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韓國瑜主張「中國孕婦來台納健保」網:台灣變香港!已回收
※ 引述《final951753 (藍色布丁)》之銘言:
: 平平都不是台灣人,結果還在區分陸籍跟其他國籍實在很可笑。
: 當中國是外國:
: 麻煩標準請跟其他國籍統一,還搞區別對待不就是歧視。
: 當同一國人:
: 中國都在發台胞證了,當然要比照辦理發陸胞證。
: 這樣嚴格審查標準就合情合理了,幹嘛發身分證給陸籍,
: 然後再弄陸籍跟其他國籍的區別對待,搞得好像歧視一樣,
: 直接用陸胞證的標準對待陸籍人士,
: 不管標準多嚴多鬆都沒有區別對待的爭議了。
台灣現在本來就對陸籍和其他國籍處理方是不同。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804000449-260118?chdtv
移民署官員指出,陸配適用的法條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配則是《國籍法》,陸配
拿身分證叫做「定居」,外配稱「歸化」,陸配須住滿6年才可申請,外配則是4年。
兩種人本來早就就不一樣了!
從頭到尾就是不一樣。
所以我認為改發陸胞證。
但是其他早就不一樣了!
所以我個人傾向就是差別待遇,陸配民主素養差,又有國安疑慮。
這本來就是事實,哪是歧視。
發陸胞證,工作權可以放,選舉和參政權改回8年。
在台灣好好過日子,不要參與政治。
免得被歧視,本來陸配在中國就不愛參與政治了!
乖乖聽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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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70.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2269405.A.12B.html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1:43:26
不然嫌麻煩也很簡單
陸配經審核、面談後可先來台依親,接下來連續4年,每年在台居留期間還要超過183天,
可申請「長期居留證」,取得久居證後,又要再住滿2年,才可申請身分證。
那就取得長期居留證後給工作權,再住滿4年可申請身份證,就給選舉和參政權。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1:52:42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1:59:0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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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其他外配可以嗎?為啥只有陸配?況且也要考量健保可否負荷!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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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親居留?本來外配、陸配前四年都是依親居留不能工作啊!
陸配取得長期居留再給工作權就跟其他外配一樣了啊!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2: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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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的確如此。那就好了啊,既然都可以工作了!那還吵什麼?
選舉和參政權的部分,政府拿什麼標準檢驗陸配的「民主素養」?
況且這爭議很大,但陸配平均民主素養低是事實啊!
難道要說投泛綠的民主素養才高,投泛藍的民主素養低?
且有國安疑慮。如果他們支持「一國兩制」,紅統派,要怎麼查?
到時候兩黨執政標準又不一樣!一堆爭議。還不如一視同仁,省時省力,又沒爭議。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3:12:31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3:14:3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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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要看健保能負荷嗎?不然就折衷納保僅限有關懷孕項目。
繳費高一點。不然其他沒懷孕的幹嘛不能納保。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3:21:51
況且台灣政治本來就涉及「統獨問題」,陸配身份本當「利益迴避」!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3:33:58
說真的啦!陸配身份最好少涉及台灣「統獨爭議」。這也是保護他們。
好好在台灣工作、過日子啦!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3: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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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要健保能負荷啊!至少費用繳高一點。
這要通盤考量。交給專業。
※ 編輯: fordmvp (59.126.170.22 臺灣), 10/28/2019 23: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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