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彈劾管中閔 監委說明 固定長期寫稿=兼職已回收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quixotic (夏夜晚風)》之銘言:
: : 周刊和管中閔的合約,是以一年為期,一年52週
: : 該專欄的頻率是雙週刊,
: : 所以一年內管中閔必須出稿52/2=26篇文章
: : 每篇文章的稿酬是2.5萬,於是26*2.5=65萬 NTD
: 我完全找不到你的說法怎麼來的
: 單就監察院調查報告來講
: https://i.imgur.com/ZnVPoZO.jpg
你知道你搬出這段報導其實是自我矛盾嗎?
「根據監察院調查發現,管中閔自壹傳媒領取的稿費報酬,原則上
每個月5萬元,另外每半年間會有一個月提高給付為7萬5000元」
原來你所謂的「年終」是半年付一次的意思?
「每半年間會有一個月提高給付為7萬5000元」理由很簡單
一年以52週計,半年就是26週,雙週1篇,所以半年內就是13篇
13(篇)*2.5(萬/篇)=32萬5000元
是陳師孟那群人硬要把人家解釋成「薪資」,才會有
「每個月5萬元,每半年間會有一個月提高給付為7萬5000元」
這種別有居心的解釋出現
你硬凹成這是「薪資」,所以他是不寫也有錢拿嗎?lol
麻煩你舉例一下哪家媒體是這樣給稿費的?
2011年壹週刊找坐牢中的阿扁寫專欄,怎麼給稿費參考一下:
https://imgur.com/qvDLLzn
每篇文章1800字,每篇給兩萬。
一般媒體的業界常識先不說,講壹週刊就好,
如果你主張這叫每月固定給「薪資」,
那麻煩舉一下該該週刊有哪一位作者,
是以月論酬而不以字論酬或是以稿論酬的例子。
難不成週刊大小眼,給阿扁的就是論件計酬,
管中閔就可以每月爽領不出稿也能每月固定領5萬?lol
: 一個月固定給5萬
: 每半年多給半個月,也就是2.5萬
: 加起來是剛好是13個月(65萬)
: 以上資料可以從國稅局調(因為壹週刊有預扣所得稅)
國稅局自己過程中擅自認定、便宜行事的結果,
就別拿來當立論和解釋依據了。
他出刊是雙週刊,
這種東西一篇一篇報稅會有多麻煩你不知道?沒報過稅嗎?
每2週1篇文章是因,才會有每月5萬的果(每篇2.5萬*每月2次)
從國稅局的報稅資料每月都是5萬
就認定這一定是常態性薪資
一定跟你這位「公立學校教師」一樣
每天進辦公室,早上10點上班時間在BBS上發廢文評論政治
每月月初還能自動有薪水入帳一樣
這種對契約的倒果為因解釋太奇怪了。拜託別拿出來說
: 至於一個月寫幾篇?
: 幾個禮拜寫一篇?
: 一篇多少錢?
: 不好意思
: 監察院說完全查不到
: 第一是壹週刊說承辦人離職
: 所以壹週刊跟監察院說不知道
: 第二監察院請管校長說明他到底寫多少文章
: 管校長完全不配合調查
: 所以你說兩個禮拜寫一篇
: 一篇稿費2.5萬的說法怎麼來的???
: 難道你是管中閔本人?
自己找資料吧。我不想幫幻想心證的文找資料。
自由心證原則指的是不得違背一般人之推理,
且心證的形成要以事實或科學規律為判斷基礎。
請問你依據的事實在哪?
建議寫文章少亂用行話,尤其這行話在一般人眼中還有點臭。
自稱發言依自由心證,其判斷標準卻毫無事實的根據,
變成幻想心證那就不好了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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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很好阿,卡死管中閔以後寒蟬效應,
每位大教授都抱著自己畢生的研究學識進墳墓吧,
大家都不准上週刊寫文章因為都叫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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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uixotic (125.230.65.208), 01/18/2019 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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