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疑問,如何解釋??

看板LAW作者 (滑仔)時間9年前 (2015/02/07 11:31), 編輯推噓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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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中提到"權證每筆買進報價不得低於一百交易單位 或總金額應達新臺幣壹拾萬元以上" 其中我有疑問是"不得"這兩字,在法律上"不得"就是"不可以"的意思, 限制卷商"買進報價不可以低於一百交易單位",是具有強制性的, 而這種限制性條文通常會有"但書",但書會以"權證每筆買進報價 不得低於一百交易單位,但總金額應達新臺幣壹拾萬元以上不在此限"來表示 而"或"這個字並不是但書的意思,"不得"是嚴格禁止意思,具有限制性, 所以就算總金額已經達新臺幣壹拾萬元以上,每筆買進報價還是要 遵守"每筆買進報價不得低於一百交易單位" 請問我的解釋對不對??,麻煩高手解答,謝謝。 因為我有一檔權證報價沒遵守"每筆買進報價不得低於一百交易單位", 報價大概是 1.67 10張 1.77 499張 1.66 10張 1.78 499張 1.65 10張 1.79 499張 1.64 499張 1.80 499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5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3279917.A.2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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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你問法律人不如問定下規定的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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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律用詞不精確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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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如果你要我解釋的話 以這句無前後文來說後面那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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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謂的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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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於100交易單位,但是如果總金額>10萬就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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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除外條款(但書),"或"是否就是但書就是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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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如果"或"不是但書的意思,卷商在報價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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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違反公開說明書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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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8:32, , 9F
妳句讀沒學好 請這樣斷句 權證每筆買進報價不得"
02/07 18:3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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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於一百交易單位或總金額應達新臺幣壹拾萬元以上"
02/07 18:33,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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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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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8:52, , 12F
不好意思用字重了點 跟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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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8:52, , 13F
反正那是則一完成即可就是 建議您寫信問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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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會跟你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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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20:05, , 15F
這篇問題看過了耶,是換帳號重PO嗎?
02/07 20:05, 15F
文章代碼(AID): #1KrOSjAi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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