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憲法法庭停擺,總統是不是可以不公布法律
※ 引述《clickslither (sda)》之銘言:
: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
: 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
: 總統違憲不公布,但要判他違憲的法庭已經因為憲訴法修法形同停擺
: 藍白的憲訴法要這樣改,到時好自為之
其實這些關於選制
及權力分立的
真得蠻需要依照公投法第30條
由人民來行使創制權
來規範的
例如選制變更應自次屆發生效力
不然無論誰是多數
都在搞自肥……
然後私心希望
也能創制一條立委缺席的懲罰條例
不然老是一堆神奇超高缺席率
爽領薪水的
民間公司遲到就扣錢了
哪有那麼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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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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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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