判決指出,柯建銘提追加自訴主張馬英九於2013年8月31日將關說案「專案報告一
」以口頭方式洩漏給江宜樺、羅智強,不過,柯於2013年11月15日即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
發,台北地檢署也分「他」字案偵查中,法官認為,2案應是「同一案件」。
判決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同一案件經檢察官偵查後,不得再行自訴,但告訴乃論之罪
,經犯罪之直接被害人提自訴者,不在此限;柯建銘11月8日追加自訴馬英九所違反個資
法、違反通保法2罪名,都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柯建銘沒有提自訴的權利,柯建銘
提追加自訴 ,是於法不合,且無從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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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就算這個法官是深綠也只能判決不受理好嗎...法盲也要有個極限
同一案件,自訴罪名又非告訴乃論,既已經檢察官偵查中,當然不能再行自訴
你當法院是吃到飽店喔....
自訴人改為馬英九,被告改為柯建銘,法官改成深綠的,
怎麼換組合都會一樣好嗎XD
臺灣悲哀的就是不看內文、理由,就傻傻的被媒體標題耍的團團轉,
偏偏媒體自己也搞不太清楚狀況
罵判決前就看過判決理由的有沒有1/10...??
看完再討論,都可以好好溝通理性討論,不管是正反兩方。
而現在的模式是 媒體標題→先看藍或綠媒?當事人事藍還綠?→下結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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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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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