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法師邊緣人在8月5在8月5)時間4月前 (2024/07/05 11:47), 編輯推噓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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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PTT大秘寶)》之銘言: : 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訴訟代理人,不過黃國昌今也強調,訴訟代理人必須是現職律 : ,他現在是立委,雖然有律師執照,但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 : 執業。而沒有登錄,就不能加入律師公會,也不能執業,即使因有牌而執業,也是違反 : 師法的行為。 : --- : 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 :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黃國昌是不是忘記自己也有法學教授資格了阿? : https://i.imgur.com/WPkGYNC.png
: 如果是的話,那可以解釋很多事情。 : 怯戰神就怯戰神,扯一堆 : 憲法法庭就是依憲法訴訟法要關係機關指派代理人了 : 與其在那邊扯東扯西,不如自告奮勇跟韓國瑜說你可以當代理人 : 這樣不就解決了?誰說一定要派滿三位律師? : 好了啦,怯戰神 : 好醜 : 精彩好文 : https://upto.site/a6645 誰說訴訟代理人一定要是律師阿? 一堆公司法務代表出庭 都沒有律師資格 就拿國昌專長的民事訴訟法來說 第68條規定審判長許可就好了 沒律師資格的人開庭很多 連什麼詐騙集團受害人自救會 都可以委任自救會長當訴訟代理 實務上這標準放的很寬 國昌 你是民事訴訟法專家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4.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0151257.A.475.html

07/05 11:53, 4月前 , 1F
憲法訴訟法第8條就規定法學教授可以阿
07/05 11:53, 1F

07/05 11:55, 4月前 , 2F
不要再說了 都怯戰了 不要在鞭屍了
07/05 11:55, 2F

07/05 11:55, 4月前 , 3F
怕被電 找個理由下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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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1:56, 4月前 , 4F
現在有機關代表了,在協商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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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1:56, 4月前 , 5F
他就是怯戰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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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1:58, 4月前 , 6F
他應該去問過老師了 然後...怯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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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1:59, 4月前 , 7F
到底有沒有人去看過憲法訴訟法第8條
07/05 11:59, 7F

07/05 11:59, 4月前 , 8F
第一項啦...完整看過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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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02, 4月前 , 9F
所以樓上到底想說什麼?
07/05 12:02, 9F

07/05 12:02, 4月前 , 10F
龜縮大法 !!!
07/05 12:02, 10F

07/05 12:02, 4月前 , 11F
民進黨不派人時你有跳出來幫民進黨說
07/05 12:02, 11F

07/05 12:02, 4月前 , 12F
話?
07/05 12:02, 12F

07/05 12:04, 4月前 , 13F
要上場時忽然肚子痛啦 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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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09, 4月前 , 14F
柯P 也是 一值咳 一值咳 就過關了
07/05 12:09, 14F

07/05 13:02, 4月前 , 15F
你聽過憲法訴訟法嗎
07/05 13:02,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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