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繼承問題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各位版友
---Background---
1.
阿公(阿嬤已歿)身後留下了現金200萬與2棟房子
其總共有4個子女
阿伯 --> 我爸 --> 叔叔 --> 小姑姑
阿公身前住在A房子
小姑姑因為沒有嫁人
所以一直住在阿公的B房子
2.
阿公身前沒有立遺屬
只是他的證件跟存摺都是由阿伯保管
結果阿公過世當天與隔天
阿伯拿著阿公的證件與存摺
把阿公戶頭的錢都領光
後來我們(爸叔姑)去銀行調明細
才發現錢都被阿伯領光
3.
房子方面
阿伯覺得阿公身前大部分都他照顧
所以想分到一棟
但我們不同意
因為他後面照顧阿公
很心不甘情不願
一直嫌棄阿公有老人味跟番顛
對阿公講話很不禮貌
後來阿伯還是把阿公送去安養院
所以我們沒辦法接受他的提議
然後怕超過時間沒繼承被罰
我們去辦了公同共有
4.
我們發現阿伯偷領之後
說要告他偽造文書跟侵占罪
阿伯怕了趕快請律師處理
律師寄了存證信函過來
大致意思就是
為了要處理阿公的後事才提領錢(後事約50萬)
然後現在委請律師平分剩餘的錢
我們會放棄對阿伯提起民刑事訴訟的權利
-->放棄提起訴訟才是重點
5.
我們想說兄弟姊妹不要鬧到上法院
所以有跟對方的律師說現金明細沒問題
問哪一天可以處理
但因為雙方遲遲喬不到可以的時間
所以還沒去簽協議書跟撤回狀
6.
結果後面阿伯說
房子現在是公同共有
小姑姑住在裡面有不法得利的狀況
說要告小姑姑
完全不顧手足之情
---Question---
a.
承上5&6
我們還可以告阿伯偽造文書跟侵占罪嗎?
b.
承a
追訴期各是多久呢?
我們查網路
親屬間侵占罪的追訴期似乎只有六個月
不知道正不正確
c.
小姑姑跟阿伯說
房子要住你也可以一起來住
這樣小姑姑還會被告不當得利嗎
d.
阿伯的律師
發的存證信函
不理會有問題嗎
以上再麻煩各位廣大的版友
謝謝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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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覆與指教
可能我敘述得不是很清楚
勾起大家不好的回憶
在這先說抱歉
首先澄清一下
爸叔姑都有接回照顧過阿公
證件存摺印章會在大伯那
是大伯覺得他是老大有責任照顧
所以他先照顧阿公
而證件存摺印章也就在他那
後來一些原因
輾轉各個兄弟姐妹輪流照顧
但證件存摺印章都還是大伯保管
他提領阿公戶頭的錢給其他兄弟姐妹
大家也沒想什麼反正自己哥哥
至於後面因為各位家都有難處
不得不把阿公送到安養院
也是送到姑姑家附近(宜蘭)
而不是阿伯家附近(桃園)
但的確送去安養院之前
阿伯是照顧時間最長的
因為阿伯已經退休
其他兄弟姐妹還在上班
但也不是不管不顧
基本上放假或是節日慶生
都是其他兄弟姐妹帶阿公出去
家務事真的一言難盡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觀點與想法
後續就不再多做回應
以避免影響大家情緒
最後還是謝謝各位不吝的回覆
非常感恩
祝大家一切順心
※ 編輯: OnlyLikeShe (39.15.17.106 臺灣), 12/24/2024 12: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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