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診斷證明書的記載方式

看板Insurance作者 (睡不寶)時間10年前 (2014/05/25 00:26),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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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有本版實用的討論,讓小妹受益良多, 近日自行爬文研究及耳聞身旁的朋友的理賠實例, 有些疑惑想請諸位大大: 由於某些保險的理賠認定方式係依據診斷證明書, 且須符合條款中的關鍵字記載方式, 例如,心臟「繞道」手術(則繞道二字為不可或缺的字眼)。 當時朋友父親的狀況是心臟裝支架,欲申請理賠,但醫生拒絕在診斷證明書上 多寫「繞道」二字,並答覆二者指涉並不相同。(該醫院為知名且具相當規模之體系) 有鑑於此,被保險人及家屬通常不具醫學專業,上例或許真的是被保險人一方有誤解, 但,我想問的是: 1.實際理賠時,是否可能存在某種潛規則:例如:保險公司與眾多醫院關係良好, 進而影響醫生記載診斷證明書內容的詳實、精確程度? 2.保險理賠係由保險公司認定,保單條款解釋權及理賠裁量權均向保險公司傾斜, 這些,在要保人這一方,有無可能制衡呢? 3.又,許多防癌險,常以列舉在理賠範圍內的手術及用藥(多且高度專業)。 對於未曾經歷過自身或親友重大疾病,或實際進出過醫院的要保人而言, 如何檢視該保險商品是否符合需求呢?(許多業務員似乎也無法詳細介紹?) 也許是在下尚有觀念不正確之處,懇請各位不吝指教,否則,有些醫療險似乎容易流於 繳得到但賠不到? 謝謝閱讀! -- ※ 編輯: pony1207 (60.250.226.223), 05/25/2014 00:52:38
文章代碼(AID): #1JWCX5Xt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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