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黨員大會人數惹議 民眾黨:釐清行政程序再召開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 ̄ /)時間4年前 (2020/06/09 19:24),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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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evines ( ̄ /)》之銘言: : ※ 引述《TheoEpstein (Cubs)》之銘言: : : 1.新聞網址︰ : :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006090216.aspx : : 2.新聞來源︰ : : 中央社 : : 3.新聞內容︰ : : 黨員大會人數惹議 民眾黨:釐清行政程序再召開 : : 曾代表民眾黨參選立委的逢甲大學助理教授何景榮表示,民眾黨10日打算召開黨員大會 : : ,但僅限110名創黨黨員,恐違反政黨法。民眾黨表示,黨章現行規定不完善,待釐清 : : 行政程序後再召開黨員大會。 [第二篇] 會議規範:第六條(談話會) 因天災人禍,須為緊急處理,而出席人數因故未達開會額數者,得開談 話會,依出席人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作成決議行之,但該項決議應於 會後儘速通知為出席人,並須於下次正式會議,提出追認之。 民眾黨黨章: 第十條 本黨設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由黨主席召開臨時會。 如黨員超過1千人,得召開黨員大會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召開黨員 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第十一條 黨員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 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有關章程之訂定或變更及黨政之 合併或解散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第二十六條 除章程或決議另有規定外,本黨各級會議議事規則 依「會議規範」之規定。 * * * 就凹說現在武漢肺炎是「天災」,所以出席人數不足一半的黨員。 依會議規範,開談話會,做成決議,修改黨章,加入選舉黨代表的辦法,施行。 (「做成決議行之」)。然後通知所有的人。然後選舉黨代表,開黨代表大會, 追認黨章的修改。 這樣應該就可以解套。 -- ◣ ◢◣ 傻 ︱ 爹會吃我嗎? 孩怎 ︱ 大哥! 爹! 好吃! \ ▁︶ ︶▁ 子麼 ︱ \ \ □︵□ ◣ ◢ ▁≡▼≡▁ /,可 ︱ `~●" ~● 能 ︱ ~●~● .██. ! ︱ ╰───╯ by men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5.10.9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1701882.A.0B9.html

06/09 19:26, 4年前 , 1F
人禍也行ㄚ
06/09 19:26, 1F

06/09 19:26, 4年前 , 2F
可是你的為出席人是黨員不是黨代表啊
06/09 19:26, 2F

06/09 19:27, 4年前 , 3F
你還是得開黨員大會追認。
06/09 19:27, 3F

06/09 19:29, 4年前 , 4F
修改黨章不算是「需為緊急處理」的事項吧
06/09 19:29, 4F

06/09 19:29, 4年前 , 5F
不能用黨代表大會追認嗎? 黨代表大會應該算正式會議
06/09 19:29, 5F

06/09 19:30, 4年前 , 6F
尤其是修章是特別決議事項耶
06/09 19:30, 6F

06/09 19:30, 4年前 , 7F
不是 問題在於你是要通知該次會議的為出席人啊
06/09 19:30, 7F

06/09 19:30, 4年前 , 8F
問題在 民眾黨修章前 並沒有黨代表大會阿XDDD
06/09 19:30, 8F

06/09 19:30, 4年前 , 9F
罰你重看那個圖
06/09 19:30, 9F

06/09 19:30, 4年前 , 10F
該次會議的為出席人是黨員?還是黨代表
06/09 19:30, 10F

06/09 19:30, 4年前 , 11F

06/09 19:30, 4年前 , 12F
通知應該可以上電視、網路、寄信通知
06/09 19:30, 12F

06/09 19:31, 4年前 , 13F
要先追認,現在就沒辦法追認
06/09 19:31,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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