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同性戀是罪惡?

看板JesusLove作者 (力天使侯爵)時間10年前 (2013/11/18 13:59), 編輯推噓16(1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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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陸)》之銘言: : : 推 BarBatos:這世界上比同性戀可惡的人比比皆是..為什麼要用如臨大敵 11/18 12:50 : : → BarBatos:的態度對待他們? 11/18 12:50 : 其它的罪,如偷盜、殺害,人都知道這是不好的。但同性戀,大多數人卻沒有這樣的警覺 : 只憑著自己的心意,覺得兩情相悅,沒妨礙到其它人,又有何妨。卻不知這跟其它罪一樣 : 在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我們身為基督徒,要順從聖靈,反對一切罪惡。如果有一天,有人 : 想要把偷盜、殺害合法化,我們一樣會反對它。 只憑著自己的心意,覺得兩情相悅,沒妨礙到其它人,又有何妨 這種想法,用在很多的關係上都適用吧? 好比說,劈腿、通姦、不倫等等 同性戀的人口還比會發生以上事情的總和少很多(必然,畢竟不管同性異性都會犯) 只不過各位也會用如臨大敵的態度去面對嗎? 當然我可以理解,就教義來說,宗教有其不認同的行為。只不過我會覺得... 在各位亟欲舉起刀劍消滅邪惡的同時... 要不要也想想,做這樣的事情的你,就真的是遵從神的旨意嗎? 即便,自己的言行有不符經文的地方... 會劈腿、會通姦、會不倫、不滿、憤怒、嫉妒、滿腹仇恨、排除異己, 但是只要把其他在神眼裡面是有罪的人消滅掉........... 自己..也就變得虔誠了? 當然,還有更好的說詞是,人都是有罪的,我知道我有罪,我還要學習, 所以才要信神云云..(但是自己何時改變?....未知 ) 我簡單說 我可以認同基於宗教對社會價值觀有其立場,基督教徒可以不喜歡同志.. 但是..我還是不能理解,為什麼要用盡全力去反對他們? 是啦,綠色那些字說明了你的看法 問題是你自己呢? 你有..努力讓自己成為神眼中的善人嗎? 如果沒有..那麼急著拿刀拿槍要去修理別人是為了什麼? 對不起我真的不能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84.108

11/18 14:16, , 1F
因為你不懂神是怎樣救贖人 基督教的核心不是做好事消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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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18, , 2F
而是人對自己的罪是做再多好事也彌補不了 只能信靠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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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頭到尾都沒有說做好事「宵夜帳」這種想法唷 我只是說,為什麼不願意先管好自己再管別人? 那種熱衷的態度會讓人覺得,好像你就沒問題,別人問題最大 你能理解嗎?

11/18 14:19, , 3F
努力把神擺在第一位 所以看到不合神心意的事 自然會想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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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20, , 4F
會知道這是不討神喜悅的 聯署阻擋法案是方法之一 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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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沒聯署但會找機會表達同性戀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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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23, , 6F
什麼叫管好自己?你把自己管好了嗎?你知道聖經告訴我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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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24, , 7F
活在世界上是不可能完全無罪的嗎?你知道基督教是個從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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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25, , 8F
人的真理 跟人自己發明的宗教完全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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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我來這裡一陣子了 關於這個疑問 常得到這樣的解答 但是這應該不代表,你知道自己常犯什麼罪,卻又改不過來吧?

11/18 14:29, , 9F
改不過來 跟 努力去改 有時候表面上看起來是一樣的 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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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30, , 10F
知道人內心所有事情 騙得了人跟自己騙不了神 只是你知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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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31, , 11F
你面前的人是哪種嗎?討論管好自己的意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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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為了不讓我的觀點模糊掉 重申一次 1. 我接受有宗教立場的價值觀 我接受基督徒不喜歡同性戀 不接受同志婚姻 2. 我只是覺得,在聖經裡面講到的罪,同性戀應該不是最罪大惡極的(吧?) 為什麼有些人會用那麼激烈的態度去反對? 想法在內文,我不重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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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所以應不應該立法禁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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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37, , 13F
那你的問題我已經發表過意見了 那是一些人的表達方式 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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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38, , 14F
激動但同性戀是罪這個認定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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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是教徒 我也不討厭基督教 只是覺得這應該是...政治問題? (聽說也不是每個教派都這麼激烈反同?) 不然大可去華爾街反貪婪啊 :P 只是貪婪的界定..不像同性戀那麼簡單,又不是手裡抓著鈔票就是貪婪是吧? 所以怎麼想..還是覺得那些同志蠻倒楣的 :P ※ 編輯: BarBatos 來自: 114.27.84.108 (11/18 14:43)

