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解民怨 oBike共享自行車允諾建置停車空間

看板Kaohsiung作者 (.)時間7年前 (2017/07/11 21:15), 7年前編輯推噓11(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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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577320 解民怨 oBike共享自行車允諾建置停車空間 2017-07-11 18:25中央社 高雄11日電 oBike共享自行車已在高雄市投入5000輛自行車,近來壓縮了機車族的停車位, 高市府研議修訂相關自治條例進行規範;oBike市場總監蔡涵宇今天(11日) 允諾建置停車架和停車空間。 oBike共享自行車從6月20日進入高雄市並提供免費使用到7月9日, 消費者10日起要付費使用。由於投車地點密集且有5000輛,便利的服務據點, 使用率竄升,不過機車族抱怨有限的機車停車空間被壓縮排擠, 市府頻頻接獲民眾檢舉「違規停車」。 交通局說,慢車可以停放在機車格,再者停管中心收費只針對機車, 未對慢車開立停車收費單。換句話說,自行車許可停放於機車格內且享免付費停放 ,民眾檢舉「合法不合理」,促市府規範oBike業者自行建置停車架或停車位。 警方指出,取締oBike違規停車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及第74條與 「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執行。 至於「違規」的認定,警方指出,只能針對停放於非停車格內或是影響道路安全 的oBike進行舉發;如果佔用機車位的oBike因法源無據,暫不處理。 高市府10日已邀交通和警察局研議修改規範,將等修訂法源後才會執法; 不過交通局說,已協調oBike業者,於交通熱點建置自行車停車架和停車空間, 以免壓縮民眾既有停車空間的使用權。 oBike業者於6月底南下投車時,堅稱投車於停車格內合法,各縣市政府都許可; 面對高市府要求,業者同意擇點建置停架,態度已做修正。 ==== 除了單車本身外,現在業者承諾投資單車停車位規畫和建置, 如果投放數量能夠有合理的限制,以及投放的地點有合理分散的規劃, 這其實就像是BOT概念,在商業利益與大眾福利之間皆能夠取得雙贏局面. 其實單車族在以前本來就是小眾中的小眾,根本不太會有所為單車停車位規畫的概念, 但單車熱後騎單車的人數變多,且大眾早仰賴白名單概念,有法源的單車停車規畫空間, 停起車來才不會有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88.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99778919.A.0DC.html ※ 編輯: erspicu (61.70.88.120), 07/11/2017 21:16:19

07/11 21:16, , 1F
若不占停車格 其實是好事
07/11 21:16, 1F

07/11 21:16, , 2F
腳踏車其實比公車適合高雄人的個性
07/11 21:16, 2F

07/11 21:18, , 3F
夏天我只想搭公車 騎腳踏車熱死了
07/11 21:18, 3F

07/11 21:19, , 4F
佔用機車位無法可管!!營利事業佔用免費車位!=_=
07/11 21:19, 4F

07/11 21:19, , 5F
obike有停車位不就變成跟cbike一樣?
07/11 21:19, 5F

07/11 21:20, , 6F
這樣跟他的理念完全不合阿
07/11 21:20, 6F
差很多阿 OBIKE建置好的停車位 不只有obike可以停 是市民共享資源 另外obike也不只只能停它的停車位

07/11 21:20, , 7F
但腳踏車不必等 如果腳踏車車程5分鐘以內的 我相信
07/11 21:20, 7F

07/11 21:20, , 8F
對多數人腳踏車應較有吸引力
07/11 21:20, 8F
※ 編輯: erspicu (61.70.88.120), 07/11/2017 21:23:09

07/11 21:25, , 9F
我都把obike搬到公車上騎~~
07/11 21:25, 9F

07/11 21:27, , 10F
樂見其成 高雄市政府這反應算不錯的
07/11 21:27, 10F

07/11 21:56, , 11F
重點是管理人員吧 zzz 出人手確保各地點車數平均
07/11 21:56, 11F

07/11 21:57, , 12F
才是共享車的核心所在… 要偷懶不請人就等著看
07/11 21:57, 12F

07/11 22:42, , 13F
obike停車架就不佔用公眾場地營利了嗎?見鬼了.
07/11 22:42, 13F
資本主義的國家 bot經營型態 不是常見的合理常態嗎? 且這邊又不是說obike專屬停車位 而是公共單車停車位

