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被罷免人當初選票補助款應繳回國庫
※ 引述《nogood (nogood)》之銘言:
: 當初草包拿了快2700萬選票補助款
: 被罷免後,這2700萬應該繳還國庫吧?
: 選罷法好像沒有明確規定【選票補助款】跟【任期是否做滿】
: 是不是該修法了
: 任期未滿不論是辭職、被罷免,一律繳回選票補助款
: 這樣才公平吧?
文字都跟你說是選舉補助款了
就是補助選舉的花費 只要符合門檻 當選跟落選的人都能領到
你先搞懂選舉補助款好嗎?
照你這邏輯 78落選根本就不該領選舉補助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77.172.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1545781.A.4DB.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