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TDKR5566 (法師邊緣人在8月5在8月5)時間4月前 (2024/07/05 11:47)推噓3(5推 2噓 8→)留言15則, 10人參與討論串4/9 (看更多)
※ 引述《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PTT大秘寶)》之銘言:
: 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訴訟代理人,不過黃國昌今也強調,訴訟代理人必須是現職律
師
: ,他現在是立委,雖然有律師執照,但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
錄
: 執業。而沒有登錄,就不能加入律師公會,也不能執業,即使因有牌而執業,也是違反
律
: 師法的行為。
: ---
: 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
: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黃國昌是不是忘記自己也有法學教授資格了阿?
: https://i.imgur.com/WPkGYNC.png
: 如果是的話,那可以解釋很多事情。
: 怯戰神就怯戰神,扯一堆
: 憲法法庭就是依憲法訴訟法要關係機關指派代理人了
: 與其在那邊扯東扯西,不如自告奮勇跟韓國瑜說你可以當代理人
: 這樣不就解決了?誰說一定要派滿三位律師?
: 好了啦,怯戰神
: 好醜
: 精彩好文
: https://upto.site/a6645
誰說訴訟代理人一定要是律師阿?
一堆公司法務代表出庭
都沒有律師資格
就拿國昌專長的民事訴訟法來說
第68條規定審判長許可就好了
沒律師資格的人開庭很多
連什麼詐騙集團受害人自救會
都可以委任自救會長當訴訟代理
實務上這標準放的很寬
國昌
你是民事訴訟法專家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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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0151257.A.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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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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