07/11 22:47, , 14F
obike明明是私人企業
07/11 22:47, 14F
所以犯法嗎? 本來bot就是這樣的概念阿 "商業利益與大眾福利之間皆能夠取得雙贏局面" 本來就是常見的概念 此外這可是OBIKE受高市政府要求委託的任務建置項目 ※ 編輯: erspicu (61.70.88.120), 07/11/2017 22:51:10

07/11 22:51, , 15F
停路邊車格被說營利佔用公資源,犯法嗎?
07/11 22:51, 15F
看清楚這段 "如果佔用機車位的oBike因法源無據,暫不處理。 " 本來就不犯法阿 然後高雄市政府要求OBIKE建置單車停車架 更沒問題 ※ 編輯: erspicu (61.70.88.120), 07/11/2017 22:54:17

07/11 22:55, , 16F
這就是了,沒犯法卻被趕到固定車位.呵~(打哈欠)
07/11 22:55, 16F
沒有被趕阿 只是因為車輛數目多 市府希望業者能配合政府政策 建立公共單車車架 但現在也沒說單車不能停機車停車格阿 都說沒法源依據 根本無法開罰了 文章真的可以花一點時間先看完整再推文好嗎? ※ 編輯: erspicu (61.70.88.120), 07/11/2017 22:57:58

07/11 23:01, , 17F
我沒說誰去趕了不過附近車格的obike十幾台一夜蒸發~
07/11 23:01, 17F
已經被騎走或是分散投放到別地方了吧 ※ 編輯: erspicu (61.70.88.120), 07/11/2017 23:03:32

07/11 23:03, , 18F
應該是需求太強!全被租走了~ 呵~
07/11 23:03, 18F

07/11 23:05, , 19F
連一台都沒留給我租,這裡沒Cbike沒捷運,現在只剩腳.
07/11 23:05, 19F

07/11 23:07, , 20F
熱點固定了,就不是obike了.cbike不就夠了.
07/11 23:07, 20F

07/11 23:14, , 21F
現在單車停車架空著沒用也浪費,有OBIKE來停大家共
07/11 23:14, 21F

07/11 23:14, , 22F
享也沒關係吧
07/11 23:14, 22F

07/12 02:04, , 23F
合法不合理 結果變成那些無腦護航的最佳說詞
07/12 02:04, 23F

07/12 09:30, , 24F
===================停車格多畫一些
07/12 09:30, 24F

07/12 09:44, , 25F
希望能雙贏,畢竟使用者是民眾,弄的感
07/12 09:44, 25F

07/12 09:44, , 26F
觀不好,生意做不起來的。
07/12 09:44, 26F

07/12 13:56, , 27F
佔停車格就把他搬走,在檢舉他亂停
07/12 13:56, 27F

07/13 00:56, , 28F
棒球場放一堆根本沒人動
07/13 00:56, 28F

07/13 11:17, , 29F
其實我晚上騎根本一堆機車格空格....
07/13 11:17, 29F

07/13 16:19, , 30F
obike不停的話 機車就會乖乖停車格嗎?
07/13 16:19, 30F

07/13 16:19, , 31F
還不是到店家門口隨手一丟就去吃飯或買
07/13 16:19, 31F

07/13 16:19, , 32F
07/13 16:19, 32F

07/13 17:07, , 33F
先去懂什麼是bot 再來扯bot obike根本沒
07/13 17:07, 33F

07/13 17:07, , 34F
有bot成分
07/13 17:07, 34F
我是說類似BOT概念 不是說這是BOT 當然不會有最後一段地方政府接手收回建設這段

07/13 18:39, , 35F
是用公有地建停車架?其他腳踏車可
07/13 18:39, 35F

07/13 18:39, , 36F
以停嗎?
07/13 18:39, 36F
你覺得高雄市交通局有可能會搭應OBIKE只蓋能停他家自家車的單車架嗎? 當然是都可以停阿 ※ 編輯: erspicu (61.70.88.120), 07/14/2017 0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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