11/18 14:46, , 15F
可以去看”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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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神對於你所說的那些:劈腿、會通姦、會不倫、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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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57, , 17F
憤怒、嫉妒、滿腹仇恨、排除異己"等等都看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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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用比較激烈的態度那是"個人問題",不去管是不是先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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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那也是"個人問題",一干子打翻一條船不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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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58, , 20F
有些比較激烈的信徒或教會知道人家劈腿或者婚前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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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58, , 21F
照樣把人家罵到臭頭啊,但,神叫我們不要論斷,他們照樣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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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又如何,審判權最終在神手上,自己種的種子,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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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最後一段:目前檯面上火熱爭議的是多元成家這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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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法案最明顯違反聖經教導的便是同性婚姻,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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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今天的焦點是通姦除罪,也是有不少基督徒會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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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重點還是在於"罪",努力不讓"罪"有合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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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以我自己個人來說,我對這法案就很不熱絡,討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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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出於公民身份來思考(但若問我同性戀,我仍會說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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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這法案若通過,影響甚鉅,但就是沒有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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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順道回應"為何有些基督徒表現激烈":其實,這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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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問題",就算表面上看來,用"政治問題"似乎能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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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一個群體裡,有人火熱,有人冷淡"的現象。但若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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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切一點來說,跟"肢體-身子"有關,各人依感動與領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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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每一個基督徒都是各具功能的肢體,相互使力,以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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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榮耀身子(基督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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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08, , 36F
沒有性行為的同性戀還是罪嗎 問題應該要再釐清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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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是 就跟異性戀腦子幻想不當的對象一樣都是罪 但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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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32, , 38F
教的邏輯不是要把自己修到無罪 很多台灣人會把修行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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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33, , 39F
套到基督教上而以為犯罪就不得救 這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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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4:16, , 40F
所以指涉的對象要再釐清一點,罪是行為。如果只是喜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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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的人,想和對方廝守終身。這算不算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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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人不太可能不犯罪,必須仰賴基督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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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罪 思想跟行為都是 跟世界的法律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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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邊出現歧點了。對基督徒來說,同性之間的愛到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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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程度,當然是罪,這個無可爭議。問題是,你很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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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的法律去根據這種標準去制定甚麼是罪。否則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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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10, , 47F
不是也要改天將不供養父母,或對父母惡言的人抓監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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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10, , 48F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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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直跳針?已經說過無論反不反修法都是每個基督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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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自由 要強烈到反對修法也不能說不合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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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50, , 51F
若我沒有理解錯誤,上面已經出現兩種罪觀了,但姑且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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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觀……,回evilcherry:其實,嗯,你說到一個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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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基督徒是不是拿高標準來強迫這個世界?但是,對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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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認知是「否」。你是個能夠客觀去看待這場爭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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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天的爭議,並非由基督徒主動挑起,我的意思是: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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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基督徒主動出擊,強迫國家立法鞏固異性婚姻-家庭,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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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01, , 57F
至是要求國家立法逮捕目前的同志同居,而是,抵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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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02, , 58F
改變。我同意在這場爭議裡,有不少基督徒的作為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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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03, , 59F
(有時候我會戲謔地想:這到底是不是反串來著的?)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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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05, , 60F
他們認真努力地表達,多是出於對上帝的敬畏,這樣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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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5, , 61F
意念、這樣價值立場的"捍衛"與"抵擋",在這場爭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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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7, , 62F
難道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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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0:15, , 63F
我覺得同性性傾向不是罪,要到性幻想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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