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民法同婚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蛻變!)時間5年前 (2018/11/17 05:06), 5年前編輯推噓6(6014)
留言20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我一直很不喜歡youtube的個人化推薦系統。 可是看完公投政見發表之後,他跳出這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zfGjNhUzlY
出乎意料地讓我學到不少。 我盡量簡短轉述一下。 我之前支持同婚的理由,就是簡單的自由派概念。 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不應該用法律去歧視他們。 影片裡有解釋為啥這個理由,在法理上,不是正確的。 因為真正尊重自由選擇的做法,不是讓民法也規範保障同婚。 而是要一視同仁,完全廢除民法所有對婚姻的干涉。 這並不是我們目前要討論的問題。 事實上,民法非常大費周章地對婚姻有很多保障和規範。 所以政府已經在干涉人民的選擇了。 所以民法婚姻是否適用同性伴侶的問題,並不是尊重和自由的問題。 它真的是婚姻價值的問題。 我平常都錯怪一些挺同的人,在這裡道個歉。 這問題可以分解成兩步驟: 第一步:為什麼民法要大費周章的,對婚姻有這麼多規範和保障? 也就是問,民法規範及保障的,到底是婚姻的哪個價值? 第二步:針對第一題的答案,民法規範保障婚姻的原因而言, 比較同性和異性伴侶,看兩者之間是否有顯著的不同。 如果有,那同婚理當另行規範。 如果沒有,那裡當一視同仁。 這個分解法有很大的好處。 因為完全開放式比較同性和異性伴侶的話, 兩者間的確是有數不完的相異之處。 很多相異之處都不是重點,但常常被拿出來模糊焦點。 先回答第一題,可以比較沒有爭議的, 先排除很多完全不必要,只會激起對立的論點。 第一步:為什麼民法要大費周章的,對婚姻有這麼多規範和保障? 也就是問,民法規範及保障的,到底是婚姻的哪個價值? 可能性一:民法針對的,是婚姻可以組建家庭,傳宗接代的價值。 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這個答案是錯的。 不孕症患者,老到不能生的,沒打算要住一起的,沒打算生的, 民法都准許他們結婚。 可能性二:民法針對的,是兩個人對彼此忠貞不渝的約定。 這就是一個相當合理的答案。結婚時,這是基本要求。 看看各種跟婚姻相關的法條,很多都是繞著這個約定打轉的。 一但違反此約定,都有相對應的規定來取消婚姻。 第二步:針對兩個人彼此忠貞不渝的約定而言, 同性戀和異性戀之間,是否有明顯的不同? 我想這題的答案明顯是否定的,主要是因為個體變異性太高。 拿一百個異性伴侶來看,有的會白頭偕老,有的可能明天就分了。 同性伴侶也是有一樣的個體變異性。 所以兩個群體之間不會有明顯的差別。 這樣就導出了民法婚姻規定對同性和異性伴侶應該一視同仁。 以上是美國馬薩諸塞州高等法院的答案。 有人會說台灣國情不同,的確。但是法理的邏輯不會變。 所以不能一句國情不同就了事。 一樣是要依序回答這兩個問題,提出不一樣的答案。 明確的指出國情不同在哪裡喔。 如果說因國情不同,導致第一步的答案不一樣的話, 的確就有很多討論空間。 但是我是想不到一個合理但不一樣的答案啦 XD -- 不是為了悲傷而戰 只是不因悲傷而停止戰鬥 就算違背了永不後悔的誓言 也不會後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5.23.101.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2402380.A.2A1.html

11/17 05:13, 5年前 , 1F
完全不了解婚姻,整個就一個屁
11/17 05:13, 1F

11/17 05:44, 5年前 , 2F
哈佛法學院早就是不遵守十誡的代表,哈佛學者也支持棄台論。
11/17 05:44, 2F

11/17 05:51, 5年前 , 3F
但是你用個體變異性(進化論)討論民法,也是用錯誤的政治思想
11/17 05:51, 3F
暫時相信是我用詞不當,不是你要亂戴帽子。 我文中的「變異性」是指每個人都不一樣的事實。 跟演化論無關。

11/17 06:06, 5年前 , 4F
婚姻起源自傳宗接代,西歐也是17世紀才倡導戀愛結婚,
11/17 06:06, 4F

11/17 06:06, 5年前 , 5F
之前更多是約會媒介
11/17 06:06, 5F

11/17 06:08, 5年前 , 6F
管你戀同戀童戀物,傳宗接代就是結婚,婚姻在以前有經
11/17 06:08, 6F

11/17 06:08, 5年前 , 7F
濟價值社會意義,不是今日的兒戲
11/17 06:08, 7F
這個問題的重點就在於,我們不是要了解「婚姻」。 我們要了解的是「民法裡的婚姻」。

11/17 06:12, 5年前 , 8F
這段影片宣傳的,只是爭權奪利,讓人更貪婪。
11/17 06:12, 8F

11/17 06:13, 5年前 , 9F
婚姻制度與遺產制度規定人須先遵守某些道德義務,才有權利。
11/17 06:13, 9F

11/17 06:15, 5年前 , 10F
但是某些法律學者反對人們遵守道德規範,煽動人們爭權奪利。
11/17 06:15, 10F
這段影片講的,以「現行民法裡規定的婚姻」而言, 納入同志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你對「現行民法裡規定的婚姻」有意見,那是另一個問題。 沒有必要在同志問題上扯那個問題。

11/17 06:22, 5年前 , 11F
回tiu 按照你的邏輯,那不孕者和不想生小孩的不能傳宗
11/17 06:22, 11F

11/17 06:22, 5年前 , 12F
接代,那就不能結婚了嗎?
11/17 06:22, 12F
※ 編輯: Jingking (135.23.101.144), 11/17/2018 07:19:00

11/17 07:49, 5年前 , 13F
不生或生不出小孩以前可以據以離婚耶。而且
11/17 07:49, 13F
以前我不知道,可是現在不行。 鼓勵理性討論,但是疑似假消息必須打臉。 https://jianlyu.blogspot.com/2016/01/1052_12.html 有更好的連結歡迎補上。

11/17 07:49, 5年前 , 14F
不孕症是病,沒有人高喊我不孕我嬌傲懂?
11/17 07:49, 14F

11/17 07:51, 5年前 , 15F
民法婚姻承傳宗接代理念,擬制血親也是
11/17 07:51, 15F

11/17 07:52, 5年前 , 16F
模仿原生家庭。婚姻作為性權的延伸是左膠發明
11/17 07:52, 16F

11/17 08:03, 5年前 , 17F
同婚還有一個理據是絕對的平等,左膠的社福吃
11/17 08:03, 17F

11/17 08:04, 5年前 , 18F
到飽要求政府保障完整權利。前幾年自願瞎眼
11/17 08:04, 18F

11/17 08:05, 5年前 , 19F
者就是以為“沒有不一樣”,吃垮政府沒他的事
11/17 08:05, 19F
※ 編輯: Jingking (135.23.101.144), 11/17/2018 08:08:20

11/17 09:27, 5年前 , 20F
以前的法國是天主教徒才能「結婚」的,後來才逐漸放寬
11/17 09:27, 20F
文章代碼(AID): #1Rxp5CAX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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