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結婚I-485被拒-經濟擔保不足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推 cassine:前提是你要有合法身份待在「境內」,但你已經OOS了 01/22 00:48
: → cchris:沒錯,原po已沒有F身份(已經畢業),所以不能留在美國重辦485 01/22 05:03
: → cchris:如果原po依然有保持F身份,也都有上課,那就可回到F身份重辦 01/22 05:03
: → cchris:此例原po已畢業,多半也沒辦OPT,所以SEVIS已終結,失去身份 01/22 05:04
: → cchris:所以遲早會收到NTA,就要去移民法庭受審,並啟動遣返程序 01/22 05:05
: 爬文後發現原PO配偶是美國人,就算黑到底也可以用 I-601A 漂白回來。雖然
: 已經 OOS,但是狀況比不沒有 I-601A 可以救的人好很多,不用急著離境也沒關
: 係,反而應該待在境內把事情處理好。
: 目前是 OOS狀態,還是申請 I-601A 把 OOS的不良紀錄消掉比較好。建議先處理
: I-864,搞定後送出 I-485、I-601A、 I-765之後就合法等待結果。如果能夠很
: 快找到擔保,一口氣送出這四份文件也是可以的。
在I-485的instruction中 看到失去原本非移民身分但可以申請調整身份的說明
http://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form/i-485instr.pdf
第二頁 左邊 "Who is not eligible to adjust status" 的第六點之一
所以即便是OOS,只要身為公民的一等親,是不需要申請I-601A而是可以直接申請調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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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86.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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