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小擦撞後對方消失

看板LAW作者 (emptiness)時間5年前 (2019/07/02 14:42), 5年前編輯推噓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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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ou6553 (chou)》之銘言: : 時間:6/22 中午左右 : 經過: : 1. 對方是汽車,原本是靜止狀態,我是摩托車,停在他的正後方。 : 2. 他可能因為要空給前車迴轉空間,因此突然倒車,我閃避不及,所以被撞倒, : 右腿膝蓋處燒燙傷、車子龍頭略受損。 : 3. 對方有下車查看,有互留電話,但我忘了留車號和他的姓名,當下也沒報案, : 想說自行處理就好。 : 4. 上個禮拜前幾天原本還有持續聯絡,但後來傳了車損的估價單之後,他開始以 : 工作為由避不見面,約他去警局補作筆錄也不回應,後續電話、Line都沒接。 : 問題: : 1. line的對話我都還留有資料在,並有截圖,他對撞到我這件事是有承認的。請 : 問我要怎麼樣才能逼他出面處理?警察說只能去法院告他過失傷害? : 2. 車子我是否可以先修?那是我重要的代步工具。 : 3. 我受傷的部分醫院說只能開診斷證明,無法開驗傷單(一般的診所),這部分應 : 該如何求償?我不想獅子大開口,但也不想損失我的權益。 : 4. 警察有提到說可用我的第三責任險先賠我修車的部分,好像叫什麼"第三責任險 : 特別補償基金",這部分應該如何處理? : 以上,麻煩眾家大大了,感謝協助! 1.警方所做的警詢筆錄就能提出告訴,既使一開始第一次筆錄沒有提告,後續還是能去找 承辦員警做第二次筆錄來提告。提告時,建議就將估價單、診斷證明、人傷財損的照片等 ,一併檢附給警方。另外,既然主要目的是求償,記得筆錄要向警方表示「我要提出告訴 ,並附帶民事求償」。而過失傷害的告訴時限為六個月,記得最遲在108.12.22前提出告 訴。 2.該修就要修,後續賠償是談出來的,除非法院判決,只是車禍的估價往往較高,自己要 留意。你現在花的費用,不見得最後對方會願意全額賠付。不過單就你陳述的倒車撞,你 應該沒有肇事原因,如果給保險公司處理,就是對方全責。如果你自己的保險能給付你的 損失,那就先出險,你的保險公司之後會行使代位求償,將 對你的理賠 透過訴訟來向對 方求償。當然,你如果沒保,就等對方出面來處理。另外,你因為車損期間,代步的費用 (計程車資等),也能列入求償。 3.診斷證明的部分,下面這個網址資訊供你參考: https://nmart.pixnet.net/blog/post/41350605-%e8%a8%b4%e8%a8%9f%e7%94%a8%e9%a9% 97%e5%82%b7%e5%96%ae 其實只要是合法的醫療機構開出來的證明,愈接近車禍時間,愈能讓法官認定此診斷與車 禍有關。怕的是車禍之後,拖太久才去看診開證明,容易讓人垢病,認為此診斷內容與車 禍無關(尤其非明顯外傷)。 以上供參,有誤請指導。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8.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2049768.A.F6F.html

07/02 14:50, 5年前 , 1F
附帶民事訴訟時點在起訴後
07/02 14:50, 1F
我知。只是筆錄有先寫的話,開庭時,法官會提醒要去寫民事訴狀。因為自己是這樣做筆 錄,審理庭時有這樣的經驗,才會在此分享。

07/02 14:53, 5年前 , 2F
然後你的網址…………
07/02 14:53, 2F
已修正,哈哈,搞笑了…再次感謝J 大。 ※ 編輯: john511 (180.217.218.182 臺灣), 07/02/2019 14:58:18

07/02 15:08, 5年前 , 3F
謝謝上面兩位,請問我現在傷還沒全好的狀況下,開支的
07/02 15:08, 3F

07/02 15:08, 5年前 , 4F
金額未可知,還是可以先提告嗎?所以是刑事的過失傷害,
07/02 15:08, 4F

07/02 15:08, 5年前 , 5F
然後再提民事賠償這樣?
07/02 15:08, 5F

07/02 16:40, 5年前 , 6F
附帶民事訴訟是很後面的事,先提出告訴,檢察官通常也
07/02 16:40, 6F

07/02 16:40, 5年前 , 7F
會問問雙方要不要和解
07/02 16:40, 7F

07/02 20:04, 5年前 , 8F
1,可以先申請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分析研判表(這些
07/02 20:04, 8F

07/02 20:04, 5年前 , 9F
調解或是後續訴訟都會用到)2,你可以先拿報案聯單去區
07/02 20:04, 9F

07/02 20:04, 5年前 , 10F
公所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他沒出現,後續訴訟對他更不利
07/02 20:04, 10F

07/02 20:04, 5年前 , 11F
。3,後續醫療可先評估大約金額,於調解中提出
07/02 20:04, 11F

07/02 20:10, 5年前 , 12F
然後你每次的醫療都可以提出來回交通費,有計程車收據
07/02 20:10, 12F

07/02 20:10, 5年前 , 13F
即可,還有要持續保持回診
07/02 20:10, 13F

07/07 15:40, 5年前 , 14F
能先告,避免時間超過;強制險能分次申請。
07/07 15:40, 14F
文章代碼(AID): #1T6lpez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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