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馬英九---"司法不能悖離人民的期待"。

看板KMT作者 (在LINUX尋找好"男人")時間14年前 (2010/11/10 00:38), 編輯推噓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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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GURO (大黑)》之銘言: : 馬英九---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 馬英九---"司法不能悖離人民的期待"。 嘛... 請問你是看新聞還是看報紙? 是直接聽到還是別人轉述? 沒知識沒常識也要看電視 然後還要好好"聽"電視 馬英九說的是 司法不能悖離人民的合理期待 差這兩個字 立場天差地遠 : 馬總統您究竟是怎麼了?難道司法的判決該改為用民調來決定嗎? : 滿意度不到4成的馬總統,您這會兒不也已經悖離了人民的期待? : 大部分的人民都對您的施政不滿意,依照您的邏輯看來您應該要立刻引咎辭職不是? : 還是,直持您的,痛恨陳水扁的才是"人民"?反則都是"外國人"? : 馬總統您去美國留學,不僅法學沒有學好,連美國的民主精神也沒有帶回來。 : (馬總統當年可是反對總統直接民選呢!好先進的思想啊!) : 最後,馬英九您身為總統,做這樣的發言是非常不恰當的,請您以身作則, : 別讓您老是掛在嘴邊的"尊重司法"淪為虛偽的口號。 不分藍綠 大家都知道 馬英九就是個不沾鍋 怎麼可能直接說出這種話... 合理兩字 照樣可以有千百種解釋 但你就是不能說他"講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6.49 ※ 編輯: malemma 來自: 61.230.96.49 (11/10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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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上 若說司法不應管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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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無論人民的期待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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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都一樣不必理會 所以那句話還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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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02:34, , 4F
司法官可以自行胡亂解釋枉顧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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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02:35, , 5F
法官的判決 侮辱了事實 侮辱送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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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 更嚴重侮辱到他自己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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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1:48, , 7F
G大很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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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合於人民期待 你所說的法官要判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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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1:51, , 9F
進法庭,拿出民調,判決 法官三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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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1:59, , 10F
你言論中顯示人民期待跟事實同義 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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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5:00, , 11F
什麼叫作跳針 有人的司法見解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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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送幾億的錢 他們是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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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5:01, , 13F
送錢的人達成目的了嗎?? 達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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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5:02, , 14F
這樣的因果關係 不是證明周的見解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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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難道沒有眼睛去看這些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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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5:04, , 16F
周占春自命大法官的見解 跟事實比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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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很難看出荒謬之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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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看得到的是事實 送錢辦事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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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5:07, , 19F
周的見解無法解釋 為什麼這麼多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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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5:07, , 20F
笨蛋 讓毫無權力的陳水扁主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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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47, , 21F
你現在的狀況依然認定人民看見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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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49, , 22F
人民的觀察來自於____ 有請你填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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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51, , 23F
我現在跟你說的,不只是阿扁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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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53, , 24F
看你那麼激動我以為來到八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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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3, , 25F
對了 我看了一下板主先前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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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3, , 26F
你這樣涉及群體攻擊喔 會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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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1:51, , 27F
國賊不可饒
11/14 21:51,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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