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沈伯洋FB: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beinvlaw)時間3月前 (2024/03/07 13:53), 編輯推噓27(37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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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bit.ly/4akvcBR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沈伯洋FB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立法本來就應該是要討論。 我先寫說影響力交易罪這條罪的問題。 整個公務員瀆職的架構,有兩個。 A. 賄賂 B. 濫權 A 就是大家最常講的賄賂罪(收賄、行賄),重點是對價關係。比如說,某公務員收了錢 ,而且答應做某件事。就會落入這個犯罪的討論。 但是,當然,這件事要跟公務員的職務有關,比如說發證照的公務員,收了錢,答應給予 證照,這當然就是犯罪。但如果說,公務員收了你的錢,答應扮一個鬼臉給你看,辦鬼臉 不是他的職務,所以不會是這個犯罪。當然,收錢本身,會有其他法律處理,但就不是在 這個犯罪架構下。 B. 濫權罪,也很好理解,就是公務員亂來。濫用權力本身未必是犯罪(可能只是被懲戒 之類),但「嚴重的」濫用權力就會是犯罪。台灣法律列舉了各種嚴重的濫用權力態樣, 並且增加一個「跟利益有關的濫用權力」作為概括條款,很多人一定聽過,叫做圖利罪。 好的,但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公務員收了錢,但是答應一個跟他職務無關的事情 ,按照剛剛說的,不在以上法律框架裡,不會是刑法或貪污條例處理的,但有人覺得這樣 很可惡,怎麼辦呢? 最典型的就是林益世,他有沒有收錢?有。有沒有答應事情?有。答應的事情跟他職務有 關嗎?不太有關係。 有人就把這種灰色地帶稱之為關說,在台灣住過的人都知道,這種事情在台灣非常氾濫。 也因此,大家都在討論,要不要把關說訂在這個框架裡面,多一個C. 關說,把這樣的類 型也拉進來處罰。日本就這樣做。 另外一個作法,是把A. B 的定義擴張,讓A或B也能涵蓋關說,那這樣就不用立新法。台 灣就是這樣,要嘛就是用B去擴張(非主管監督圖利),但他會有太重的問題;要嘛就是 用A去擴張,林益世案的一審就是如此。 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也是處理這個問題。 也就是說,台灣其實已經用實務見解處理這個問題。德國有331規定照樣要有對價關係, 因為他就是A的延伸,其實跟日本不一樣。你要改變賄賂定義,那就全部都要調整,你要 遵守對價關係,那就用B來處理。 好,所以如果是這樣,那提出一個新的罪要幹嘛?要處理什麼? 他最多能夠處理的,是刑度的不平均。因為AB延伸出來的刑度不一樣,會造成判刑的困擾 ,不過看現在被提出的版本,他有處理刑度問題嗎?不但沒有,還把這個問題變嚴重。 第二,他可能可以處理,讓關說只變成某一種類型的延伸(比如說限定是A的延伸),但 如果如此,那就是要限定對價關係才合理。用日本的作法,那就是把整個瀆職架構重新調 整,並且等於要去否定向來的實務見解,不是不行,但就是做比較大的更動。不過,草案 看起來像這樣嗎?也不像。 利用人民對法律的資訊落差,說為什麼這個還沒訂,那個沒處理,但其實現狀根本很單純 。要處理,也沒問題,那就看要採取哪個方向,做刑度的調整,把瀆職架構改掉,甚至要 指出大法庭的不合理,才是正道。但現階段我看到的完全不是這樣。那個刑度整個歪掉, 而且完全沒有限定好刑法最重視的「法益」。 如果要做,應該要先確認C要保護的法律利益與AB比較的大小,然後再把反貪腐公約的類 似未遂階段和日本的斡旋規定做出刑度區隔。很複雜嗎?也還好,因為超多刑法學者寫過 這些文章,刑度大概設計也是3或5年。 我看到有人一直說,我是在為黨辯護。那就請看留言的連結吧,我以上的主張,主要架構 在2013年主張過了,還被大量轉發(因為我在討論林益世案),而且我當時還說不用B類 型是有問題的,結果2023年,過了十年,我們的大法庭肯定了當時我在2013說的東西。 我是2013就加入民進黨的時空旅人逆?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看到真正專業、有素養的法學文章就是舒爽 不然看到各美國法學博士德國法學博士 各種毀憲亂政的離譜產出 簡直快吐血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62.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9790796.A.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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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29翻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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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56, 3月前 , 3F
畢竟這是刑法學者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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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56, 3月前 , 4F
87喔 公務員辦收錢扮鬼臉=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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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59, 3月前 , 5F
要跟法盲談罪刑法定實在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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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59, 3月前 , 6F
沒辦法 加入民進黨不管以前有無明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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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59, 3月前 , 7F
治色彩就是要出征到你不敢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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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01, 3月前 , 9F

03/07 14:01, 3月前 , 10F
好了啦又在胡扯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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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01, 3月前 , 11F
確實沒差啊 敢出征的統統吊路燈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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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02, 3月前 , 12F
被一堆律師打臉ㄉ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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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05, 3月前 , 13F
一堆律師 哪些? 葉慶元這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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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3, 3月前 , 14F
在加入的路上呀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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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3, 3月前 , 15F
斷然依附體制收割成果這點倒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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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3, 3月前 , 16F
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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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3, 3月前 , 17F
至少珂珂就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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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3, 3月前 , 18F
所以炸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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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3, 3月前 , 19F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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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3, 3月前 , 20F
推"立法本來就應該是要討論"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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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5, 3月前 , 21F
等著看多少智障死忠要吃主子餵的屎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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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6, 3月前 , 22F
很多人不知道 沈伯洋主張陳水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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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6, 3月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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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7, 3月前 , 24F
塔綠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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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18, 3月前 , 25F

03/07 14:19, 3月前 , 26F
有人說陳水扁貪汙 會踩到沈伯洋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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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0, 3月前 , 27F
樓上還好吧 來台南說貪扁會有老人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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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0, 3月前 , 28F
沈伯洋是刑法學者 他寫過很多文章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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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1, 3月前 , 29F
為陳水扁在刑法上根本應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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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1, 3月前 , 30F
柯文哲不分區都放特赦陳水扁的陳昭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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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2, 3月前 , 31F
一堆律師?白國昌這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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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5, 3月前 , 32F
典型的例子是不是不敢舉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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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5, 3月前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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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7, 3月前 , 34F
去維基百科都查得到 扁案100%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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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7, 3月前 , 35F
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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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8, 3月前 , 36F
動用特偵組 中間換法官審判 最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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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個法學上的新見解定罪 馬英九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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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8, 3月前 , 38F
代民進黨整個被追殺到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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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31, 3月前 , 39F
不用維基百科,當年那個檢察官一字排開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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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31, 3月前 , 40F
示要把阿扁關進去,就已經是法學界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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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33, 3月前 , 41F
智障嗎?公務員兼職跟犯刑法有啥屁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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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33, 3月前 , 42F
實質影響力說就是亂七八糟、嚴重違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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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定原則的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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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35, 3月前 , 44F
實質影響力說可以毫無限制、全憑法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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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35, 3月前 , 45F
興把職務「外」之行為全面透過「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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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官自創的入罪媒介變成是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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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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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35, 3月前 , 48F
都是阿共的陰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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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36, 3月前 , 49F
覺得政治迫害。怎麼不特赦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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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49, 3月前 , 50F
你就繼續鬼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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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54, 3月前 , 51F
反正中間選民只要跳針“這咖”“側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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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54, 3月前 , 52F
鬼扯”就覺得自己大獲全勝了 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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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54, 3月前 , 53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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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57, 3月前 , 54F
屌打翁黃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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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02, 3月前 , 55F
逢綠必反才不是中立, 但是現在披中立皮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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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04, 3月前 , 56F
特赦=承認阿扁有罪 政治迫害就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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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04, 3月前 , 57F
無罪 扁案需要的是重審而不是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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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08, 3月前 , 58F
屌打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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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11, 3月前 , 59F
林益世也是實質影響力有無在拉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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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12, 3月前 , 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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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12, 3月前 , 61F
一審認為沒有 二審認為有實質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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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25, 3月前 , 62F
釋字729亂講被糾正說出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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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25, 3月前 , 63F
呵呵綠粉繼續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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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27, 3月前 , 64F
識字729翻頁囉不要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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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31, 3月前 , 65F
翻頁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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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54, 3月前 , 66F
噓文的開始語無倫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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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56, 3月前 , 67F
陳水扁實質影響力 馬英九大水庫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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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56, 3月前 , 68F
兩個一比就知道多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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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07, 3月前 , 69F
看到白藍畜牲跳針,就知道打到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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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08, 3月前 , 70F
藍白腦謾罵完也只有自虐和崩潰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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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05, 3月前 , 71F
以前上法學課時又曾聽過補習班其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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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05, 3月前 , 72F
師說過一個江湖傳說,沈老師之所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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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05, 3月前 , 73F
取名撲馬,跟馬英九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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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06, 3月前 , 74F
不過當初上沈老師時正是咆哮昌反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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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06, 3月前 , 75F
的時期,他那時很推崇稱呼國昌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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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06, 3月前 , 76F
當然最後變得人是咆哮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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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1, 3月前 , 77F
一樓被打臉了還打算在推文洗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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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1, 3月前 , 78F
柯粉真的不行啊 網路不是這樣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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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3, 3月前 , 79F
可憐哭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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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4, 3月前 , 80F
PUMA上課舉例都是馬英九被殺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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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22, 3月前 , 81F
別在寫了 被打臉就說要寫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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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31, 3月前 , 82F
反正你的受眾又不是正常人,繼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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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31, 3月前 , 8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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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24, 3月前 , 84F
騙騙藍白法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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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07, 3月前 , 85F
藍白糞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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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22:28, 3月前 , 86F
他就麥肯錫主義者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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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wLPCS0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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